《重訂通俗傷寒論》~ 第十一章·傷寒復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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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傷寒復證 (6)

1. 第五節·傷寒怒復

)服之不應。再加炙穿甲五分。又不應。加附子三分。有實熱者,禁用。須加大黃一錢亦可。或下瘀血湯(原桃仁三錢,生錦紋錢半,醋炒地鱉蟲十隻)。或桃仁承氣湯,合逍遙散(原桃仁、全當歸、赤苓各三錢,生錦紋錢半,風化硝一錢,川柴胡、官桂、炙甘草各五分,薄荷四分,細辛三分,生白朮八分,炒螻蛄十隻,研包)。奏功更捷。

白話文:

如果吃藥沒有效果,就再加入炙燒過的穿山甲五分。如果還是沒有效果,就加入附子三分。如果有明顯的實熱症狀,就不要用這個方法。必須要加大黃一錢也是可以的,或是改用下瘀血湯(原本的配方是桃仁三錢、生錦紋錢半、醋炒過的地鱉蟲十隻)。或者也可以用桃仁承氣湯,並搭配逍遙散(原本的配方是桃仁、全當歸、赤苓各三錢、生錦紋錢半、風化硝一錢、川柴胡、官桂、炙甘草各五分、薄荷四分、細辛三分、生白朮八分、炒過的螻蛄十隻,研磨後包起來)。這樣做效果會更快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