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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傷寒診法 (14)

1第八節·察新久

我認為採取病史的範圍,除本章所說各項外,還應該注意到:(一)起病的時間和情形——時間要愈準確愈好。可以用各種記時的方法,如某日幾點幾分鐘或某日清晨、正午、黃昏或半夜,或起床前後,早飯前後,午飯前後……等。起病情形有驟起的(如大葉肺炎和瘧疾),有漸起的(如傷寒),但也有不知不覺中而起病的(如各種慢性疾病)。(二)症狀與時間的關係——各種症狀的表現都有它一定時間的規律。

如果忽略了它的時間性,則症狀就失掉了它對診斷上的意義。如瘧疾病人的發熱,有間日一次的,也有三日一次的。每次發熱時間有數十分鐘的,也有幾個鐘點以上的。傷寒病人是繼續不斷的高熱,而肺結核病人則是每日下午發微熱。因此,要注意它發生的時間。(三)症狀與症狀之間的關係——各種症狀的表現都是互相關聯的,它們之間都有一定的關係。

如瘧疾病人應該是先發寒、再發熱、後出汗,這三個瘧疾的主要症狀,有它們時間先後的關係,這種關係是診斷瘧疾的標誌。又如發熱和頭痛的關係,一般急性熱病都是熱度愈高的時候頭痛愈厲害,熱度降低頭痛也減輕了。憑著這個關係就可以知道這個頭痛是因為發熱而起的,絕不是其他原因。

因此,我們的問症狀就應注意它們互相之間的關係,而不應把每一個症狀孤立起來,否則,就會造成診斷上的錯誤。其他,如症狀對生理功能的影響,症狀本身的分析,各個系統詳細狀症的採取,可能致病的誘因等;都應該加以注意和考慮。至於詢問「過去病史」,應根據現在病史的情形而變化,現在病史中那一個系統是最主要的症狀,過去病史也應詳細詢問那個系統。

所謂「新病引起舊病」如第九章傷寒夾證中的夾痰、夾血、夾疝、夾癆等,這些病史的早日獲得,對診斷和將來的治療是很有意義的。

白話文

第八節·察新久

我認為採集病史的範圍,除了本章提到的各項內容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發病的時間與情況——時間要盡可能準確。可以使用各種時間標記,例如某日的具體時分(幾點幾分),或是某日的清晨、中午、傍晚、半夜,或是起床前後、早餐前後、午餐前後等。發病情況可能是突然發作(如大葉性肺炎和瘧疾),也可能是逐漸出現(如傷寒),還有些是在不知不覺中發生的(如各種慢性疾病)。

(二)症狀與時間的關聯——所有症狀的表現都有其特定的時間規律。若忽略時間性,症狀就會失去診斷價值。例如瘧疾患者的發熱,有些是隔日一次,有些則是三日一次;每次發熱持續時間可能幾十分鐘,也可能長達數小時。傷寒患者會持續高燒,而肺結核患者則是每日下午輕微發熱。因此,必須注意症狀發生的時間。

(三)症狀之間的關聯——各種症狀的表現是相互聯繫的,彼此具有特定關係。例如瘧疾患者通常會先發冷、後發熱、接著出汗,這三個主要症狀的時間順序就是診斷瘧疾的關鍵。又如發熱與頭痛的關係,一般急性熱病中,體溫越高頭痛越劇烈,體溫降低頭痛也會減輕。透過這種關係,就能判斷頭痛是由發熱引起,而非其他原因。

因此,詢問症狀時應關注它們之間的關聯,而非孤立看待單一症狀,否則容易導致診斷錯誤。此外,還需留意症狀對生理功能的影響、症狀本身的細節分析、各系統的具體症狀記錄,以及可能的致病誘因等。

至於「過去病史」的詢問,應根據當前病症的重點調整。若現病史中某個系統的症狀最為突出,過去病史中也應詳細詢問該系統的相關情況。例如「新病引發舊疾」,如第九章提到的傷寒合併症(夾痰、夾血、夾疝、夾癆等),及早掌握這些病史對診斷和後續治療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