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訂

第九章·傷寒夾證 (12)

1第三節·夾飲傷寒

(一名傷寒夾水)

【因】素有停飲,外感風寒;或先受風寒,後飲冷水,及恣飲冷茶冷酒,或貪食瓜果生冷。

【證】頭痛身熱,惡寒無汗,胸痞乾嘔,咳吐稀涎。甚則胸脅串痛,喘不得臥。舌苔白滑,甚或黑滑;或半邊夾一二條白色,或中間夾一段白色。

【脈】浮弦而緩,甚則遲弦。仲景所謂傷寒脈浮緩,身但重,無少陰證是也。

【治】先當辛溫發散。輕則蘇羌達表湯加半夏、茯苓;重則小青龍湯加減。如風寒外解,或變心下痞硬,引脅下痛,乾嘔短氣者,即當急下停飲,蠲飲萬靈湯主之。若變腹痛自利,四肢重痛,咳而兼嘔者,即當通陽利水,真武湯加減為主。(本方重用茯苓八錢,去白芍,加乾薑八分拌搗五味子五分,薑半夏四錢。)勢輕者,但用苓朮二陳煎,溫中利水可也。

【秀按】風寒邪從外入,裹其停飲。雖當以小青龍湯,散邪滌飲;然惟夾溢飲症,水流四肢,身體疼重,最為的對。若夾支飲症,咳逆倚息,短氣不得臥,形腫胸滿,喉中如水雞聲者,則當用射干麻黃湯。(射干錢半,麻黃八分,薑半夏二錢,款冬花、紫菀各三錢,五味子、細辛各三分,生薑兩片,紅棗兩枚;去射干、紫菀、款冬、薑棗、五味,加川樸一錢、石膏四錢、杏仁四錢、乾薑一錢、淮小麥三錢,名厚朴麻黃湯,亦治咳而脈浮、喉中水雞聲。)發表下氣,潤燥開痰。四法一方,以分解其外內夾發之證,始有效力。若支飲射肺則肺脹,咳而上氣,煩噪而喘,脈浮者,則當用小青龍加石膏湯,發表利水,豁痰清熱,始效。至若蠲飲萬靈湯,則合小半夏加茯苓、甘遂半夏、十棗三湯為劑;無論心下支飲,膈間留飲,胃腸懸飲,為喘為滿,為痛為脹,為巔眩心悸,為嘔涎吐沫,善用者投無不效。然皆治夾飲之屬實也。惟苓朮二陳及真武加減,一主外飲治脾,一主內飲治腎,則治夾飲之屬虛者也。夾飲症得此七方,則表裡虛實,皆可從此類推矣。

【廉勘】飲入於胃,經火蒸變而稠濁者為痰;未經蒸變而清稀者為水。觀此則痰從火化;水從寒凝。痰能作熱;水能作冷。此夾痰與夾水病源之異也,故其脈舌證治,亦因而各異。一辨其脈:脈必弦,或偏弦,或雙弦,或弦緩,或遲弦,或沉弦,或弦緊類數。二辨其舌:苔多白潤,間有轉黃轉黑者,亦必仍有滑苔;或滿舌黃黑,每夾一二條白色;或舌苔邊尖俱黃,中間辨一段白色;久則舌前半光滑而不生苔,後半白滑而厚。三辨其證:胸脘雖滿痛,按之則軟;略加揉按,轆轆有聲;甚則腸下抽痛,乾嘔短氣,或腰重足腫,下利溺少。四辨其治:風寒夾飲,固當以辛藥散之,溫藥和之。即溫熱症見夾水,雖有表邪,不宜純用辛涼發散,純用則表不能解,而轉見沉困;有里症不可早用苦寒,早用則必轉加昏愦。此水氣鬱遏熱邪,陽氣受困,宜於發表清裡藥中,加辛淡利水利氣之品,以祛水氣。迨水氣去,郁遏發,然後議攻議涼。

白話文

第三節·夾飲傷寒(又稱傷寒夾水)

病因:平時體內有停積的水飲,再外感風寒;或先受風寒,後又飲用冷水,以及過量飲用冷茶冷酒,或貪吃生冷瓜果。

症狀:頭痛、身體發熱、怕冷且無汗、胸悶乾嘔、咳嗽吐出稀薄痰涎。嚴重時胸脅疼痛遊走不定,氣喘無法平躺。舌苔白滑,甚至黑滑;或舌邊夾雜一兩條白色苔,或舌中有一段白色苔。

脈象:脈浮弦而緩,嚴重時脈遲弦。即張仲景所說的「傷寒脈浮緩,身體沈重,但無少陰證」的情況。

治療

  1. 初期:應先用辛溫藥物發散風寒。
  • 輕症:用「蘇羌達表湯」加半夏、茯苓。
  • 重症:用「小青龍湯」加減。
  1. 若風寒已解,但出現心下痞硬、牽引脅下疼痛、乾嘔氣短:應立即攻下停積的水飲,主方用「蠲飲萬靈湯」。
  2. 若轉為腹痛腹瀉、四肢沈重疼痛、咳嗽伴嘔吐:應通陽利水,主方用「真武湯」加減(重用茯苓八錢,去白芍,加乾薑八分拌搗五味子五分,薑半夏四錢)。
  • 症狀較輕者,可用「苓朮二陳煎」溫中利水即可。

補充說明(秀按)

  • 風寒夾「溢飲」(水飲流注四肢,身體沈重疼痛),最適合用「小青龍湯」散邪化飲。
  • 若夾「支飲」(咳嗽氣逆、呼吸短促無法平躺、胸悶喉中有痰鳴聲),則用「射乾麻黃湯」發表化痰。
  • 變方「厚朴麻黃湯」亦適用於咳嗽脈浮、喉中痰鳴者。
  • 若支飲影響肺部,導致肺脹、煩躁氣喘、脈浮,則用「小青龍加石膏湯」發表清熱。
  • 「蠲飲萬靈湯」結合多種治水飲方劑,適用於各種水飲實證(如心下支飲、膈間留飲等)。
  • 「苓朮二陳煎」和「真武湯加減」分別針對脾虛、腎虛的水飲虛證。

補充分析(廉勘)

  1. 痰與水的區別
  • 痰由火熱蒸煉而成,較稠濁;水因寒凝未化,較清稀。
  1. 診斷要點
  • 脈象:多見弦脈(或偏弦、雙弦、弦緩、遲弦等)。
  • 舌象:苔多白滑,偶見黃黑苔但仍帶滑膩,或舌中夾白苔。
  • 症狀:胸脘脹痛但按之柔軟,揉按有水聲;嚴重時脅下抽痛、乾嘔氣短,或腰腳沈重浮腫、腹瀉尿少。
  1. 治療原則
  • 風寒夾飲:以辛溫藥物散寒,溫藥調和。
  • 溫熱病夾水飲時,不可純用辛涼或苦寒藥,應在解表清裡藥中加入利水行氣之品,待水飲去除後再考慮攻下或清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