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節·夾陰傷寒
五內燥熱。外復傷寒而病邪熱。兩熱相交。腎水必枯。其人發煩躁。而舌黑生芒。則就死矣。語曰、傷寒偏打下虛人者。正此謂也。或曰誠如子言。則是人病傷寒。無所為陰症矣。余曰有之。陰症中寒也。其症乃是陽虛。陽虛之人。命門火衰。其平日必言語低微。飲食不化。
四肢痿厥。腰以下冷。前陰不舉。小便清白。此為正氣不足。復為寒邪所襲。表裡四末皆冷。是為真寒之症。然亦不全因入房所致。即小兒亦有陰症者。斯恍然於房後不可盡作陰症觀矣。據炳章經驗所得。風寒感冒於表。食物生冷由胃傳脾。為真夾陰傷寒。若行房後。傷寒身熱。
其病不從行房而得。無夾陰可言。其治法亦照表症用藥。惟傷寒熱退新瘥。即犯房事。名曰房勞復。身熱、下身沉重疼痛。大病初瘥。元氣精血本虛。犯房失精。重虛其虛。新邪乘虛而入故身熱。敗精留於精室。故下身沉重作痛。治宜扶元清熱。化瘀導濁。仍大小便而出。凡房勞復。
詳明治法。已另補於第十一章傷寒復證條下。本節不復重贅。
【榮齋按】本節(夾陰傷寒)俞氏根據王海藏陰證治例,主張初用「溫經散寒」,繼用「溫補命陽熱壯脾腎,」善後用「雙補氣血調和陰陽」;他認定證因是由於房事後中寒,所以處治始終以破陰回陽立法。
然而早在明末清初之際,喻嘉言、徐靈胎輩,都不同意以「溫熱峻補」之藥來治療所謂「夾陰傷寒」(見曹炳章先生按語中),陸九芝《世補齋醫書》里更肯定的說:「惟有發熱不是陰證,惟有陰證必不發熱。」在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俞氏的治法,它適應證為房後中寒,它現證必不發熱。
他所述「身熱面赤」的證狀,是不應當有的;如其有之,便不適宜於「溫補」了。王德森《市隱廬醫學雜著》說:「今人於年輕有室之人,一經發熱,治之不應,必指為夾陰症,改用附、桂、參、地,大熱大補之品以殺之。
不知房勞或遺精之後,感受風寒,亦必由太陽經入,仍屬陽邪,其熱必甚;兼以躁悶煩渴,尤宜清熱散邪,豈可反用熱藥?若果直中三陰,則斷無壯熱之理,必有惡寒蜷臥,厥冷喜熱等症,方可用溫散;然亦終無用滋補之法。」說理明白,可以作所謂「夾陰傷寒」的治療指針。
【第五節·夾陰傷寒】
五臟燥熱,又外感風寒而引發熱邪,內外熱氣交結,導致腎水枯竭。患者出現煩躁不安、舌苔焦黑生芒刺的症狀,病情危急甚至可能致命。古語說「傷寒特別容易侵襲體虛之人」,正是指這種情況。
或許有人會問:「照此說法,難道傷寒沒有陰症嗎?」其實陰症確實存在,屬於「中寒」範疇,其本質是陽氣虛弱。陽虛之人命門火衰,平時表現為說話氣弱、食慾不振、四肢無力冰冷、腰部以下寒涼、性功能減退、小便清長,這是正氣不足的體質。若再受寒邪侵襲,便會出現全身畏寒、四肢冰冷的「真寒」症狀。但陰症不全因房事引起,甚至小兒也可能得陰症,因此不該將房事後所有病症都歸為陰症。
根據臨床經驗,風寒外襲肌表,或飲食生冷傷及脾胃所致的「真夾陰傷寒」,與房事無關;若房事後感染傷寒發熱,病因並非房事本身,不能稱作「夾陰傷寒」,治療仍按表症處理。但若傷寒初癒即行房事,稱為「房勞復」,症狀包括發熱、下身沈重疼痛——此因大病後元氣未復,行房耗精導致虛上加虛,邪氣乘虛而入,殘留敗精阻塞經絡,需以扶助元氣、清熱化瘀、導出濁邪為治則,使病邪從二便排出。關於「房勞復」詳細治法,已補述於本書第十一章,此處不再贅述。
【榮齋補充】本節「夾陰傷寒」一說,俞氏引用王海藏對陰證的治法,主張初期「溫經散寒」,中期「溫補脾腎陽氣」,後期「氣血雙補、調和陰陽」,認為病因是房事後中寒,故全程以「破陰回陽」為原則。
然而,明末清初的喻嘉言、徐靈胎等人反對以溫熱峻補藥治療所謂「夾陰傷寒」(見曹炳章按語)。陸九芝更直接指出:「發熱絕非陰證,陰證必不發熱。」由此可知,俞氏的治法僅適用於房事後中寒「無發熱」者;若患者出現「身熱面赤」,便不適合溫補。王德森也批評時人誤將年輕患者的發熱一概歸咎於「夾陰症」,濫用溫熱補藥,反而加重病情。他強調,房事或遺精後感染風寒,病邪仍屬陽證,應以清熱散邪為主;若真屬陰寒直中三陰,必有畏寒蜷臥、四肢冰冷等症,才可用溫散藥,且絕不該妄投滋補。此說剖析分明,可作為「夾陰傷寒」的治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