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節·六經總訣
若四不足。 (1)氣不足。如氣不足以息,言不足以聽,或欲言而不能。感邪雖重,反無脹滿痞塞之證。 (2)血不足。如面色痿黃,唇口刮白,或因吐衄血崩,或因產後亡血過多,或因腸風臟毒所致。感邪雖重,面目又無陽色。 (3)陰不足。如五液乾枯,肌膚甲錯。感邪雖重,應汗不汗。 (4)陽不足。如四肢厥逆,下利清穀,肌體惡寒,恆多泄瀉,至夜益甚,或口鼻冷氣。感邪雖重,反無發熱燥渴苔刺等症。 此為虛中夾實。若遇此等,宜急峻補。虛症補回,感邪未盡,稍從感症法治之。但必辨虛多實多,或標急本急,細參現症脈舌。如虛多實少而為本急者,先補其虛以顧本;實多虛少而為標急者,先去其實以治標。若補後虛症不退,及加變症者危;去邪後正隨邪去,反現脫象者死。
【廉勘】 凡時感病,夾脾虛者難治,夾腎虛者尤難治。蓋外感邪氣,多從汗下清泄而外解。若夾脾虛者,脾陽虛則表不能作汗,脾陰虛則里不任攻下;或得汗矣,則陽氣隨汗而脫;或得下矣,則陰氣從下而脫。即純用清泄,中氣亦不克支持。藥愈涼而邪愈遏,脾氣不得上升,往往中滿便泄,氣怯神倦,卒至自汗氣脫而死。又夾腎虛者,有陰虛陽虛之分。陽虛者,一經汗下清利,則脫絕之症隨見;陰虛者,一經汗下溫散,則枯竭之症隨見。往往邪未去而正氣即脫。到此虛實關頭,必須時時診察。
【第十節·六經總訣】
若人體有以下四種不足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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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不足:表現為呼吸微弱、說話聲音低微或想說話卻無力開口。即使感染嚴重病邪,也不會出現腹脹、胸悶等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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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不足:臉色枯黃、唇色蒼白,可能因吐血、鼻血、血崩、產後失血過多或腸胃出血引起。即使感染嚴重病邪,臉上也不會出現陽熱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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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不足:體液枯竭、皮膚乾燥脫屑。即使感染嚴重病邪,該出汗時卻無法出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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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不足:手腳冰冷、腹瀉未消化食物、身體怕冷、經常腹瀉(夜間加重)或口鼻呼出冷氣。即使感染嚴重病邪,也不會出現發熱、口乾、舌苔厚刺等症狀。
此類情況屬於「虛中夾實」。遇到這類患者應立即大補。待虛症緩解後,若病邪未盡,可稍用治療外感的方法。但必須分清虛實主次,或症狀與體質的緩急,仔細觀察當前症狀、脈象和舌象:
- 若體虛為主(本急),先補虛固本;
- 若邪實為主(標急),先祛邪治標。
若補虛後症狀未改善或惡化,病情危急;若祛邪後正氣潰散、出現虛脫徵兆,則可能致命。
【補充說明】
外感疾病若兼有脾虛最難治,兼腎虛更棘手。外感病邪通常可通過發汗、瀉下或清熱法排出,但:
- 兼脾虛者:脾陽虛則無法發汗,脾陰虛則不耐攻下。勉強發汗會導致陽氣隨汗脫失,勉強瀉下會使陰氣隨瀉而脫。即使單純清熱,脾胃也無法承受,藥物越寒涼病邪越鬱滯,導致腹脹腹瀉、氣弱神疲,最終氣脫而亡。
- 兼腎虛者:
- 腎陽虛:一經汗、下、清利,立即出現虛脫;
- 腎陰虛:一經汗、下、溫散,立即出現津枯症狀。
往往病邪未除而正氣已脫。因此治療時必須密切觀察虛實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