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訂通俗傷寒論》~ 第一章·傷寒要義 (28)
第一章·傷寒要義 (28)
1. 第十節·六經總訣
【廉勘】伏氣溫病。有兼風、兼寒、兼濕、兼毒之不同。伏氣熱病。有兼氣、兼濕、兼燥之不同。惟伏暑之邪。古無是說。至深秋而發者。始見於華氏《指南》。霜未降者輕。霜既降者重。冬至尤重。然竟有伏至來春始發者。由於秋暑過酷。冬令仍溫。收藏之令不行。中氣因太泄而傷。
邪熱因中虛而伏。其綿延淹滯。較《指南》所論更甚。調治之法則尤難。非參耆所能托。非芩連所能清。惟藉輕清靈通之品。緩緩撥醒其氣機。疏透其血絡。
始可十救一二。若稍一呆鈍。則非火閉。即氣脫矣。臨證者不可不細審也。
六經實熱。總清陽明。六經虛寒。總溫太陰。六經實寒。總散太陽。六經虛熱。總滋厥陰。
【秀按】此治六經寒熱虛實之總訣。非博歷知病者不能道。
外風宜散。內風宜熄。表寒宜汗。裡寒宜溫。傷暑宜清。中暑宜開。伏暑宜下。風濕寒濕。宜汗宜溫。暑濕芳淡。濕火苦泄。寒燥溫潤。熱燥涼潤。上燥救津。中燥增液。下燥滋血。久必增精。鬱火宜發。實火宜瀉。暑火宜補。陰火宜引。
【秀按】此治四時六淫之總訣。風無定性。視寒熱燥濕為轉移。故風寒溫散。風熱涼散。風燥辛潤。風濕辛燥。寒與暑為對待。燥與濕為對待。各宜對證發藥。惟火證獨多。如風寒濕閉郁表氣。鬱而化火者。治宜辛溫發散。內傷飲食生冷。遏而化火者。治宜辛熱消導。此二者。
皆為鬱火。《內經》所謂火鬱發之也。外感溫暑燥熱。增助內熱成火者。治宜辛涼甘潤。內傷飲食辛熱。致火得熱愈熾者。治宜苦寒消導。此二者。皆為實火。
丹溪所謂氣有餘便是火。《內經》所謂實者瀉之是也。氣不足。致令脾陽鬱而成火者。李東垣所謂陽虛發熱也。治宜甘溫以補中氣。少佐甘涼以瀉浮火。腎水虛。致令肝火沖而上炎者。朱丹溪所謂陰虛發熱也。治宜甘平以滋真水。少佐酸辛以泄相火。此二者。皆為虛火。《內經》所謂精氣氣奪則虛。
虛者補之是也。若夫鬱火實火虛火之外。別有一種陰火者。此即陰盛格陽之火。亦即陰極似陽之火。《木華海賦》所謂陽冰不治。陰火潛然者也。其於病也。雖見種種火象。如面赤戴陽。除中能食。手足躁擾。欲入泥水中坐。而用藥則惟大辛大熱。直破其陰以回陽。少佐甘鹹。
以引火歸元。惟溫熱伏邪。最多假陰火證。如熱壅於上。氣不下行。而見熱深厥深。兩足如冰。或兩手亦冷。確似下寒上熱之證者。切不可誤認為陰火。輒用桂附。而曰迎陽破陰。導龍歸海。以致酷烈胃液。爍涸腎陰。禍不旋踵。吾輩其審慎之。
傷寒一發汗而表寒即解。溫熱一發汗而裡熱愈熾。故傷寒以發表為先。溫熱以清裡為主。傷寒多傷陽。故末路以扶陽為急務。溫熱多傷陰。故末路以滋陰為要法。扶陽滋陰。均宜側重陽明。
白話文:
【潛藏熱病的辨別】
潛伏體內的溫病,有夾雜風、寒、濕、毒的不同情況。潛伏體內的熱病,有夾雜氣、濕、燥的不同情況。只有潛伏的暑邪,古代醫書沒有相關論述。到了深秋才發病的,最早出現在華氏《指南》這本書中。在霜降之前發病的病情較輕,霜降之後發病的病情較重,冬至時節發病的病情尤其嚴重。然而,竟然有潛伏到來年春天發病的,這是因為秋季的暑氣過於嚴重,冬季的氣候仍然溫暖,導致本該收藏的時令之氣沒有發揮作用,中氣因此過於耗散而受損。
邪熱因為中氣虛弱而潛伏體內,其病程綿延拖延,比《指南》所論述的更為嚴重。治療的方法也更加困難,不是靠人參、黃耆就能夠托扶正氣,也不是靠黃芩、黃連就能夠清解熱邪的。只能藉助輕清靈動的藥物,慢慢地喚醒身體的氣機,疏通體內的血脈,或許可以救治十分之一二。如果稍微遲鈍一下,就會導致熱邪閉塞,或是氣機脫散。所以,臨證的醫師一定要仔細審察。
六經出現實熱證,總體來說要清泄陽明經的熱邪。六經出現虛寒證,總體來說要溫補太陰經的虛寒。六經出現實寒證,總體來說要散發太陽經的寒邪。六經出現虛熱證,總體來說要滋養厥陰經的陰液。
【總結】
這是治療六經寒熱虛實的總綱,不是廣泛經歷各種疾病的人,是無法領會其中的道理的。
外感風邪,應該用疏散的方式來治療;內生風邪,應該用平息的方式來治療。表證寒邪,應該用發汗的方式來治療;裡證寒邪,應該用溫補的方式來治療。感受暑邪,應該用清熱的方式來治療;中暑,應該用開竅的方式來治療;潛伏的暑邪,應該用攻下的方式來治療。風濕、寒濕,應該用發汗或溫通的方式來治療。暑濕,應該用芳香淡滲的方式來治療;濕熱,應該用苦寒泄熱的方式來治療。寒燥,應該用溫潤的方式來治療;熱燥,應該用涼潤的方式來治療。上部乾燥,應該滋養津液;中部乾燥,應該增加體液;下部乾燥,應該滋養血液,長久下來就能增補精氣。氣機鬱結而產生的火,應該用疏發的方式來治療;實火,應該用瀉下的方式來治療;暑熱之火,應該用補益的方式來治療;陰虛之火,應該用引火歸元的方式來治療。
【總結】
這是治療四時六淫邪氣的總綱。風邪沒有固定的屬性,會根據夾雜寒熱燥濕的情況而變化。所以,風寒用溫散的方法,風熱用涼散的方法,風燥用辛潤的方法,風濕用辛燥的方法。寒與暑是相對的,燥與濕是相對的,各自應該根據證候來用藥。只有火證的情況特別多。例如,風寒濕邪閉塞鬱滯體表,導致氣機鬱結而化火,治療應該用辛溫發散的方法。內傷飲食生冷,導致氣機遏阻而化火,治療應該用辛熱消導的方法。這兩種情況都是屬於鬱火。《內經》所說的「火鬱發之」就是這個意思。外感溫熱暑燥等邪氣,助長體內熱邪而形成火,治療應該用辛涼甘潤的方法。內傷飲食辛熱,導致火熱更加熾盛,治療應該用苦寒消導的方法。這兩種情況都是屬於實火。
朱丹溪所說的「氣有餘便是火」,《內經》所說的「實者瀉之」就是這個意思。氣血不足,導致脾陽鬱滯而化火,李東垣所說的「陽虛發熱」就是這個意思,治療應該用甘溫的藥物來補益中氣,少加甘涼的藥物來瀉除浮火。腎水虧虛,導致肝火上炎,朱丹溪所說的「陰虛發熱」就是這個意思,治療應該用甘平的藥物來滋養腎水,少加酸辛的藥物來泄降肝火。這兩種情況都是屬於虛火。《內經》所說的「精氣氣奪則虛,虛者補之」就是這個意思。除了鬱火、實火、虛火之外,還有一種陰火,這是陰盛格陽之火,也是陰氣極盛而似陽之火。《木華海賦》所說的「陽冰不治,陰火潛然」就是這個意思。這種火在發病時,雖然會出現各種火熱的症狀,如面色發紅、頭部發熱、能吃東西、手足躁動、想坐到泥水裡等,但是用藥只能用大辛大熱的藥物,來破除體內的陰邪,讓陽氣恢復,少加甘鹹的藥物,來引導虛浮的火歸於本源。只有溫熱潛伏的邪氣,最容易出現假陰火的症狀。例如,熱邪壅塞於上,氣機不能下行,表現為熱邪深重,厥逆也深重,兩腳像冰一樣冰冷,甚至兩手也冰冷,確實像下寒上熱的證候。這時候千萬不能誤認為是陰火,隨便使用桂枝、附子等溫熱藥物,而說是要迎陽破陰,引導陽氣歸於下焦。這樣會導致體內胃液被酷熱藥物所耗竭,腎陰受到損傷,後果不堪設想。我們應該謹慎辨別。
傷寒一發汗,表寒就能解除,溫熱病一發汗,裡熱反而更加熾盛。所以,治療傷寒以發汗解表為先,治療溫熱病以清泄裡熱為主。傷寒多傷陽氣,所以病程末期以扶助陽氣為急務。溫熱病多傷陰液,所以病程末期以滋養陰液為要法。扶助陽氣和滋養陰液,都應該側重於調理陽明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