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訂

第九章·傷寒夾證 (89)

1第十五節·妊娠傷寒

【廉勘】周澹然云。妊娠之婦。一受溫邪。胎為熱傷。勢在必下。胎下母亦難全。處此危急之際。不妨向病家說明原委。急當速徹其熱。以希僥倖。往往如此施治。不但胎不下墜。而反安然無事。岐伯云。有故無殞。亦無殞也。誠哉斯言。吳又可又有懸鐘之喻。於理更切。要之此時下胎亦墜。

不下胎亦墜。然下之胎墜。母猶可救十中二三。不下則母無生理。胎亦焉能獨存。更有妊婦一病溫證。舌即乾紅。苔或黑或焦燥。此屬邪熱過重。非大劑重劑。不能破格救人。攻下藥中。惟減去芒硝。恐損胎也。亦有胎死腹中。舌見青黑。又非芒硝。死胎不能下也。尤宜向病家聲明再用。

不致受人謗毀。

【榮齋按】《客塵醫話》作者計壽喬診療妊娠傷寒,除辨證外,必察舌苔。他說:「妊娠傷寒及溫熱症,最難措手,須辨舌苔,張誕先《舌鑑》六條,實為名論,治宜宗之:「(一)孕婦初傷於寒,見舌赤,舌上白滑,即當微汗之,以解其表,如面舌俱白,發熱,多飲冷水,陽極變陰所致,當用溫中之藥。若見厥冷煩躁,誤與涼劑,則厥逆吐利而死。

(二)面赤舌黃,五六日,里症見,當微利之,庶免熱邪傷胎之患;若面舌俱黃,此失於發汗,濕熱入里所致,當用清熱利水藥。(三)面舌俱黑,水火相刑,不必問其月數,子母俱死。面赤舌微黑者,還當保胎。如見灰色,乃邪入子宮,其胎必不能固。若面赤者,根本未傷,當急下以救其母。

(四)妊娠傷寒溫熱,見面舌俱赤,宜隨症汗下,子母無虞。而色皎白而舌赤者,母氣素虛,當略用溫散法。若面黑舌赤,亦非吉兆;若在臨月,則子生而母當殞。(五)見面赤舌紫,其人必嗜飲,乃酒毒內傳所致;如淡紫帶青,為陰症夾食,難治也,即用枳實理中,四逆輩,亦難為力。若面赤舌青,母雖無妨,子殞腹內,急用芎歸湯合平胃散加朴硝下之;以救其母。

(六)面黑而舌乾卷短,或黃黑刺裂,乃里症至急,不下則熱邪傷胎,下之危在頃刻;如無循衣撮空直視等症,十中可換回一二。」至於妊娠傷風,首宜固胎順氣,雖見脈緊無汗,不可用麻黃、青龍及一切解表猛劑;以風藥性升,皆犯胎氣也。鄭虛谷曰:「妊娠傷風,無論時月及月分多少,俱宜嚴氏紫蘇飲加蔥白為至穩。

」計氏為清代秀水縣人,陸定圃《冷盧醫話》稱他「深諳醫理,尤精婦科,診胎產症二十餘年,凡大險大危者,十中挽回七八。」則知他是一個婦科專家,經驗一定可靠的。

白話文

【】

周澹然提到,孕婦若感染溫熱病邪,胎兒容易受熱邪損傷,往往難以保住,甚至危及母親生命。在此危急情況下,應向家屬說明病況,迅速清熱治療,有時反而能保住胎兒,使母子平安。正如《黃帝內經》所說:「有病因則無害(適當治療不會傷胎)。」吳又可則以「懸鐘」比喻,強調此時無論是否用藥,胎兒都可能不保,但若及時清熱攻下,母親尚有兩三成存活機會,否則母子皆難保全。

若孕婦患溫熱病時,舌質乾紅、苔黑或焦燥,表示邪熱極重,需用大劑量藥物才能救命。此時攻下藥中可去除芒硝(避免傷胎),但若胎兒已死腹中,且舌呈青黑色,反而需用芒硝幫助排出死胎,應事先向家屬說明,以免遭誤解。

《客塵醫話》作者計壽喬認為,治療孕婦傷寒或溫熱病時,必須觀察舌苔。他引用張誕先《舌鑑》六條要點:

  1. 初期受寒:舌赤、苔白滑,應發汗解表;若面舌蒼白、發熱多飲冷水,為陽轉陰,需溫中治療,誤用涼藥恐致死亡。
  2. 濕熱內蘊:面舌泛黃且裡症明顯,應輕微通便,避免熱邪傷胎;若因未發汗導致濕熱入裡,需清熱利水。
  3. 危重徵兆:面舌俱黑,母子多難保全;面赤舌微黑可保胎,舌灰則邪入子宮,胎必不固;面赤者需急攻下救母。
  4. 辨證用藥:面舌俱赤可汗下,母子無憂;面色白而舌赤者體虛,宜溫散;面黑舌赤或臨產時,可能母危子存。
  5. 特殊情況:舌紫為酒毒,舌青夾陰症難治;面赤舌青為胎死腹中,需用芎歸湯加朴硝救母。
  6. 急症處理:面黑舌乾或裂,需立刻攻下,否則胎兒受害,但風險極高,無神昏症狀者或有一線生機。

至於孕婦傷風,首要安胎順氣,即使脈緊無汗,也不可用麻黃等發汗猛藥,以免藥性升散傷胎。鄭虛谷建議用「嚴氏紫蘇飲加蔥白」最穩妥。

計壽喬是清代婦科專家,陸定圃稱他擅長處理危重產科病症,經驗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