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訂通俗傷寒論》~ 第十章·傷寒壞證 (12)
第十章·傷寒壞證 (12)
1. 第一節·傷寒轉痙
痰鳴氣喘。病雖沉重。乃可治之證。若天庭灰黑。腎子收縮。或脈微細。或脈全無。外形雖輕。乃不治之證。可治者。宜可保立蘇湯主之。(生黃耆一兩五錢、黨參三錢、白朮二錢、甘草二錢、當歸二錢、白芍二錢、炒棗仁三錢、萸肉二錢、枸杞子二錢、破故紙一錢、桃核肉一枚、水煎服、此方專治小兒因傷寒瘟疫、或痘疹吐瀉等證、病久氣虛、四肢抽搐、項背反張、兩目天吊、口流涎沫、昏沉不省人事、至其分兩、指四歲小兒而言、若兩歲者可減半、若一歲者可用三分之一、若二三月者、可用四分之一、不必拘於劑數、余治此證一日之間、用至二三劑者、服至不抽、必告知病家、不可因不抽、遂不服藥、必多服數劑、氣足方妥。)
又按所述二十餘證。皆虛寒之象。故尚可救藥。若虛中挾熱。則難治矣。余治馬氏小兒。甫匝月患痙病。發表攻裡。湯丸雜投。針刺兼施。而痙不止。晝夜十數作。診之左臂上伸。右臂下垂。手固握。目斜視。口流涎。肢搐搦。身微熱。用燈草、薄荷、白蜜、煎湯。少點薑汁。磨紫金錠灌之。痙減半。再服熱退而痙未全止。改用可保立蘇湯兩劑全愈。
【榮齋按】本節俞氏所講的「病因」,引申淵博,為全書中最突出的一篇。但由於頭緒繁複,因而失去了重心,把「傷寒類症的痙」與「傷寒變症的痙」混在一起。本篇章節,既然是「傷寒壞證」中的「傷寒轉痙」,則所述者,應該是「傷寒變症的痙」,而不是「傷寒類症的痙」了。
這一點,吳坤安《傷寒指掌》里分析得比較清楚,他說:「如太陽未曾表汗而發痙,明系風濕之邪,混擾於太陽,風濕相持而不解,則濕熱交併,留滯經絡,營衛不和,津液不行,筋脈失所養而作也。此是傷寒類症,非傷寒變症也。其證背反張,頭搖口噤,項強拘急,轉側艱難,身熱足冷。
當審其風濕甚者,則有汗而為柔痙,風寒甚者,則無汗而為剛痙。若傷寒過表,汗多而成痙,乃是傷寒變症;治分兩途。蓋汗多則血液乾枯,筋無所養而痙作也。非濕非風,不得妄施前藥。故凡傷寒汗下後。癰疽潰膿後、婦人新產後,而見身體角弓反張,手足攣搐者;多是氣血大虧、液不榮筋所致。治法匯均以八珍湯加枸杞、川斷、鉤勾、桂枝主之,以養筋脈,不可純作風治。
」這樣的論證處治,我意認為很合理,不知俞氏何以下采取?廉臣先生勘語,也只引了吳鞠通的痙病九大綱,而不及吳坤安這條說法,是必有故。現在、根據本節題意,我認為俞氏把傷寒類症的痙混入本節,是不夠恰當的。這些直覺的體會,特提請國內學者討論。
白話文:
病人出現痰鳴、呼吸急促,雖然病情嚴重,但這是可以治療的情況。如果發現病人額頭灰暗發黑、睪丸收縮、脈搏微弱甚至摸不到,外表看起來似乎還好,這就是無法醫治的狀況。可以治療的情況,應該使用「可保立蘇湯」來治療。(藥方組成:生黃耆1兩5錢、黨參3錢、白朮2錢、甘草2錢、當歸2錢、白芍2錢、炒棗仁3錢、萸肉2錢、枸杞子2錢、破故紙1錢、桃核肉1顆,加水煎煮後服用。這個藥方專門治療小孩子因為傷寒、瘟疫,或痘疹引起的嘔吐、腹瀉等症狀,病久導致氣虛,出現四肢抽搐、脖子和背部向後反張、眼睛向上翻、口水直流、昏迷不醒人事等情況。這裡提到的劑量是以四歲小孩為準,兩歲的小孩用量減半,一歲的小孩用量三分之一,二三個月大的嬰兒用量四分之一,不用拘泥於固定的劑量。我曾治療過這種病症,一天之內用到兩三劑藥,服用到不抽搐為止,一定要告知病人家屬,不要因為不抽搐就停止服藥,必須多服用幾劑,補足氣血才算妥當。)
又按照前面所說的二十多種症狀,都屬於虛寒的表現,所以還有救治的機會。如果虛弱的同時還夾雜著熱象,那就很難治療了。我曾經治療過一位姓馬的小孩,剛滿月就患了痙病,使用發汗解表、攻下裡實的各種湯藥和丸藥,也使用了針灸,但痙攣都沒有停止,白天晚上發作十幾次。診斷後發現他左手向上伸直,右手向下垂,手緊握,眼睛斜視,口水直流,四肢抽搐,身體微微發熱。我用燈芯草、薄荷、白蜜煮成湯,加入少許薑汁,再磨紫金錠灌下去,痙攣減少了一半。接著服用藥物後,熱退了但痙攣還沒完全停止,於是改用「可保立蘇湯」兩劑,就完全痊癒了。
【榮齋按】本節俞氏所講的「病因」論述廣博,是全書中最突出的一篇。但因為頭緒太過繁雜,反而失去了重點,把「傷寒類似症狀引起的痙攣」和「傷寒變證引起的痙攣」混淆在一起了。這一章既然是「傷寒壞證」中的「傷寒轉痙」,那所描述的應該是「傷寒變證引起的痙攣」,而不是「傷寒類似症狀引起的痙攣」。
這一點,吳坤安在《傷寒指掌》中分析得比較清楚,他說:「如果太陽表證還沒發汗就出現痙攣,明顯是風濕邪氣侵擾太陽經,風濕相互糾結無法解除,導致濕熱並存,滯留在經絡,營衛不和,津液運行不暢,筋脈失去濡養而產生痙攣。這是傷寒類似症狀,不是傷寒變證。這種情況會出現背部向後反張,頭搖晃,嘴巴緊閉,脖子僵硬,轉動困難,身體發熱,腳卻是冷的。
要仔細辨別,風濕較盛的,會有汗出,屬於柔痙;風寒較盛的,沒有汗出,屬於剛痙。如果因為治療傷寒過度發汗,導致痙攣,那就是傷寒變證了;治療方法應該分兩種。因為發汗過多會導致血液乾枯,筋脈失去濡養而發生痙攣。這種情況既不是風邪也不是濕邪,不能胡亂使用之前的藥方。所以凡是傷寒發汗或使用攻下藥後、癰疽潰膿後、產後婦女出現身體向後反張,手腳抽搐的情況;多半是氣血嚴重虧虛,津液無法滋養筋脈所導致的。治療方法應該都用八珍湯加枸杞、川斷、鉤藤、桂枝來滋養筋脈,不能單純當作風邪來治療。」
我認為這樣的論證和治療方法很合理,不知道俞氏為什麼沒有採用?廉臣先生的勘語,也只引用了吳鞠通的痙病九大綱,而沒有提到吳坤安的這種說法,必定有其原因。現在,根據本節的主題,我認為俞氏把傷寒類似症狀引起的痙攣混入本節,是不恰當的。這些直覺的體會,特地提出來請國內的學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