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惠民和劑局
《太平惠民和劑局方》~ 卷之八 (3)
卷之八 (3)
1. 法制熟艾
推人神所在法:一日足大指,二日外踝,三日股內,四日腰,五日口、舌、咽、懸雍,六日足小指,七日內踝,八日足腕,九日尻,十日背、腰,十一日鼻柱,十二日髮際,十三日牙齒,十四日胃脘,十五日遍身,十六日胸、乳,十七日氣衝,十八日腹內,十九日足趺,二十日膝下,二十一日手小指,二十二日伏兔,二十三日肝俞,二十四日手陽明、兩脅,二十五日足陽明,二十六日手、足,二十七日膝,二十八日陰,二十九日膝、脛、顳、顬,三十日關元下至足心。以上上神所在之日,禁忌著灸。
若遇病急切,不拘此例。
白話文:
法制熟艾
這段文字描述了艾灸時,每日人體不同部位的氣血運行狀態。某些日子某些穴位或部位是人體氣血聚集的重點區域,稱為「神所在」。這些日子,不宜在這些部位施灸。
具體來說,每天都有不同的部位不宜艾灸,例如第一天是大腳趾,第二天是外踝,依此類推,一直到三十天都列舉了不同的部位。 如果遇到緊急的病情需要艾灸,則不必遵守這個規律。
注意:以上所有資訊僅供學術研究使用,任何醫療行為必須在專業醫師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