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惠民和劑局方》~ 附:指南總論 (2)
附:指南總論 (2)
1. 論合和法
凡濕藥,燥皆大耗,當先增分兩,須得屑乃稱之為正,其湯,酒中不須如此也。
凡漬藥酒,皆須細銼,用生絹盛之,乃入酒密封,隨寒暑日數,視其濃烈,便可漉出,不必待服至酒盡也。滓可曝燥微搗,更漬飲之,亦可為散服。
凡合膏藥,初以酒或醋漬令淹浹,不用多汁,密復勿泄,從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宿者,微火煎之,令三上三下,以泄其熱勢,令藥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乃下之,使沸靜良久乃止,寧欲小小生。其中有薤白者,以兩頭微焦黃為度。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黃色也。豬肪,皆勿令經水,臘月者彌佳。
絞膏,以新布絞之。若是可服之膏,膏渣亦可酒煮飲之。可摩之膏,膏渣則宜以敷病上,此蓋欲兼盡其藥力故也。膏中用雄黃、硃砂、麝香、乳香、鉛丹之輩,皆別研如粉,候膏畢乃可投中,以物疾攪,至於凝強,勿使沉聚在下不調。有水銀、胡粉者,於膏中研令極細。
凡修煉神仙延年丸、散,皆須先淨其室,燒香掃灑,勿令浪語,當使童子搗之,務令細熟,杵數可至千萬過,以多為佳。勿令婦女、小兒、喪孝、產婦及痼疾、六根不具之人及六畜見之,皆不效也。其逐急諸小湯藥,則不在此例。
白話文:
論合和法
所有濕潤的藥材,乾燥都會大幅損耗藥效,因此一開始就要增加用量,必須磨成粉末才能稱作正確用量,如果是湯劑或酒劑則不需如此。
所有浸泡藥材的酒劑,都必須細細切碎,用生絹布包裹後再放入酒中密封,依據氣溫及時間長短,觀察藥酒濃烈程度,即可過濾取出,不必等到藥酒完全喝完才過濾。藥渣可以曬乾略搗碎,再次浸泡飲用,也可以製成散劑服用。
製作膏藥時,先用酒或醋浸泡使其充分濕潤,不需要太多汁液,密封好避免洩露,從今天早上到明天早上,或至少浸泡一夜,再用小火煎煮,讓藥材的三上三下(三次沸騰,三次停止沸騰),以釋放藥材的熱氣,讓藥味充分析出,讓藥液沸騰再停止沸騰,讓藥液靜置一段時間才停止加熱,寧可藥材略微生一點。其中若含有薤白,以兩端略微焦黃為度;若含有白芷、附子,也要略呈黃色。豬油必須避免接觸水,臘月製成的豬油更好。
絞製膏藥時,要用新的布料絞壓。如果是可以服用的膏藥,膏渣也可以用酒煮後飲用;如果是可以外敷的膏藥,膏渣則應該敷在患處,這是為了充分利用藥材的藥力。膏藥中若使用雄黃、硃砂、麝香、乳香、鉛丹等藥材,都必須先研磨成細粉,等到膏藥煮好後再加入,用器具充分攪拌,直到膏藥凝固,避免沉澱不均勻。若含有水銀、胡粉,則要在膏藥中研磨至極細。
凡是煉製神仙延年丸、散劑,都必須先淨化房間,焚香灑掃,避免閒聊,應該讓童子來搗藥,務必搗磨細緻,搗的次數可以達到上千萬次,次數越多越好。不可讓婦女、小孩、服喪之人、產婦、以及患有慢性病的人、六根不全的人以及牲畜看到,否則藥效都會失效。至於治療急症的小劑量湯藥,則不在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