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叔微述

傷寒九十論》~ 筋惕肉瞤證(十七)

筋惕肉瞤證(十七)

1. 筋惕肉瞤證(十七)

鄉里市人姓京。鬻繩為業。謂之京繩子。其子年近三十。初得病。身微汗。脈弱。惡風。醫者誤以麻黃湯汗之。汗遂不止。發熱。心痛。多驚悸。夜間不得眠臥。譫語。不識人。筋惕肉瞤。振振動搖。醫者以鎮心驚風藥治之。予視之曰。強汗之過也。仲景云脈微弱。汗出惡風者。

不可服青龍湯。服之則筋惕肉瞤。此為逆也。惟真武湯可收之。仲景云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身瞤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予三投而大病除。次以清心丸竹葉湯解餘毒。數日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