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叔微述
《傷寒九十論》~ 刺陽明證(五十五)
刺陽明證(五十五)
1. 刺陽明證(五十五)
庚戌五月。李氏病傷寒。身熱頭痛無汗。渾身疼痛。脈浮大而緊。予投以麻黃湯。數服。終不得汗。又多用張苗燒蒸之法。而亦不得。予教令刺陽明。少間汗出漐漐遍身。一時間。是夕身涼病退。
論曰。刺熱論云。熱病先手臂痛。刺陽明而汗出。又曰刺陽出血如大豆。病已。蓋謂刺也。陽明穴。在手大指內側。去爪甲角。手陽明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大凡傷寒熱病。有難取汗者。莫如針之為妙。仲景云凡治溫病可刺五十九穴。素問云病甚者為五十九刺。其詳在注中。
白話文:
五月庚戌日,李氏患傷寒,發燒頭痛,不出汗,全身疼痛,脈搏浮大而緊。我用麻黃湯治療,服用了好幾劑,還是沒出汗。又用了張仲景的燒蒸法,仍然無效。於是指示他針刺陽明經穴,不久就全身大汗淋漓,汗出後不久,當天晚上身體就涼快下來,病也退了。
分析說,《刺熱論》記載,熱病初期手臂先痛,針刺陽明穴可以使病人出汗。書中還說,針刺出血如大豆般大小,病就好了。所謂的陽明穴,就在大拇指內側,指甲角旁,是手陽明經脈的起始處。針刺深度約為一寸的十分之一,留針時間是一呼之際。總之,傷寒熱病,如果不容易發汗,針灸是最有效的辦法。張仲景說,治療溫病可以針刺五十九個穴位。《素問》也說,病情嚴重者需要施行五十九針法,詳細內容在注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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