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叔微述
《傷寒九十論》~ 太陰證(二十三)
太陰證(二十三)
1. 太陰證(二十三)
曹生初病傷寒。六七日。腹滿而吐。食不下。身溫。手足熱。自利。腹中痛。嘔。噁心。醫者謂之陽多。尚疑其手足熱。恐熱蓄於胃中而吐嘔。或見吐利而為霍亂。請予診。其脈細而沉。質之。曰太陰證也。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予止以理中丸。用仲景云如雞子黃大。晝夜投五六枚。繼以五積散。數日愈。
論曰。予見世醫論傷寒。但稱陰證陽證。蓋仲景有三陰三陽。就一證中又有偏勝多寡。須是分明辯質。在何經絡。方與證候相應。用藥有準。且如太陰少陰。就陰證中。自有補瀉。豈可止謂之陰證也哉。
白話文:
曹先生初次得傷寒病,已經六七天了。肚子脹滿還嘔吐,吃不下東西,身體溫熱,手腳發燙,大便稀溏,肚子痛,嘔吐,噁心。醫生認為這是陽氣過盛,但還是懷疑他手腳發燙,恐怕是熱邪積聚在胃中導致嘔吐,或者會出現嘔吐腹瀉而變成霍亂。於是請我診治。他的脈象細弱而沉,我診斷後說這是太陰證。太陰證的病症是肚子脹滿嘔吐,吃不下東西,大便稀溏很厲害,時常肚子自己痛。我用理中丸治療他,劑量如同雞蛋黃大小,一天服用五到六丸。接著又用了五積散,幾天後病就好了。
我觀察到現在的醫生論述傷寒,只簡單地說陰證陽證。其實,仲景的傷寒論裡有三陰三陽,即使同一種證候,也有偏盛偏衰的不同,必須仔細辨別其本質,判斷病在何經絡,才能與症狀相符,用藥才能準確。就拿太陰、少陰來說,即使都是陰證,也有補瀉的區別,怎麼能只籠統地稱為陰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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