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叔微述
《傷寒九十論》~ 揚手躑足證(六十)
揚手躑足證(六十)
1. 揚手躑足證(六十)
己酉。王仲賢患傷寒。發熱頭痛。不惡風。身無汗。煩悶。脈浮而緊。八九日不退。予診之曰。麻黃證也。所感多熱。是以煩躁。遂投以麻黃湯三服。至暮。煩愈甚。手足躁亂。揚躑不止。或以為發狂。須用寒藥。予爭之曰。此汗證也。幸勿憂。切忌亂服藥。守一時。須稍定。
比寐少時中。汗出矣。仲景云至六七日三部大。手足躁亂者。欲解也。蓋謂此耳。若行寒劑。定是醫殺。
白話文:
己酉年,王仲賢得了傷寒,發燒頭痛,但不怕風,也不出汗,心裡煩悶,脈搏浮而緊,發燒八九天都不退。我診斷他是麻黃證,感受的邪氣偏熱,所以煩躁不安。於是給他開了三劑麻黃湯。到傍晚,煩躁反而更厲害了,手腳不停地亂動,翻來覆去睡不安穩,好像要發狂一樣,有人建議用寒涼的藥物治療。我反對說:「這是要出汗的徵兆,不用擔心,千萬別亂吃藥,先觀察一段時間,應該會慢慢好轉。」
過了一會兒,他睡著了,睡著的時候就開始出汗了。張仲景說過,傷寒到了六七天,病情發展到一定程度,手腳躁動不安,是病情將要好轉的徵兆。這正符合王仲賢的情況。如果貿然使用寒涼的藥物,肯定會把病人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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