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叔微述
《傷寒九十論》~ 揚手躑足證(六十)
揚手躑足證(六十)
1. 揚手躑足證(六十)
己酉。王仲賢患傷寒。發熱頭痛。不惡風。身無汗。煩悶。脈浮而緊。八九日不退。予診之曰。麻黃證也。所感多熱。是以煩躁。遂投以麻黃三服。至暮。煩愈甚。手足躁亂。揚躑不止。或以為發狂。須用寒藥。予爭之曰。此汗證也。幸勿憂。切忌亂服藥。守一時。須稍定。
比寐少時中。汗出矣。仲景云至六七日三部大。手足躁亂者。欲解也。蓋謂此耳。若行寒劑。定是醫殺。
白話文:
己酉年。王仲賢得了傷寒。發高燒,頭痛。不畏寒。沒有汗。煩悶。脈象浮而緊。持續八九天沒有好轉。我診斷說是麻黃證。所感染的病邪多以熱為主。所以煩躁。於是他連續服用三次麻黃湯。直到傍晚。煩躁更加劇烈。手腳煩躁,揚手踢腳,不能自已。有人認為是發狂。必須用寒涼的藥物。我與之爭辯說。這是汗證。希望你不必擔心。必須忌亂服藥。堅持一段時間。應該就能逐漸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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