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叔微述

《傷寒九十論》~ 剛痓證(二十一)

回本書目錄

剛痓證(二十一)

1. 剛痓證(二十一)

宣和戊戌。表兄秦云老病傷寒。身熱。足寒。頸項瘛瘲。醫作中風治。見其口噤故也。予診其脈實而有力。而又腳攣。齧齒。大便不利。身燥無汗。予曰。此剛痓也。先以承氣湯下之。次以續命湯調之。愈矣。

論曰。五常政大論曰。赫曦之紀。上羽與正徵同。其收齊。其病痓。蓋戌太陽寒水羽也。戊火運。正徵也。太過之火。上見太陽。則天氣且剛。故其收齊。而人病痓者。過氣然耳。火木遇故年病。此證多剛痓。

白話文:

宣和戊戌年,表兄秦云患了傷寒,身體發熱,腳卻冰冷,脖子和肩膀抽搐。醫生誤診為中風,因為他看到病人嘴巴緊閉。我診脈發現脈象有力且充實,而且他的腳抽筋,磨牙,大便不通,身體乾燥無汗。我說這是「剛痓」症,先用承氣湯瀉下,再用續命湯調理,病就好了。

古書《五常政大論》說,赫曦之紀(指某一時期),上羽(指天干戊)與正徵(指地支戌)相同,其收齊(指戊戌年),其病痓(指該年容易發生的疾病)。戌屬太陽寒水,戊屬火,戊戌年火運過旺,過盛的火氣上衝到太陽,所以天氣非常剛烈,因此容易發病。人因此而患痓疾,是因為氣機失調。火木相交的年份,舊病復發,這種情況下容易出現剛痓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