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九十論》~ 陽結證(六十八)
陽結證(六十八)
1. 陽結證(六十八)
豫章劉商人,傷寒,發熱,口苦咽乾,腹滿,能食,大便閉。醫作陽明治,召予視。同坐,予問醫曰:「何以見證屬陽明?」醫曰:「仲景云:『陽明中風,口苦咽乾腹滿。』又云:『陽明病,若能食名曰中風,不能食名曰傷寒。』又曰:『少陽陽明者,胃中煩,大便難。』是審茲三者,全是陽明證也。」予曰:
「陽明之脈長而實,中風者必自汗。今證雖陽明,然脈反見數,而身無汗。果可作陽明治否?」醫無以應。予曰:「以僕觀之,所謂陽結也。今計其日已十六日矣,來日當病劇,當與公治之。」其家疑而不決。來日病果大作,亟召。予曰:「是陽結證也。《仲景》云:『脈有陰結陽結,何以別之?』」
答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大便,此為實,名陽結也。其脈沉而遲,不能食,身體重,大便反鞕,名曰陰結。期十四日當劇。今病者十七日而劇者,是其候也。」乃投以大柴胡,兩啜而病除矣。
論曰:仲景云:「脈來靄靄如車蓋者,名曰陽結;脈來累累如循長竿者,名曰陰結。」「靄靄如車蓋,則是浮是數之狀。」仲景所謂善取象矣。然則陽結何以十七日當劇?陰結何以十四日當劇?蓋十七日老陽少陽之數,十四日老陰少陰之數也。老陽之數九,少陽之數七,七九計十六,
更進一數,陽之數而其道常繞,又陽數奇,故也。老陰之數六,少陰之數八,八六計十四日。不進者,陰主靜,而其道常乏,又陰數偶也。如此盈虛消長,不能逃乎時數。
白話文:
陽結證(六十八)
豫章有位劉姓商人,患了傷寒,症狀包括發熱、口苦、咽乾、腹脹、能進食,但大便不通。醫生診斷為陽明病,請我去會診。當時我與那位醫生同坐,問他:「為何判斷這是陽明證?」醫生回答:「張仲景說:『陽明中風,會口苦、咽乾、腹脹。』又說:『陽明病,若能進食稱為中風,不能進食稱為傷寒。』還提到:『少陽陽明證,胃中煩熱,大便困難。』根據這三點,完全符合陽明證。」
我說:「陽明病的脈象應是長而實,中風者必定自汗。現在症狀雖似陽明,但脈象反而見數(快),且身上無汗。這樣還能當作陽明治嗎?」醫生無言以對。我接著說:「依我看,這是所謂的『陽結』。推算病程已十六天,明日病情會加重,屆時再與你一同治療。」病家猶豫不決。隔天病情果然惡化,急忙請我診治。我說:「這是陽結證。《仲景》問:『脈有陰結、陽結,如何區分?』」
回答:「脈浮而數,能進食但不大便,屬實證,稱為陽結;脈沈而遲,不能進食、身體沈重,大便反而硬結,稱為陰結。陰結通常在十四天後加重,而此患者十七天才惡化,正是陽結的特徵。」於是開立大柴胡湯,服用兩次後病癒。
論述:張仲景說:「脈來如車蓋般浮動,稱為陽結;脈來如長竿般沈滯,稱為陰結。」「如車蓋浮動,即指脈浮而數的狀態。」仲景擅長以比喻描述脈象。然而,為何陽結在十七天後加重?陰結在十四天後加重?因十七是「老陽」(九)與「少陽」(七)的總和再加一(九加七為十六,進一數成十七),陽氣運行活躍,且陽數為奇數;十四則是「老陰」(六)與「少陰」(八)的總和(八加六為十四),陰氣主靜,且陰數為偶數。這種盛衰變化,終究無法脫離天時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