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叔微述

《傷寒九十論》~ 兩感證(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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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感證(三十四)

1. 兩感證(三十四)

族弟初得病。頭痛口乾煩渴。第三日。予往視之。則已耳聾囊縮。昏冒不知人。厥逆。水漿不下矣。予曰。速治後事。是謂兩感證。不可治矣。越三日死。

論曰。仲景論傷寒兩感云。凡傷於寒。熱雖甚不死。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又曰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裡。本自不同。既云必死。又云治有先後。何也。大抵此病。表裡雙傳。臟腑俱病。患此者十無一生。故云必死。然仲景豈以己見而重誣後人哉。故有發表攻裡之說。以勉後人。恐萬世後遇大聖而得之。不欲絕望於後人。仲景之心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