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叔微述

傷寒九十論》~ 失汗衄血證(八十一)

失汗衄血證(八十一)

1. 失汗衄血證(八十一)

里人秦氏子得傷寒。發熱。身疼。骨節疼痛。惡風無汗。或者勸其不須服藥。待其自安。如是半月矣。而病不除。不得已召醫治之。醫至問日數。又不審其脈與外證。但云已過期矣。不可汗下矣。且與調氣藥以正氣。復延予。予診其脈。浮澀而緊大。此麻黃證無疑者。但恐當汗不汗。

化為衄血。必有是證。言未已。衄血作。予急以麻黃與之。繼之以犀角地黃湯。血止汗解愈。

論曰。仲景云凡作湯藥。不可避晨夜。覺病須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則易愈。或稍遲。病即傳變。雖欲除必難為力。今醫不究根源。執以死法。必汗之於四日之前。下之於四日之後。殊不知此惑也。又云病不服藥。猶得中醫。此為無醫而設也。若大小便不通。必待其自瘥乎。

蓋前後不得溲。必下部腹脹。數日死矣。又況結胸蓄血。發狂發斑之類。未有勿藥而愈者。知者知變。愚者執迷。以取禍也。須是隨病淺深。在表在裡。或陰或陽。早為治療。如救火及溺然。庶易瘥。素問云邪風之至。疾如風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

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扁鵲望齊侯而逃。其斯之謂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