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天奧旨

《洞天奧旨》,這部由清代醫學家陳士鐸所著的十六卷外科專著,不僅是清代外科學領域的重要著作,更因其獨特的理論視角與源流敘述,在中醫醫學史上佔有一席之地。此書於康熙甲戌(1694年)刊刻問世,又名《外科秘錄》,托名得自「岐伯天師」及漢代張仲景的親傳口授,為其內容蒙上了一層神祕且權威的色彩。透過研讀本書的序、凡例及卷一的開篇,可見作者陳士鐸對於當時外科醫學現狀的深切憂慮,以及他欲以「洞天」真傳扭轉時弊的宏願。

作者陳士鐸自述其性喜刀圭(醫學),早年著力於內科經典如《素問》、《靈樞》、《難經》等的研究,並已積累了數十卷的著作,如《六氣新編》、《辨證錄》等,可謂著作等身,對醫理探究甚深。然而,他對外科醫學的現狀尤感痛心。在序中,他嚴厲批評了當時的外科醫家:一是相關著作相對稀少(不及內科之什一);二是許多從業人員將外科疾病視為獨立於內科、與臟腑無關的局部病變,因此不重視診脈辨證,不審視陰陽虛實、氣血順逆,而是草率地濫用刀針割裂,或妄施攻伐峻劑,導致輕症變重、重症變危,甚至死亡。更有甚者,不乏奸詐之徒利用患者恐懼,故作危言,延誤病情以射利。陳士鐸認為,這些問題的根源在於「不學」,或者說,學術源流不正,未能得傳真法。

正是在這種對時弊的深切痛憫下,陳士鐸寫作了《洞天奧旨》。書名「洞天奧旨」本身就暗示了其學說的非凡與深奧,非同尋常,是源於「洞天」的秘密傳承。作者在序中詳述了他得傳的奇遇:康熙丁卯(1687年)秋,他在燕市(北京)偶遇岐伯天師,與之論醫五個月,盡得臟腑經絡、陰陽色脈、氣血順逆、邪正虛實、寒熱異同之奧,並得傳方術,試之多驗。數年後,康熙癸亥(1693年)冬,他再遊燕市,因目睹太多瘡瘍壞症被世醫誤治致死,故決心將所得真傳付諸外科。此次再遇,竟是與岐伯天師及漢代張仲景一同相會,二位「仙真」將其外科秘奧盡數傳授。這個充滿傳奇色彩的敘事,是陳士鐸賦予《洞天奧旨》超越凡俗醫書地位、確立其權威性的重要手段。他明確表示,本書所談醫理用藥,無非「洞天之傳」與「二仙秘密真傳」,迥異於時醫的治法。

《洞天奧旨》全書十六卷,結構清晰,層層深入。卷一至卷四構成全書的總論部分,如同內科經典前的理論基礎篇。在凡例中,作者特別提到,這部分內容是基於岐伯天師對《靈樞》、《素問》中關於癰疽論述的詳盡闡發。這部分重點討論瘡瘍的病候、診法以及總體的用藥原則。開篇的「瘡瘍標本論」即直指本書的核心理論之一:外科疾病雖然表現於外在的肌膚,但其根本(本)卻在於內部的臟腑功能失調和毒邪蘊結,外在的瘡瘍只是標。他批判世人「謂瘡瘍生於肌膚,何必問其臟腑」,強調「外生瘡瘍,皆臟腑內毒蘊結於中,而發越於外也」。因此,診斷時絕不能只看外候,必須深入探究其內在的病因病機。

本書在診斷學上的獨到之處,尤其體現在對經絡和陰陽的重視。作者認為,瘡瘍的發生部位與其所屬的經絡密切相關(「先看其生瘡於何處,糸何經部位」),而經絡的病變本質上反映了臟腑的失調。因此,治療瘡瘍必須辨明經絡,做到「經絡為病,當以經絡治之」。同時,他強調辨識疾病的陰陽屬性至關重要,「外科治病,貴識陰陽;陰陽既明,則變陰變陽之異,何難辨別?」陰陽的辨識貫穿於疾病的始終,從初起、發展到轉歸,陰證與陽證的表現截然不同,治法也應天差地別。這種將外科疾病置於整體醫學理論框架下進行辨證的思路,正是本書有別於當時僅注重局部外治的關鍵所在。

在治療原則上,《洞天奧旨》最為人稱道和具有獨到見解的是其用藥風格和對刀針的態度。作者在凡例中明確提出,與世俗外科「專尚刀針」不同,本書(源自天師傳承)「惟主內消,不喜外刺」,因此方中「內消居多」。他解釋說,這並非畏懼使用利器,而是基於對疾病病機的深刻認識。瘡瘍固然常因火毒所致,看似宜用攻瀉,但若一味攻瀉,則容易損傷氣血,導致「未潰者火毒難於消化,已潰者肌肉艱於斂收」。因此,本書倡導「必用補為主,而佐之攻瀉之味,則轉易奏功」,認為天師所傳之方「補多於攻」,而自己所採納的方劑也「攻輕於補」。這種「補」與「攻」結合,甚至強調「補」在主導地位的治法,與傳統外科常採用的托、毒、消、潰、斂等法中偏重攻邪、排毒的思路有所不同,體現了作者對於正氣在瘡瘍治療中作用的重視,認為扶助正氣是驅邪、化毒、促進痊癒的根本。

對於外科賴以成名的刀針之術,陳士鐸的態度十分審慎,甚至可謂是批判性的。他認為「凡用刀針者,皆救敗之法也。天師所最忌,故方中無傳」。這句話極具顛覆性,將刀針從治療成功的手段降格為「救敗」的不得已之法。他認為,如果能做到「治之早且重」(此處的「重」結合前文補多於攻,可能指用藥力量,而非簡單的攻伐),使毒邪盡散,則肌肉自生,根本無需刀針。他批評那些不學無術的醫家,因為無法通過內治化解病變,才不得不藉助刀針,而用之不當反而加重病情。儘管如此,作者也非完全排斥刀針,他在凡例中說,考慮到瘡勢大橫、潰爛瘀肉的情況,若不及時刺割,惡毒可能沖潰,反害肌肉,導致敗壞,故「採前賢善用刀針良法附諸篇後,佐天師之未逮也,非過炫奇」。這顯示了作者在堅持其內治為主、不尚刀針原則的同時,也顧及臨床實際的複雜性,對前人經驗有所吸納,但明確其是輔助或應急手段,而非核心治法。

除了理論部分的深入,《洞天奧旨》卷五至卷十三則具體分門別類地記述了150餘種外科、皮膚科以及外傷疾病的診治方法,內容廣泛,涵蓋金刃傷、跌打損傷、蟲獸咬傷等多種類型。這部分是本書的臨床實踐核心,將總論中的理論應用於具體的病症。最後的卷十四至卷十六則是方劑的選錄,既有據稱源自「洞天」和「二仙」的秘傳方,也有作者祖父家傳的驗方(「祖父安期公,生平頗好方術,遊蜀遇峨嵋山羽士,傳有秘方」),以及作者從廣泛搜集中採納的各家外科良方(「採其論之至正、方之最驗者」)。作者對這些選錄方的信心十足,稱其「無證不備,無方不神」,「百試百驗,可信可師」,認為這些方劑是「急治良方」,能「轉敗尤速,而取勝更神,萬無一失」。

《洞天奧旨》的凡例中還包含了一些重要的治療注意事項,如強調「瘡瘍貴在急治」,因為初起時「正氣未傷,邪氣易散」;重申「瘡瘍外發,皆由臟腑內虛」,故需「察外知內」;提醒對看似微小的瘡癤也要慎重對待,以免變生非常;特別指出陰癰、陰疽等疾病的形成原因(驕恣鬱怒、縱酒貪花、頻服熱藥等),以及其治法需用「大劑化毒」,小劑無效;還提醒灸法雖神奇,但「自頸以上,萬不可輕灸,灸之多致死亡」,可見其臨床指導的細緻與謹慎。

綜觀《洞天奧旨》的整體內容與思想,陳士鐸試圖構建一個基於整體觀念、強調內治、重視辨證論治的外科學體系。他挑戰了當時僅注重局部外治的風氣,將外科疾病與人體內部的臟腑氣血、經絡功能緊密聯繫起來,強調從根本上調理整體,通過內藥化解外邪。他對刀針的保留態度和對補法的偏愛,體現了一種更為溫和、注重扶持正氣的治療理念。雖然其學術源流的敘述帶有神話色彩,容易引起爭議,但這種敘事手法在中國古代醫書中並非孤例,往往是為了提升學術地位、強調其理論的獨創性和超越性。無論其源流真偽如何,《洞天奧旨》所提出的強調辨證、經絡、陰陽、內治、補法等觀點,確實豐富了中醫外科學的理論與實踐,對後世產生了積極影響。

總而言之,《洞天奧旨》是一部充滿思想深度和臨床廣度的外科專著。它不僅詳細記錄了各種外科病證的治療方藥,更重要的是,它為外科學提供了一個不同於當時主流的理論框架,將外科疾病視為全身氣血臟腑功能失調的外在表現,主張從整體、從內部著手治療。陳士鐸對時弊的針砭、對古聖先賢的推崇、對自身所得真傳的自信,以及其「救濟心懷」,共同塑造了這部風格獨特的醫學著作。儘管書中對刀針的態度可能在臨床上需要靈活變通,但其對辨證求本、內外兼治、扶正祛邪等中醫核心理念在外科學中的應用,無疑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和臨床價值,是研究中醫外科學發展史不可繞過的一部重要文獻。


序 (1)

序 (2)

序 (3)

凡例

卷一 (1)

卷一 (2)

卷一 (3)

卷一 (4)

卷一 (5)

卷二 (1)

卷二 (2)

卷二 (3)

卷二 (4)

卷二 (5)

卷三 (1)

卷三 (2)

卷三 (3)

卷三 (4)

卷三 (5)

卷四 (1)

卷四 (2)

卷四 (3)

卷四 (4)

卷四 (5)

卷五 (1)

卷五 (2)

卷五 (3)

卷五 (4)

卷五 (5)

卷五 (6)

卷五 (7)

卷五 (8)

卷六 (1)

卷六 (2)

卷六 (3)

卷六 (4)

卷六 (5)

卷六 (6)

卷六 (7)

卷六 (8)

卷六 (9)

卷七 (1)

卷七 (2)

卷七 (3)

卷七 (4)

卷八 (1)

卷八 (2)

卷八 (3)

卷八 (4)

卷八 (5)

卷八 (6)

卷八 (7)

卷八 (8)

卷八 (9)

卷九 (1)

卷九 (2)

卷九 (3)

卷九 (4)

卷九 (5)

卷九 (6)

卷九 (7)

卷九 (8)

卷十 (1)

卷十 (2)

卷十 (3)

卷十 (4)

卷十 (5)

卷十 (6)

卷十 (7)

卷十 (8)

卷十一 (1)

卷十一 (2)

卷十一 (3)

卷十一 (4)

卷十一 (5)

卷十一 (6)

卷十一 (7)

卷十一 (8)

卷十二 (1)

卷十二 (2)

卷十二 (3)

卷十二 (4)

卷十二 (5)

卷十二 (6)

卷十二 (7)

卷十二 (8)

卷十三 (1)

卷十三 (2)

卷十三 (3)

卷十三 (4)

卷十三 (5)

卷十三 (6)

卷十三 (7)

卷十四 (1)

卷十四 (2)

卷十四 (3)

卷十四 (4)

卷十四 (5)

卷十四 (6)

卷十四 (7)

卷十四 (8)

卷十四 (9)

卷十四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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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2)

卷十五 (3)

卷十五 (4)

卷十五 (5)

卷十五 (6)

卷十五 (7)

卷十五 (8)

卷十五 (9)

卷十五 (10)

卷十五 (11)

卷十六 (1)

卷十六 (2)

卷十六 (3)

卷十六 (4)

卷十六 (5)

卷十六 (6)

卷十六 (7)

卷十六 (8)

卷十六 (9)

卷十六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