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金鰲

《婦科玉尺》~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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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1. 凡例

一婦女病,倍多於男子。其原不外經產崩帶數大端。故是書篇目,雖止有九,而一切病,皆統於是矣。

一每篇正文,皆充類至盡,似無遺症。然病變無方,或有未備者,又當臨時裁度,因勢酌方,不可拘泥。岳武穆云: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兵法也,亦醫法也。

一崩漏雖屬血病,然非專由經也。前人往往雜於經病中,非是。余故次於產後病下。

一小產原是胎前之患,不得以大產小產遞及。今列於臨產前者,明其病屬於胎前也。

一每篇正文後,前人論說,必擇至精且當,歸於一是者,然後採錄,期免矛盾之誚。

一所採古方,除試驗獲效外,其餘必取方藥之性味,按合所主之症,再四考訂,果屬針對不爽,才敢載筆。稍覺阻礙,即棄去。雖分量多寡,亦必籌較,未敢輕心相掉,貽誤將來也。

一方有與症相合,本文及前論,卻俱未引及者,亦附錄備考,不肯割愛云爾。

白話文:

婦女的疾病比男子多很多,原因不外乎是月經、生產、崩漏、帶下這幾大類。所以這本書的篇章目錄雖然只有九篇,但所有的婦女病都包含在其中了。

每篇文章的正文都盡可能地詳細說明,好像沒有遺漏任何病症。然而疾病的變化是無窮的,或許還有沒提到的情況,這時就應當根據當時的情況來判斷,順應情勢來調整藥方,不可拘泥於書本上的內容。就像岳飛說的「運用之妙,存乎一心」,這是用兵的道理,也是醫治疾病的道理。

崩漏雖然屬於血方面的疾病,但並非單純由月經引起。前人常常把它混在月經病中,這是錯誤的。所以我把它放在產後病的後面。

小產原本是懷孕之前的問題,不可以把它跟大產、小產相互混淆。現在把它列在臨產之前,是為了說明這個病屬於懷孕之前發生的。

每篇文章正文後面所引用的前人論述,必定選擇最精闢且恰當,能夠統整歸一的觀點,然後才採用記錄,希望避免產生矛盾的批評。

所採用的古代藥方,除了經過試驗確實有效的之外,其餘的一定要先研究藥材的性味,確認它與所要治療的病症相符,經過再三考證,確實能對症下藥,才敢記錄下來。只要稍有疑慮,就捨棄不用。即使藥材的份量多寡,也必定經過仔細考量,不敢輕忽大意,以免造成日後的錯誤。

有些藥方雖然與病症相符,但正文和前人的論述都沒提到,也把它附錄起來供參考,不忍心捨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