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科玉尺》~ 卷二 (10)
卷二 (10)
1. 胎前
妊娠十月。五臟俱備。六腑齊通。納天地氣于丹田。故使關節人神皆備。只俟時而生。是月足太陽脈養胎。不可針灸其經。屬膀胱。宜服滑胎藥。自一月至十月。惟手少陰手太陽無所專主。以君主之官無為也。
受胎保護,保產要錄曰。一受胎後。不宜食牛羊犬等肉。並蟹鱉烏魚無鱗魚胡椒姜蒜及辛辣之物。一受胎後。不可看戲及鬼怪形象。一最戒暴怒。口不可出惡言。手不可用鞭撻。蓋怒傷氣血。不能養胎。多有因此動胎者。即幸不動胎。怒氣入胎。子生多痰。亦不可登高上梯。恐跌有損。亦不可伸手高處取物。恐傷胎而子鳴腹中。子鳴亦有法。但令鞠躬片時自安。一受胎三五個月後。常要緊束其身。勿令胎放。或六七個月。或七八個月。胎忽亂動。三兩日間。或痛或止。或有水下。但腰不甚痛。脈未離經。名曰弄胎。又有臨產一月前。忽然腰痛。卻又不產。此是轉胎。名曰試月。胎水有無俱不妨。但直身坐臥行立。不可驚憂逼迫以致誤事。二者俱非正產。必因曲身觸犯致此。
鰲按。胎產書如達生錄。達生編之類甚多。然明白周詳。細心切要。語語可遵而行之者。惟有保產要錄一書最妙。余故於胎前小產臨產產後各門。分錄其語。俾妊孕家知有所法。又恐人混視之。特識於此。以使閱者觸目驚心焉。卷後但書青溪主人識五字。惜不得其姓名。
白話文:
懷孕十個月期間,五臟六腑都發育完全,氣血暢通,吸收天地之氣於丹田,使關節和精神都健全,只等待時機出生。這個月由足太陽膀胱經養胎,所以不可在此經脈針灸,這時可以服用安胎藥。從懷孕一個月到十個月,只有手少陰心經和手太陽小腸經沒有特別負責的任務,因為心為君主之官,不需特別操勞。
受胎保護,《保產要錄》說:懷孕之後,不宜食用牛羊狗等肉,以及螃蟹、鱉、烏魚、無鱗魚、胡椒、薑、蒜和辛辣之物。懷孕之後,不可看戲和鬼怪形象。最忌諱暴怒,口不出惡言,手不用鞭打。因為怒氣會傷氣血,無法養胎,很多因此動胎。即使沒動胎,怒氣也會進入胎兒,孩子出生後容易多痰。也不可登高或爬梯子,以免跌倒受傷。也不可伸手高處取物,以免傷胎而導致胎兒在腹中鳴叫。胎兒鳴叫也有方法,只要彎腰片刻就會安靜。懷孕三五個月後,要經常束緊腰身,不要讓胎兒鬆動。大約六七個月或七八個月時,胎兒忽然亂動,三兩天內,時而疼痛時而停止,或有水流出,但腰部不很痛,脈象沒有異常,這叫做「弄胎」。還有一種情況,臨產前一個月,忽然腰痛,卻又沒有生產,這是「轉胎」,又稱「試月」。無論是否有胎水都無妨,但要身體正直的坐臥行走,不可驚慌憂慮或急迫,以免耽誤事情。這兩種情況都不是正常生產,必定是因彎曲身體觸犯導致。
作者按:關於胎產的書籍,如《達生錄》、《達生編》等等很多,但是明白周詳,細心切要,每句話都可遵照執行,只有《保產要錄》這本書最為精妙。所以我才將《保產要錄》中關於懷孕前、小產、臨產、產後各部分內容分別記錄下來,讓懷孕的人知道有所依據。又怕人們混淆,所以特別在此標明,使閱讀的人看了能有所警惕。書後只寫了「青溪主人識」五個字,可惜不知道他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