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美

《古今名醫匯粹》~ 卷三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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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9)

1. 咳嗽門

徐叔拱曰:咳嗽為患,所感不同,內分經絡臟腑,外辨風寒暑濕燥火,冷熱虛實之因。咳者聲重,從丹田下起,連咳不已,為肺氣傷而不清;嗽者聲輕,在上焦中起,因脾濕動而為痰。咳嗽者,有痰有聲,痰從聲出,痰出而聲方止是也。

治之當隨臟腑四時,傷感之因,七情內傷,五臟相勝而辨治之。推其何因何脈,以用何藥。假令脈浮緩為風,風宜發散,非麻黃細辛旋覆花前胡之屬,金沸草散參蘇飲之類,則不能散其風邪。

脈弦緊為寒,寒宜溫解,非乾薑、官桂、款冬、佛耳草之屬,理中湯溫肺湯之類,則不能溫其寒邪。

脈虛軟為暑,暑當清之,非柴胡黃芩地骨皮之屬,六和湯中加麥冬、烏梅之類,則不清其暑毒。

脈沉澀為濕,濕當燥之,非蒼朮白朮輩,不換金正氣散白朮散之類,則不能燥其濕。

脈弦滑,在胃中及氣口則為痰,痰當利之,非白芥子、皂角、石鹼二陳湯導痰湯之屬,非半夏、南星、茯苓陳皮之類,則不能去其痰涎。

脈浮盛在氣口者,則為氣,氣當舒之,非紫蘇、香附枳殼、並香砂二陳湯紫蘇子湯加減三奇湯之屬,則不能升降鬱結之氣。脈虛弱漸細者為虛,虛宜溫補,非鍾乳、阿膠黃耆人參不能補肺之虛。虛而極,作喘急,又當暖補鎮墜於下。

脈弦細數者為虛勞,勞則當滋養血氣,非人參、天冬五味子當歸之屬,並黃耆鱉甲散秦艽鱉甲散之類,則不能滋養榮衛。

脈沉實有力者為氣實,氣實則當泄之,非葶藶、桑皮之屬,以瀉白散平肺湯之類,則不能以瀉肺之實。

脈濡而弱者,為肺氣耗散,則宜斂之,非粟殼、訶子、烏梅酸澀之類,提金散、細辛五味湯之屬,則不能收斂肺氣。

中間止有散斂二法,散者為解散寒邪,斂為收斂肺氣也。宜散而斂,則斂住寒邪,為害匪輕;宜斂而散,走泄正氣,害亦非小。且如感風咳嗽,已經發散,表虛復感,虛邪相乘,又為喘咳,若欲散風則愈重,若收斂又滯其邪,當先清解,漸次斂之,喘嗽自止矣。

喻嘉言曰:內傷之咳,治各不同。火甚壯水,金虛崇土,郁甚舒肝,氣逆理肺,食積和中,房勞補下。內已先傷,藥不宜峻。

李士材曰:咳雖肺病,五臟六腑皆能致之。晰其條目,經文尚有漏義;總其綱領,不過內傷外感而已。

風寒暑濕傷其外,則先中於皮毛,皮毛為肺之合,肺邪不解,他經亦病,此自肺而後傳於諸臟也:欲勞情志傷於內,則臟氣受傷,先由陰分,而病及上焦,此自諸臟而後傳於肺也。

自表而入者,病在陽,宜辛溫以散邪,則肺清而咳愈;自內而生者,病在陰,宜甘以壯水,潤以養金,則肺寧而咳愈。

大抵治表者藥不宜靜,靜則流連不解,變生他病,故忌寒涼收斂,如五臟生成篇所謂肺欲辛是也;治內者藥不宜動,動則虛火不寧,燥癢愈甚,故忌辛香燥熱,如宣明五氣篇所謂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是也。

然治表者雖宜動以散邪,若形病俱虛者,又當補中氣而佐以和解。倘專於發散,恐肺氣益弱,腠理益疏,邪乘虛入,病反增劇也;治內者雖宜靜以養陰,若命門火衰,不能歸元,則參、耆、桂、附在所必用,否則氣不化水,終無補於陰也。

隨所症而調治,在老人、虛人,皆以溫養補脾胃為主,稍稍治標可也。

趙養葵曰:肺為清虛之腑,一物不容,毫毛必咳。又肺為嬌臟,畏熱畏寒,火刑金故嗽,水冷金寒亦嗽,故咳嗽者必責之肺。而治之之法,不在於肺而在於脾,不專在脾而又歸重於腎。蓋脾者肺之母,腎者金之子,故虛則補其母,虛則補其子也。如外感風寒而咳嗽者,今人率以麻黃、枳殼、紫蘇之類發表散邪。

果系形氣俱實,一汗而愈。若形氣病氣俱虛,宜補脾為主,而佐以解表之藥。古人所以制參蘇飲中必有參,桂枝湯中有芍藥、甘草,解表兼實脾也。脾實則肺金有養,皮毛有衛,已入之邪易以出,後來之邪無自入矣。

又《仁齋直指》云:肺出氣也,腎納氣也。肺為氣之主,腎為氣之本。凡咳嗽暴重,動引百骸,自覺氣促,臍下逆奔而上者,此腎虛不能收氣歸元,當以地黃丸安腎丸主之,毋徒從事於肺。此虛則補子之義也。

有火爍肺金而咳嗽者,宜清金降火。然清金降火之理,補北方正所以瀉南方也,滋其陰即所以降火也。自王節齋論酒色過度損傷肺腎真陰者,不可服參耆,服之過多則死,蓋恐陽旺而陰消也。此說行,而世之治陰虛嗽者,視參耆為砒毒,以知柏為靈丹。反不如能寡欲而不服藥者,可綿延得活,可悲也。

蓋病起於房勞虧損真陰,陰虛而火上刑肺金,金不能不傷。當先以壯水之主以補真陰,使水升而火降,隨以參耆救肺之品,以補腎之母,使金水相生,則病易愈矣。

又有脾胃先虛,土虛不能制水,水泛為痰,子來乘母而嗽者。初雖起於心火刑金,因誤服寒涼,致脾土受傷,寒水挾木勢而上,侵於肺胃,水冷金寒。粗工不達,尚謂痰火難除,寒涼倍進,不知此症須用六君子加炮姜以補脾肺,八味丸以補土母而引水歸元,否則殆矣。

有嗽而聲啞者,蓋金實不鳴,金破亦不鳴。實則清之,破則補之。又須知少陰之絡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肺為之標,本虛則標弱,故聲亂咽嘶,舌萎聲不能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