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孕集》~ 下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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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 (3)

1. 調攝第十

產後調攝,最宜詳慎。蓋產後氣血虛少,絡脈空乏,肢節懈怠,腠理開張,皮毛不實,營衛不固,血道易塞,氣道易滯,故致疾之易,而去疾之難,莫甚於此。產後致疾,皆起於纖細易忽之間,其源甚微,其發至鉅。闈房瑣屑之事,主者所不及檢,醫書所不能詳,不識避忌,不知防範,或致疾而終身不愈,或疾作而危在片時。

往見一婦,產時至速,不及告人,遂產於地,產後人知,始扶臥於榻,三日後,大熱不止,醫以為血瘀也,而以桃仁承氣投之,數日而死。一時不謹,為害如此,況其大焉者乎!故善調攝者,不使致疾,並可去宿患之疾,不可不知也。

凡產後,產母勿令安臥,宜以高枕倚之。膝宜豎起,勿得伸直,須閉目靜神,勿令熟睡,歷十二時乃可安臥(少須八九時)。若倦怠者,宜頻頻呼之,常令欲醒。亦毋高聲急語,致使驚恐。蓋產後氣血上行,若遽令安睡,則氣逆而血壅,多致昏暈,必預防之。膝宜豎者,膝伸則筋骨內掩,恐礙惡露也。

嬰兒墜地,即取鐵秤錘或石子,入火燒紅,以醋向產母淬之,使氣入鼻,不特可以闢穢,且能收斂神氣,散解惡血以杜血暈,或日淬一二次,三日後止,更佳。

室中宜避風,絲毫罅隙,必掩塞之。宜適溫涼,母犯寒暑。將寒即衣,驟暖毋易。夏雖大暑,勿得解衣,毋浴,毋以扇招風,寧失過暖,毋失過寒。

產後宜益母草煮汁,和童便服之。或和清酒,日三五服,三日而止。自產之次日始,日服生化湯一劑。

生化湯

川芎(一錢),當歸(五錢,炙),甘草(五分,炙),乾薑(五分),桃仁(十粒,去皮尖)

以水二盞煎一盞,入清酒一合,溫服。

五日而止,瘀未盡者,七日止。大虛者,可加人參少許服之。二三日後,或寒熱交作,此骨合也,虛人多有之,但診無他患,如法服生化湯,勿妄用他藥。十二日後,惡露將盡,氣血更新。體虛者,宜服補虛湯

補虛湯

人參,白朮(各三錢),當歸,川芎,黃耆(各二錢),炙甘草,陳皮(各八分),乾薑(五分,炒)

八味作一劑,日一服。見《醫學入門》。

十數服,有宿疾者,宜服永安湯

永安湯

人參(一錢),熟地(三錢),當歸(三錢),芎藭(二錢),阿膠(一錢五分),白朮(二錢),續斷(一錢五分),桃仁,烏賊骨(各一錢),吳茱萸(四分)

十味,作一服,食前溫進,日一。

澤蘭湯

澤蘭

澤蘭(二錢),香附(二錢),當歸,芎藭(各一錢五分),芍藥,烏藥(各一錢),人參(一錢),阿膠,黃耆,白朮(各三錢),紅花(五分),生薑(二錢)

作一服,食前溫進。

羊肉湯

羊肉

羊肉(十兩),黃耆(一兩),大棗(三十枚),茯苓,甘草,當歸,麥冬,地黃,芍藥(各六錢),肉桂心(三錢)

以水六升,煮羊肉,取三升,內藥,煎取一升,分三服,溫進。見《千金方》。

相疾之輕重、體之偏寒偏熱而用之,或十餘服,或數十服,可使宿疾盡去,體弱反強。

飲食宜澹泊,毋食鹽,犯之令無乳,毋食生冷堅硬,一切異物,參食炙煿煎炒,毋過於肥膩,皆令致疾。十日內毋食豬肉,一月內毋食豬脂,犯之令經絡壅塞。凡食肥甘之物,皆宜去油脂,以清淡為上,清本乎陽,可以益神而育精,濁本乎陰,足以致滯而成積。而酸鹹之味,凝血阻脈,尤為切忌也。

產後一月,俗謂之滿月,二月謂之大滿月,此二月內,不宜力役動作,不宜交合,心志宜和,思慮宜絕,悲恐憂鬱,大喜大怒皆不可犯,七情傷人,甚於六氣。世有產後羸瘠,謂之蓐勞,多至不治,皆不知調攝之故也。

2. 懷嬰第十一

《千金方》論曰:嬰兒初生,當即舉之。舉之稍晚,則令中寒。先浴之,然後斷臍。斷臍不得以刃,令人隔衣咬斷之,以暖氣呵之,然後纏結。所留臍帶須令至小兒足跌,短則兒腹中不調,常下痢。若先斷臍,然後浴者,則臍中水,令常腹痛。其臍斷訖,連臍帶中多有蟲,宜急撥去之。

不爾,則入兒腹成疾。裹兒臍法,椎治白練,令柔軟,方四寸,新綿厚半寸,與帛等合之,調其緩急,急則令兒吐。若十許日,兒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或臍燥,還刺其腹,當解之。易衣更裹時,閉戶下帷,燃火令溫暖,仍以溫粉粉之。若臍不愈,燒絳帛末粉之。若臍中水,當炙粉絮以熨之,不時治護。

浴兒法,湯須調冷熱,冷熱失宜,令兒驚。凡兒冬不可久浴,久則傷寒,夏不可久浴,久則傷熱。浴兒者,以豬膽汁一枚,取汁投湯中以浴之,終身不患瘡疥。兒生三日,宜用桃根湯浴之良。

桃根湯

桃,梅,李根(各三兩)

以水三升,煮二十沸,去滓,無根,枝亦可。

生男,宜用父故衣裹之。生女,宜用母故衣裹之。皆勿用新帛衣,不可過厚,令傷兒皮膚,害血脈。嬰兒始生,宜時見風日,凡天氣和暖無風,宜令乳母將兒於日中嬉戲,則血凝氣剛,肌肉牢密,堪耐風寒,不致有疾病。

《達生編》云:兒生三日,浴之,俗謂之洗三。如冬寒切不可洗,然《千金方》謂小兒不浴,令毛落,則不浴,亦非良法,宜如上法蔽風燃火,下帷而浴之。又云:斷臍必以艾蘸油為燃,燎斷之,令暖氣入腹,常視之,勿令濕,較《千金》法為佳。南中收生嫗斷臍,多於連胞衣處斷之,並留胞衣少許,先繫緊,然後斷之。

雖臍帶稍長,易於妨礙,然可免入風泄氣之患,亦可用也。

嬰兒甫生,氣欲絕不能啼,以暖水灌之。不啼以綿絮包裹之,勿斷臍,以紙捻蘸油燃火於臍帶下熏之,令暖氣入腹,更以熱醋湯,蕩洗臍帶,令氣回啼哭如常,方可斷臍。

若面青身冷口噤者,乃胎寒也,宜殭蠶散急救之。

殭蠶散

白殭蠶,木香肉桂陳皮,炙甘草檳榔(各五分)

水煎取汁,以帛蘸入兒口中。見《醫學入門》。

若因臍纏喉管礙產者,急去其所纏之臍,輕按其背俞及胸口,徐摩其喉管,即氣復而啼。

初生有即死者,急看兒口中懸雍,前齶上有泡,如石榴子,以指摘破出血,以帛拭去,以發灰糝之。若令惡血入口中即死。初生撮口不飲乳,名曰馬牙,不治則死。馬牙之候,兒齒齦有小泡,如粟米狀,急以針挑出血,用墨磨薄荷汁,斷母發裹手指,蘸擦口中令遍,勿飲乳,一時許,即瘥。

初生穀道無孔,不得大便,急用金玉簪,揣其是孔處,刺通之。以蘇合香少許,作小鋌,納孔中,或以油紙鋌,納孔中,勿令復合。

若非無孔,而大小便不通者,氣脹欲絕。令婦人以溫湯漱口,吸咂前後心並臍下、手足心,共七處,每咂三五次,漱口更咂,取紅色為度,須臾自通,不爾則死。或以蔥汁、乳汁各半,調勻抹兒口中,與乳吮下,亦通。

若小便不通,不欲飲乳者,以蔥白一寸,四破之,以乳汁入銀石器內煎灌之。

若生鵝口瘡者,其候口內白屑遍生,舌上鼻上皆有之,不能吮乳。急以亂髮纏指,蘸薄荷汁,或井華水,拭之。三日當脫,若不脫,可煮荴木汁,令濃,以帛纏箸頭,拭之。無荴木,慄木亦可,或以白楊枝燒瀝塗之。

初生遍體無皮者,以白早米粉撲之,候生皮乃止。若如魚泡,如水晶,碎則水流者,以密陀僧為末糝之。

初生患連舌,以爪摘斷之。微有血出,無害,若血出不止,以發灰敷之。連舌者,舌下有膜,如榴子中隔連接舌下,令兒言語不轉也。

生六七日後,氣血收斂成肉,則口舌喉頰清淨。若喉里舌上,有物如蘆管中盛水狀者,若如脹起者,可以綿纏長針,留刃如粟米大,刺決之,令氣泄,去青黃汁,日一刺之,不過三刺即愈。著舌下者,名曰重舌,著上齶者,名曰重齶,治如前法。

初生感風,鼻塞不通者,取皂角草烏,等分為末,薑汁調敷囟門,或以薑汁調天南星末敷之。

外腎縮入不得出者,以硫黃、茱萸各五錢,為末,以蒜汁調塗臍腹,仍以蛇床子燒煙燻之。

初生遍體發丹毒,赤腫遊走,若入腹即死,名曰赤遊,乃胎熱也。宜以細針,隨赤暈周匝,刺出惡血,仍以芭蕉汁或蠐螬汁塗之。或以赤小豆末,和雞卵白塗之,亦良。

初生二三日,面目繞鼻,左右皆黃,閉目撮口而啼,口中乾燥,四肢不得伸縮者,乃血脈不斂也。血氣沮敗,不成肌肉,故有此候,宜龍膽湯

龍膽湯

龍膽草,鉤藤皮,柴胡黃芩桔梗,芍藥,茯苓,甘草(各八分)

以水三合,煮二合,兒生一日至七日,以三勺,分三服,八日至十五日,以四勺,分三服,十六日至二十日,以六勺,分三服,二十日至三十日,以一合,分三服,三十日以外,以二合,分三服。凡寒熱,驚掣,變蒸,不解,客忤,驚癇,食積,皆可服之。見《千金方》。

凡嬰兒甫出,先以綿裹指拭口中及舌上惡血。若啼聲發,便入腹中,以成百病,斷臍後宜與甘草湯

甘草湯

以甘草如手中指一節,打碎,以水六勺,煮取三勺。見《千金方》。以綿裹沾取,與兒吮之,計得一蜆殼許入腹止。兒胸中有惡物者,當快吐之。若不吐,須臾更與。盡之若不吐,是無惡物,勿更與也。

凡母乳兒不欲太飽,飽則嘔吐,如太飽,則以空乳乳之,自消。夏不去熱乳,令兒嘔,冬不去寒乳,令兒咳且痢,甫交合即乳,令兒羸瘠交脛不能行。將乳,當先去宿乳,又用力極挼之,勿令乳急出,令兒噎。若急出,以指按夾之,噎則奪之,令得息然後乳之。兒若臥,乳母當以臂枕之,令乳與兒平,令兒不噎。

欲寐,則奪其乳,恐填塞口鼻,且或致過飽。母臥,母以口鼻向兒,恐氣吹其巔頂。母有熱,勿乳,犯之令兒變黃。母怒,勿乳,犯之令生驚,發疝,上氣顛狂。母醉,勿乳,犯之令身熱腹痛。母新吐下,勿乳,犯之令兒虛羸,皆所當慎。

富貴家,多置乳婦,而愚蠢之輩,不知慎護,不識避忌,寒燠失候,飢飽違理,因而致疾者最多。故善懷嬰者,當自乳為善,必欲置乳婦,宜擇氣血清和,肥白壯盛之婦,毋犯胡臭,癭瘻,瘑疥,癡癃,白禿,癧瘍,耳聾,齆鼻,癲癇之疾。夫乳者,血氣之所為也。兒之性情未定,藉血氣以涵養之,苟飲以惡濁之乳,則氣血日昏,性情日劣,變清明而為愚蠢,為患實深,又不特致疾之一端也。

大凡嬰兒氣血薄弱,施治難於常人,小有不慎,即生重疾。愚醫不察,拘執謬說,肆用毒藥,往往而殤。夫疾作而治之於後,曷若未疾而慎之於先?未生則調之於母,既生則適其飢飽,量其寒溫,疾從何生?而煩廣施謬方,遍倡邪說耶,集《懷嬰》一篇,有心保赤者,所當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