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氏醫案》~ 卷六 (14)

回本書目錄

卷六 (14)

1. 痘後兼痧

痘後中氣大虛,有感必傷,尤貴保護。常見痘後收靨脫痂,安然無恙;一遇暑熱所侵,或穢惡所觸,即成痧脹,往往有忽然生變,人多認為熱毒痘後移害,痘科不識,亦以為貿貿然,竟不知痧之為害也。

右陶治胡丹子,七歲出痘,脫痂光潔,飲食如常,行動如故已二十五日,忽然喊叫不已,發暈欲死,人皆以為痘後餘毒。診之六脈俱微細而伏。乃曰:痘後餘毒,脈當沉緊有力,今微細而伏,若此脈證不合。視其痧筋,歷歷可指,刺出紫黑毒血,不應。乃與荊芥金銀花湯和脾宣化飲,稍冷飲之而蘇。

後小腹痛,變為痢疾,用當歸五錢、楂肉二錢、酒軍二錢,入童便,微溫飲之。稍安,仍用前藥去酒軍,四劑而愈。

2. 胎前兼痧

胎前痧毒攻胎,可畏者,胎孕絞痛,宜防隕命。況痧有毒血攻衝胎中,胎孩嫩極,難於安靜。安胎宜歸、朮、陳、砂,痧所大禁;痧脹宜破氣破血,胎孕又忌。余常刮、放不應,活血用紅花、兩寶、丹參益母草、真桑寄生消瘀而不損胎元,順氣用香附陳皮、樸、砂、烏藥行氣而不傷胎氣,散痧用荊、防、獨活細辛透竅而不動胎氣,消食用曲、麥、楂肉、萊菔寬中而不伐胎性,採擇穩當,用最神奇,皆從寤寐神遊中得來。

若痧毒勢盛,權宜用克伐一二味,又恐於胎有害,余故反復躊躇,而不敢輕任也,高明酌之。

治驗

曾治俞光鬥之妻,孕娠七月,悶亂不安,寒熱交作。延余至時兼痧已發,脈尚未現,用藥不應,更漸昏沉,如癡如醉。明早復脈,左脈俱伏,面色微黑,方知其有痧也。令視其腿灣果有青筋,刺六針,出紫黑毒血,稍安。乃與真桑寄生、紅花、益母草、荊、防、吳曲、萊菔子煎湯,沖砂仁末調冷服之。

繼與小柴胡湯,用黃芩退少陽之腑熱,加茯苓、歸、地以健脾養血而安。

3. 產後兼痧

產後用藥,必須溫暖;痧脹用藥,獨喜清涼,斯二證相反也。施治之法,毋執產後,亦毋執痧證,惟調劑得宜斯可耳。余制一法,散痧用獨活細辛,破血用紅花桃仁,順氣用香附烏藥陳皮,解毒用紫花地丁,消食用曲、麥、山楂。如產後利,用姜灰、肉桂溫血,痧證大禁;痧利,荊、防散痧,連翹薄荷清熱,產後不宜;況痧脹急,尤重大黃枳實檳榔以通積滯,產後又禁,恐傷氣分。產後服藥宜溫,痧脹宜冷。

痧誤用溫,脹更加脹;產後用冷,瘀漸加瘀。余臨證惟取微溫之氣,毋害產後,亦毋助痧禍。痧若凶危,微溫之劑難於制之,重加童便消瘀清熱,方保兩全。同志者委曲調護,周旋其術以救人,誠能仰體。上帝好生之心,而亦自求多福之階也。

治驗

曾治貢生梁爾常之側室,產後七日,周身疼痛,寒熱往來,昏沉之極。診其六脈,乍隱乍現。視其中指、無名指稍黑,方知兼痧也。刺二指各三針,出紫黑毒血,臂灣一針,舌底一針,痧退。用歸、朮、地、芍,加桃仁、山楂、益母草四劑,寒熱乃退,調補月餘而元氣康復。

4. 倒經痧

經信來時,適遇痧發,阻經逆行,或吐衄,或腫脹,臥難轉側是也。肚腹不痛,亦為暗痧。若痧毒攻壞臟腑者,不治。

5. 婦人隱疾痧

婦人隱疾,多有兼痧,最難認識,惟在審脈。倘脈不合,更當秘問其夫,方知病情,庶不致誤耳。

治驗

曾治俞清庭室人,血淋半載矣,頭面手足俱腫。診之六脈洪大緊盛,熱已極矣。因何頭面手足俱腫,殆非痧乎?令其家老成人放痧筋二十餘針。乃用解毒之劑,而腫痛俱消。繼用補中益氣湯六味地黃丸調理而愈。

6. 瘧痢兼痧

夏傷於暑,秋必瘧痢,痢疾初發,必先泄瀉,腸胃空虛,虛則易於感觸穢惡之氣,時行疫痢,感觸腸胃,均致痧痛。痢不兼痧,積去而痊,若一兼痧,勢必絞痛異常。只治其痢,藥必無效。余必先治其痧,兼治其積,則痧消而積易去,積去而痧可清矣。易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洵不誣耳。

至於瘧疾為害,尚屬纏綿,若一兼痧,更見凶迫。即令慢痧,不知治法,難於奏功;設遇緊痧,危亡立至矣。知瘧有兼痧之害,可不細心審究哉?

治驗

曾治雷洪興,痢血,日數十次,腹中絞痛,嘔噦不食。診之六脈,或遲或數,或時歇指。余曰:此秋痢兼痧也,恐防危殆。乃放痧時許,其痛略鬆。煎砂仁湯阿魏丸,稍冷飲之。繼與當歸、楂肉、紅花枳實赤芍澤蘭青皮檳榔萊菔子,加酒軍二錢,沖童便一鍾,稍冷飲。二劑,痢轉鶩溏而無紅,諸證悉退。

重用參、耆、苓、朮、芡實、苡米、炮薑、建蓮米、懷山藥以兜澀大腸而愈。

曾治張天全室人,季秋患瘧,發熱痰嗽,煩悶口渴。診之左三部微澀數甚。余曰:此瘧兼痧之證。即放痧十二針,服散痧順氣、活血解毒不應。明日又復放痧,脈始弦緊。仍與前藥,諸證頓退。繼服柴胡雙解散四劑,瘧愈止。用消痰順氣藥沖童便,服四劑而痰嗽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