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潢
《傷科補要》~ 第五則·從高墜下傷
第五則·從高墜下傷
1. 第五則·從高墜下傷
或有從高倒墜,天柱骨折,致頸插入腔內,而左右尚活動者,用提法治之;或打傷,頭低不起,用端法治之;或墜傷,左右歪斜,用整法治之;或傷而面仰,頭不能垂,或筋長骨錯,或筋聚筋強,頭垂不起者,用推、端、續、整四法治之。臨症時,須問其或翻車墜馬,或高處墜下,或打重跌倒,再問或思食不思食。
注意:以上所有資訊僅供學術研究使用,任何醫療行為必須在專業醫師指導下進行!
或有從高倒墜,天柱骨折,致頸插入腔內,而左右尚活動者,用提法治之;或打傷,頭低不起,用端法治之;或墜傷,左右歪斜,用整法治之;或傷而面仰,頭不能垂,或筋長骨錯,或筋聚筋強,頭垂不起者,用推、端、續、整四法治之。臨症時,須問其或翻車墜馬,或高處墜下,或打重跌倒,再問或思食不思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