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科補要》~
1. 《靈樞經》骨度尺寸
2. 頭部
項發以下至脊骨長二寸半(自後髮際以至大椎項骨三節處也)。
按:頭部折法,以前髮際至後髮際,折為一尺二寸。如髮際不明,則取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為直寸。橫寸法以眼內角至外角,此為一寸。頭部橫直寸法,並依此。
白話文:
頸部後髮際下方到脊椎骨,長度大約二寸半(從後面的髮際線到大椎穴,約有三節頸椎的距離)。
說明:頭部的量測方法,從前面的髮際線到後面的髮際線,測量為一尺二寸。如果髮際線不明顯,就從兩眉頭中間向上,到後面的大杼骨,測量為一尺八寸,這是直線的長度。橫向的測量方法,從眼角的內側到外側,這是一寸。頭部的橫向和直線的測量方法,都依照這個標準。
3. 胸腹部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空處)。
缺盆之下𩩲骭之中,長九寸。
胸圍四尺五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當折八寸為當)
𩩲骭中下至天樞,長八寸(天樞,足陽明穴名,在臍旁,此指平臍而言)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橫骨橫長六寸半(毛際下骨曰橫骨)
按:此古數,以今用上下穴法參較,多有未合,宜從後胸腹折為當。
兩脾之間廣六寸半(此當兩股之中,橫骨兩頭之處,俗名髀縫)
按:胸腹折法,直寸以中行為之。自缺盆中天突穴起,至歧骨際上中庭穴止,折作八寸四分。自𩩲骭上歧骨際下至臍心,折作八寸。臍心下至毛際曲骨穴,折作五寸。橫寸以兩乳相去,折作八寸。胸腹橫直寸法,並依此。
白話文:
從喉結下方到鎖骨上窩中央(這裡是指從鎖骨上凹陷處算起,也就是天突穴的位置),長度為四寸。
從鎖骨上窩下方到胸骨上窩(𩩲骭)中間,長度為九寸。
胸部的周長是四尺五寸。
兩乳頭之間的寬度是九寸半(應折算為八寸)。
胸骨上窩中間下方到天樞穴,長度為八寸(天樞穴是足陽明胃經的穴位名稱,在肚臍兩旁,這裡指的是與肚臍平行的位置)。
天樞穴以下到恥骨上緣,長度為六寸半。恥骨上緣的橫向寬度為六寸半(陰毛邊緣下的骨頭稱為恥骨)。
註:這些是古代的度量方式,如果用來對應現在的取穴方法,有很多不相符的地方,應該以後面描述的胸腹折算法為準。
兩腿內側大腿根之間的寬度是六寸半(這裡是指兩腿內側大腿根的交界處,也就是恥骨兩端的位置,俗稱大腿縫)。
註:胸腹的折算法,直的長度是以身體中線為標準。從鎖骨上窩中央的天突穴開始,到胸骨下緣的中庭穴為止,折算為八寸四分。從胸骨上窩上方的胸骨下緣到肚臍中心,折算為八寸。肚臍中心下方到陰毛邊緣的曲骨穴,折算為五寸。橫向的長度以兩乳頭之間的距離,折算為八寸。胸腹的橫向與直向的尺寸,都依照這個標準。
4. 背部
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內巨。人之所以能負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節,今云二十一節者,除項骨三節不在內也)
腰圍四尺二寸
按: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骶,通折三尺。上七節各長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節各一寸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第十四節與臍相平,下七節各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者,有零未盡也。直寸依此,橫寸用中指同身寸法。
脊骨內闊一寸,凡云第二行;挾脊一寸半,三行。挾脊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淨以寸半三寸論。故在二行當為二寸,在三行當為三寸半也。
白話文:
背部從脊椎骨下方到尾椎骨共有二十一節,長度約為三尺。(這裡說的「膂骨」就是脊椎骨,脊椎骨外側較小,內部較大。人之所以能夠承擔重物,就是因為這骨頭比較粗壯。脊椎骨一般有二十四節,這裡說二十一節,是因為把頸椎的三節排除在外。)
腰部的周長大約四尺二寸。
說明:背部的折算法是從大椎穴到尾椎骨,總長度為三尺。上面的七節脊椎骨,每一節長約一寸四分一釐,總共約九寸八分七釐。中間的七節,每一節長約一寸六分一釐,總共約一尺一寸二分七釐。第十四節與肚臍的位置齊平,下面的七節,每一節長約一寸二分六釐,總共約八寸八分二釐。三段加起來總共約二尺九寸九分六釐,和三尺差了四釐,是因為有零頭沒有算盡。這裡說的「直寸」是這樣計算的,橫寸則是用中指同身寸的方法量取。
脊椎骨的內部寬度是一寸,一般稱為「第二行」;距離脊椎骨一寸半的位置,稱為「第三行」;距離脊椎骨三寸的位置,都是指從脊椎骨外側一寸處起算,因此實際距離為一寸半和三寸。所以,如果是在「第二行」,距離就是兩寸;如果是在「第三行」,距離就是三寸半。
5. 側部
自柱骨下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柱骨,頸項根骨也)
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季脅,小肋也)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楗骨之下,大腿之上,兩骨合縫之所曰髀樞,當足少陽環跳穴處也)
髀樞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橫骨上廉下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骨際曰:廉膝旁之骨突出者曰輔骨,內曰內輔,外曰外輔)
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
內輔下廉下至內踝,長一尺二寸。
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白話文:
從頸椎骨下方沿著腋下延伸,看不到的地方,長度是四寸。(頸椎骨,指的是頸部根部的骨頭)
從腋下到季脅(最小的肋骨),長度是一尺二寸。
從季脅到髖關節,長度是六寸。(大腿稱為股,股的上部稱為髀,股骨下端,大腿上端,兩塊骨頭結合的地方稱為髖關節,位置大約在足少陽經的環跳穴處)
從髖關節到膝蓋中間,長度是一尺九寸。
從橫骨的上邊緣到內輔骨的上邊緣,長度是一尺八寸。(骨頭的邊緣稱為廉,膝蓋旁邊突出的骨頭稱為輔骨,靠近身體內側的稱為內輔,外側的稱為外輔)
從內輔骨的上邊緣到下邊緣,長度是三寸半。(上邊緣和下邊緣,可以用手摸到)
從內輔骨的下邊緣到內踝骨,長度是一尺二寸。
從內踝骨到地面,長度是三寸。
6. 四肢部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臂之中節曰肘)。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臂掌之交曰腕)。
本節至末長四寸半(指之後節曰本節)。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膝膕以下至跗屬長一尺二寸(膕,腿彎也。跗,足面也。膝在前,膕在後,跗屬者凡兩踝前後,脛掌所交之處,皆為跗之屬也。)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外踝以下至地長一寸。
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按:骨度乃《靈樞經》骨度篇之文,論骨之長短,皆古數也。然骨之大者則太過,小者則不及,此亦言其則耳。若周身手足折量之法,用前中指同身寸法為是。同身寸量法,詳刺灸書中。
照檢骨格圖(佚)
照洗冤錄屍格圖(佚)
白話文:
從肩膀到手肘的長度是一尺七寸。
從手肘到手腕的長度是一尺二寸半(手臂中間的關節叫做手肘)。
從手腕到中指的第一個關節長四寸(手臂和手掌交接的地方叫做手腕)。
從中指的第一個關節到指尖長四寸半(手指的第二個關節叫做第一個關節)。
從膝蓋以下到外踝的長度是一尺六寸。
從膝蓋後面的凹陷處(膕)以下到腳背連接小腿的地方(跗屬)長一尺二寸(膕是指腿彎的地方。跗是指腳背。膝蓋在前面,膕在後面,跗屬是指腳踝前後,小腿和腳掌交接的地方,都屬於跗屬的範圍)。
從腳背連接小腿的地方(跗屬)以下到地面的長度是三寸。
從外腳踝以下到地面的長度是一寸。
腳的長度是一尺二寸,寬度是四寸半。
說明:以上的骨度是《靈樞經》骨度篇裡面的內容,講述骨骼的長短,都是古代的計量單位。然而骨骼大的人測量起來會偏大,骨骼小的人測量起來會偏小,這裡只是說個大概的標準。如果需要測量全身手腳的長度,用自己中指的長度來當作一寸,會比較準確。同身寸的測量方法,詳細的內容可以參考針灸書籍。
(附註:檢查骨骼的圖示已遺失。)
(附註:參照洗冤錄的屍體骨骼圖示也已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