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潢

《傷科補要》~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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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1. 凡例

一、凡治傷先須認明穴部,若穴不明,治則有誤。故繪總穴人圖及靈樞經骨度全圖,以便學者參考。

一、人身骨部長短有尺寸,古抄靈樞經骨度,繪出以便刺繆。用法,中指同身寸為準。

一、人之穴部總多,一穴有幾名之呼,難以辨別,故照洗冤錄人圖繪閱,有致命不致命處,易於分別。

一、凡人之脫骱斷骨,其骨骱包於肉裡,外視難明,恐有差誤,故照骨圖繪明,可辨其骱之形,其骨之狀。臨症時雖於肉裡,能洞悉其形狀,學者能再於枯髏上細細辨明更詳。

一、治傷制器具,以輔手法之成功。應用之器具亦繪圖形,使學者依樣立法。

一、周身名位骨圖甚多,恐難熟記,故錄其註釋會集一篇。學者誦而熟之,則瞭然心目矣。

一、治傷須明其脈理,與症合參,庶不誤耳。茲敘其略,若要精微,須詳脈訣。

一、三十六則參正骨心法之精義,合平日試驗之真傳分為條則,使學者熟讀,可括症治諸法之要。

一、凡三十六則內應用諸方,俱以經驗,奈其湯液藥名總眾,記憶良難,渾括為歌,易於成誦,臨用時某症某方某藥瞭然心目。如其藥味加減,分量多寡,全在醫者隨症之輕重酌量可也。

一、所編歌括,其中平仄韻腳不計者,因限其湯名藥名,難以更易也。

末附諸方,抄集傷科各家之秘,雖未經試驗,不敢擅刪,以備明眼之採擇。

一、又附急救良方,以便一時之取用,並廣學者之心胸,可行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