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潢

《傷科補要》~ 第二十五則·受傷感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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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則·受傷感痧論

1. 第二十五則·受傷感痧論

凡受不甚重傷,越四五日,腹中絞痛,胸悶嘔惡,或四肢麻木,或骨節疼痛,脈象或浮或伏,與症不合。指甲紫,兩腿彎有青筋,必是痧穢之毒,宜刮宜放宜先服散痧之藥,不可服傷藥,與薑酒熱湯等物。若犯之,則禍不旋踵矣。治法,吹人馬平安散,吃蟾酥丸,又服再造紫金丹。

白話文:

凡是遭受不嚴重的外傷,在四、五天之後,腹部絞痛,胸悶嘔吐,或是四肢麻木,或骨節痠痛,脈象有時浮起有時隱伏,卻與症狀不符。指甲紫黑,小腿彎處有青筋,一定是痧毒,應該刮痧,放血,並先服下治療痧毒的藥物,千萬不能服下治療跌打損傷的藥物,與薑酒熱湯等物品。如果吃了這些東西,則災禍會迅速降臨。治療方法是,吹入人馬平安散,服用蟾酥丸,又服下再造紫金丹。

俟痧退後,再投祛瘀生新之藥,始無妨礙。又有傷症兼疫症者,先治其疫,而後治傷,庶可兩痊。予臨症時,常遇之,故特補出。

放痧穴道歌(佚)

白話文:

等到痧退了以後,再服用祛瘀生新的藥物治療,纔不會導致身體受到傷害。此外,有受到損傷又兼帶瘟疫症狀的患者,應先治療瘟疫,然後再治療損傷,這樣才能同時治癒兩種疾病。我在行醫時,常會遇到這種情況,所以特別在這裡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