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氏醫案》~ 卷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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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2)

1. 陽明經證治大意

喻嘉言曰:傷寒之證,無如太陽一經,風寒參錯,表裡差殊,難於辨認。昌分三篇,先立鄙言,以引其端,後隨仲景原文,闡其立言精意,俾業醫者得其門而入,庶足以窺其富美也。而陽明一經之病,治之尤難,蓋胃為水穀之海,五臟六腑之源,多血多氣之沖,乃吉凶生死之所攸關。仲景著論精詳,後人讀之憒憒,今請得而要言之也。

夫陽明者,胃也。陽明以胃實為證,胃實則皆下證也。然陽明之邪,其來路由太陽,其去路趨少陽,然必辨其在經在腑,在經則遞傳,入腑則不傳,腑證則當下,經證不可下也。庸愚無識,妄守專門,必俟七日傳經已盡,方敢言下。詎知太陽一經,早有十餘日不解者,若不分經,而但計日,其誤下仍在太陽。

至陽明二三日下證即見者,反以計日,當面錯過。其陽明以趨少陽者,又以計日,妄行攻下,而犯少陽所禁,甚至少陽復傳陽明,更不識其證為何證,坐令熱邪在胃,爍盡津液,以致輕者重,而重者死矣,所關詎不大耶?謹將陽明之證,亦比太陽之例,分為三篇,以太陽陽明為上篇,正陽陽明為中篇,少陽陽明為下篇,其三陰復轉陽明,附於篇末,俾觀者瞭然,不致差誤耳。

舒馳遠曰:太陽陽明者,是太陽之邪傳入陽明,而太陽尚有未盡者,邪由太陽而來,非陽明自受者,此為傳經之邪也。若合病、並病,皆自受之邪,為不傳之候也。然其證雖有傳經、不傳經之別,治法總不外乎兩經合治而已。

的是陽明經證,必鼻塞,前額連眼眶脹痛,發熱不惡寒,法主葛根以解陽明在經之表。

張蓋仙曰:陽明之病,在經主葛根,入里主白虎,入腑主承氣,不必辨其為中風與傷寒之證也。

喻嘉言曰:發太陽經之汗,即當顧慮陽氣,以膀胱主氣化故也。發陽明經之汗,即當顧慮陰津,以胃中藏津液故也。所以陽明多有熱越之證,胃中津液隨熱而盡越於外,汗出不止耳。然而陽明證,不論中風、傷寒,脈微、脈實,汗出少而邪將自解,汗出多陰津易至竭絕。業醫者可不謹持其柄而用重劑發汗,以竭人之津液也。

大承氣湯

大黃(酒洗)、芒硝四兩,厚朴枳實二兩。

小承氣湯

大黃(生用)四兩,厚朴、枳實二兩。

徐忠可曰:此於大承氣湯中單去芒硝,取其能微和胃氣,和者緩也,無硝則勢緩矣。謂稍有未硬,且微通其氣,略解其熱,緩以待之也。故曰調和胃氣,非調胃之謂也。

調胃承氣湯

大黃四兩(酒浸),甘草二兩(炙),芒硝半升。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入硝微煮,少少溫服。舒馳遠曰:調胃者,調和胃氣也。大黃用酒浸,緣酒性上升,大黃得之則緩於下矣。若不爾,乃隨急性之芒硝一直達下,而無戀膈生津之用,何謂調胃耶?大黃之用酒洗於大承氣湯者,蓋洗輕於浸,是微升其下走之性,總因芒硝性急,恐其直過,未得與邪相當耳。

而大黃又生用於小承氣者,以無芒硝,勢已緩矣,大黃再製,正如欲用其勇,反掣其肘,庸有濟乎?

再按:承氣者,承領一線未亡之陰氣也。大實大滿,法當急下者則用大承氣,稍輕則宜調胃,而小承氣之法,但心下痞,微煩而無實滿,故不用芒硝,較輕調胃又可知矣。

喻嘉言曰:陽明主藏津液者也,津液充則不渴,津液少則渴矣。故熱邪傳入陽明,必先耗其津液,加以汗多奪之於外,複利其小便奪之於下,則津液有立亡而已,故示戒也。

陽明病,法宜多汗,今反無汗,衛陽不足也,其人不能食可知。衛陽既虛,不能透出肌表,故怫鬱皮中,如蟲行狀。虛指胃言。實則痛,虛則癢。若無汗,兼嘔、咳、厥,法宜葛根合附、朮、薑、半以治之。陽明若無腑證,則厥為陽厥,法宜驅陽之中仍兼散逆斯可矣。

蜜煎導法

蜂蜜七合,用銅器微火熬,頻攪勿令焦,候煉如飴,捻作挺子,長二寸許,頭銳如指,摻皂角末少許,乘熱入穀道中,用手捫住,欲大便時去之,加鹽少許亦可。蓋蜜能潤燥,鹽能軟堅。

汪昂曰:蜜能潤腸以行氣,皂角能通竅。凡表解已而無里證者,胃雖實亦忌攻,不可以苦寒傷胃。

豬膽導法

豬苦膽一枚,取汁,入酒醋少許,用竹管子,長三四寸,以一半入穀道中,將膽汁灌入,頃刻大便。

汪昂曰:膽汁寒勝熱,滑潤燥,苦能降,酸善入,故能引入大腸而通之矣。

津液枯者宜蜜導,熱盛者宜膽導,如冷秘,削醬姜亦可導也。

馳遠又曰:大承氣之用義,大黃蕩實熱,厚朴通氣壅,枳實破氣結,芒硝能軟堅而兼潤腸中之乾澀也。

馳遠治驗

曾治白以採,患腹痛作泄,愈月不愈,薑、附服過無數。其人稟氣素盛,善宴啖肉食,因自恃強壯,病中不節飲食而釀胃實之證,大便轉閉,自汗出,昏憒不醒人事,譫語狂亂,心腹脹滿,舌苔焦黃,乾燥開裂,反通身冰涼,脈微如絲,寸脈更微,殊屬可疑。予細察之,見其聲音烈烈,揚手擲足,渴欲飲冷,而日夜不寐,參諸腹滿等症,則胃實確無疑矣。更察遍身冰冷,厥熱亢極,隔陰於外也。

脈微者,結熱阻結中焦,營氣不達於四肢也,正所謂陽極似陰之證。急於大承氣湯一劑無效,連服四劑無效。予因忖道,此證原從三陰而來,想有陰邪未盡,觀其寸脈,其事著矣。竟於大承氣湯中加附子三錢以破其陰,使各行其用,而共成其功。服一劑得大下,寸脈即出,狂反大發。

予知其陰已去矣,附子可以不用,單投承氣,病勢略殺,連服四劑。前後芒硝、大黃各服半斤而安。可見三陰寒證,因有宿食,轉屬陽明而成結燥者,有如是之可畏也。

曾治張天元,患腹脹不大便,來寓求治。診其脈微而澀,舌潤不渴。予告之曰:此裡氣虛,脫證已具,法當扶陽固腎,醒脾和氣,使收藏之本固,則氣化歸元,而化自行,脾氣有權則健運行而升降清,其患當自愈。其家以予言迂也,聽醫用下,大便暫通,腹脹因減,彼以為有效矣,予知其必死也。

次日復閉,腹脹加甚,於是又下,閉脹愈加甚焉。更下之,卒不能通,則氣壅而死矣。噫!庸醫殺人,恬不知改,頑夫受殺,實可憫也。

經曰: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所以惟有下奪一法,奪其土而邪自不留耳。否則邪住腑中,漫無出路,迨耗盡津液而死也。若其人津液足以供邪,雖留連日久,而亦不死,且腑中之邪,久而久之,仍從外轉,或反來路而還太陽,或趨去路而往少陽,此又不茄子復有傳之妙理也,然其權實賴中土以為之總司。

嘉言有曰:即如天以四時成歲,中土各旺於季月之末,然後木庇其根,火收其焰,金銷其肅,水藏其瀾,使非傳之中土,則木火金水不能相貫,何以化機盈眸不息乎?人之飲食入胃,清氣升,濁氣降,渣滓不留者,其妙惟在於傳,設一時不傳,則積滯而不化矣。至於仙家攢簇五行,東三南二,木火相戀,歸於中土;西四北一,金水相親,歸於中土,其妙更在於不傳,設傳則流散而不造矣。然則中土之傳與不傳,足盡天人之蘊,又何疑於多事哉?

陽明病大便溏者,胃中虛寒也。潮熱者,虛陽浮越於外,非胃實也。兼見胸脅滿者,是胃中流飲,旁流入脅也。雖屬少陽陽明,不宜解表,當用耆、朮、參、半、薑、砂、草果,理中逐飲而病自愈,小柴胡湯不合也。

按:陽明不大便,其胃實矣。兼見脅下硬滿,飲邪上逆而為嘔,鬱蒸而結苔,當用耆、朮、砂、半補中滌飲,草果以破脅下懸飲,合小承氣微蕩其實乃為合法,小柴胡湯不中用也。

舒馳遠曰:少陽經本有渴,服柴胡湯則病愈,而渴未有不止者。今不但病不解而反有加,何也?乃邪熱轉歸陽明而成胃實證也,以法治之,自是斟酌白虎、調胃耳。

〔附〕太陰轉陽明一證

按:脾脈主緩,證本發黃,若小便利則濕行而黃可免。若大便硬則胃有夙燥,因復轉陽明。

〔附〕少陰轉陽明一證

按:少陰本氣虛寒者多自利,此言六七日不大便,是必熱邪內脅真陽矣,加以腹脹,邪轉陽明,此少陰負而趺陽勝,腎水勢在立盡,不可緩也,法宜急下以救之。

〔附〕厥陰轉陽明一證

按:此證為熱結旁流,法宜附子湯合小承氣湯,單小承氣非法也。然下利譫語者,亦有陰陽虛實之分辨,但見嗜臥目瞑,身重惡寒,而無煩渴惡熱等證兼見,乃屬虛寒純陰之證,不可妄用大黃。必有陽明熱濕徵驗,方是熱結旁流,但只譫語,不足為據也。

治驗

曾治王玉珏,未發譫語,外見頭眩嗜臥,身重惡寒,便泄不渴,夜間發熱,漸加大熱,不惡寒,轉惡熱,掀去衣被,揚手擲足,身漸出汗,漸至大汗,其勢方解。明日亦復如是,醫經半月無效。仔細察之,果何證也,將謂陰盛格陽於外耶?亡陽之證無此大熱。將謂三陽之表熱耶?並無頭項腰背骨節疼痛及耳聾口苦等證。

且未見煩渴飲冷,白虎非所宜也。以此而論,定為熱結旁流矣。不煩渴者,乃為結燥隱匿腸間,不在胃腑,故不能耗其在上之津液也。吾用黃耆白朮、炮薑、附子、半夏、故紙,重加大黃,一劑而下燥屎二三枚,是夜不發熱矣。於是方中去大黃,數劑而痊愈。

曾醫繼唐魏舅氏,善人也,身舉孝廉,形體素豐,謙恭仁厚,自謂六十後,多食則脹悶,今年七十有三,目精不慧,近視不明六七年矣,乃一日午膳後,縣尊請商公事,時當酷熱,過勸綠豆粥一碗,是夜下利數十次,不能起床,起則眩暈。明早診視,按之六脈沉細而微,其糞內帶清水。

愚曰:此太少二陰鶩溏之證,而兼陷暑邪也。雖有外邪,不可清解,法當大補中氣,扶脾固腎,溫經御邪,回陽止泄,方可無虞。乃用耆、朮、芡實、懷山各八錢,胡巴、故紙、苡仁、半夏各三錢,炮薑、附、桂各一錢,砂仁、白蔻各七分,連進五劑而利稍減。再進十劑,仍然昏沉。

又服十全大補湯十劑,病微退而精神漸爽,飲食亦進,但四肢無力,難於轉側,利微下而卒不止。又與人參養營湯十劑,雖然起床,不能久坐,但見皮膚光澤,身輕易於轉側。又與理脾滌飲十劑,是夜不安,煩悶之甚。愚意日久雖在下利,而未見糞,更見脹悶不安,以此察之,定為熱結旁流矣。

遂以參耆附子湯桔梗一錢、大黃二錢,服之不安,又用麩麵炒熨,夜半稍安。次早復作更甚,自覺腹中氣壅,十分危急。其間予為舅氏調理在五十餘日,往返在二百餘次,晨夕焦勞,又令前湯再進,炒麥麩再熨。自云目中出火,其心欲落,急令扶起,掙下一物,其狀如茄子,不軟不硬,良久病去如失,自出中堂,即進飲食言語如常。隨即剃頭,見鬚髮內長出一層黑髮約長數分。

公聞之而喜曰:我之病難望保餘生耳,今何以病愈而長黑髮,目睛復明,竟能視細細字乎?神哉醫也!此後之壽而康,皆賴吾甥之力也。賜酒漿脯醢領謝,孔方十萬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