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燾

《外臺秘要》~ 卷第三十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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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十五 (3)

1. 小兒藏衣法五首

崔氏凡藏兒衣法。

兒衣先以清水洗之,勿令沙土草汙,又以清酒洗之,仍內錢一文在衣中,盛於新瓶內,以青綿裹之,其瓶口上仍密蓋頭,且置便宜處,待滿三日,然後依月吉地,向陽高燥之處,入地三尺埋之,瓶上土厚一尺七寸,惟須牢築。令兒長壽,有智慧,若藏衣不謹,為豬狗所食者,令兒癲狂,蟲蟻食者,令兒病惡瘡,犬鳥食之。

令兒兵死,近社廟旁者,令兒見鬼,近深水𠺗池,令兒溺死,近故灶旁,令兒驚惕,近井旁者,令兒病聾盲,棄道路街巷者,令兒絕嗣無子,當門戶者,令兒聲不出。耳聾,著水流下者,令兒青盲,棄於火里者,令兒生癘瘡。著林木頭者,令兒自絞死,如此之忌,皆須慎之。

又安產婦及藏衣天德月空法

正月(天德在丁月空在丙壬),二月(天德在坤月空在甲庚),三月(天德在壬月空在丙壬)四月(天德在辛月空在甲庚),五月(天德在乾月空在丙壬),六月(天德在甲月空在甲庚),七月(天德在癸月空在丙壬),八月(天德在艮月空在甲庚)九月(天德在丙月空在丙壬),十月(天德在乙月空在甲庚)十一月(天德在巽月空在丙壬),十二月(天德在庚月空在甲庚)

凡藏兒衣,皆依此法,天德月空處埋之,若有遇反支者,宜以衣內新瓶盛,密封塞口,掛於宅外福德之上,向陽高燥之處,待過月,然後依法埋藏之大吉。

又法

甲寅旬日十日不得藏埋兒衣,以瓶盛密封,安置空處,度十日即藏埋之。

又法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此五日亦不藏兒衣,還盛瓶中,密塞,勿令氣通,掛著見生處,過此五日即埋之。亦不得更過此日。

又法

甲乙日生兒,丙丁日藏衣吉,丙丁日生兒,戊巳日藏衣吉,戊巳日生兒,庚辛日藏衣吉,庚辛日生兒,壬癸日藏衣吉。(並出第十上卷中)

2. 浴兒法一十一首

崔氏初生浴兒良日,此謂初生浴兒,以後重浴亦吉,寅卯酉日大吉,壬午丁未癸巳日凶。

又浴兒虎頭骨湯,主避除惡氣,兼令兒不驚,不患諸瘡疥方。

虎頭骨(五兩),苦參(四兩),白芷(三兩)

上三味切,以水一斗煮為湯,內豬膽汁少許,適寒溫以浴兒良。

又療兒若卒客忤中人,吐下不乳哺,面青黃色,變弦急者,以浴之方。

取錢七十文,以水三斗,煮令有味,適寒溫浴兒良。

又療兒生三日浴除瘡方。

桃根李根梅根(各八兩)

上三味切,以意著水多少,煮令三四沸,以浴兒。

又療少小卒寒熱不佳,不能服藥,六物莽草湯浴兒方。

莽草丹參蛇床子,桂心(各三兩),菖蒲(半斤),雷丸(一斤)

上六味㕮咀,以水三斗,煮三五沸,適寒溫浴兒避日向陰處。

又療少小身熱,一物李葉湯方

李葉無多少以水煮,去滓以浴兒良。(忌准前)

又方

白芷煎湯浴兒佳,根苗皆得。

又方

苦參湯浴兒良。

又凡尋常浴兒,不緣別療諸病。只就浴者方。

湯熟添少許清漿水,一捻鹽,浴兒,浴訖以粉摩兒,既不畏風,又引散諸氣。

又兒不用數浴,數浴多背冷,令兒發癇,其湯必適寒溫得所。

又療少小壯熱,不能服藥,宜此十二物寒水石粉散方。

寒水石芒硝滑石石膏赤石脂,青木香甘草(炙),大黃黃芩,芎藭,麻黃(去節),牡蠣(熬)

上藥各等分,搗篩,以粉一升和藥屑三合,復下篩,以粉粉兒,日三,熱退即止。(本方有防風無牡蠣)

又少小盜汗,三物黃連粉方。

黃連,牡蠣(熬),貝母

上藥各等分搗篩,以粉粉兒良。(出第十上卷中)

剃兒頭法一首

崔氏初剃兒頭良日,寅丑日吉,丁未日凶。

3. 哺兒法三首

崔氏初哺兒良日,以平定成日大吉,其哺不得令咸。

又方

寅醜辰巳酉日良。

又方

男戊巳日不得,女丙丁日不得。

攘謝法一十二首

崔氏軒轅者(乾神天丞相使者風伯犯之令兒驚吐可取梨枝六寸埋生處大吉)

雷公者(震神太陰使者天馬犯之令兒煩悶腹滿解之以三屠家肉為餅於產處謝之大吉)

咸池者(坎神天之雨師使者犯之令兒啼不止用羊脯酒於生處謝之吉)

豐隆者(艮神天之東明使者天僕也害氣犯之令兒乍寒乍熱大腹以白魚二枚於生處謝之又大豆一升投井中亦大吉)

招搖者(坤神天上使者犯之令兒驚空嚼不止以酒餅生處謝之即愈)

天候者(吳神天一執法使者犯之令兒腹脹張眼以白魚二枚於生處謝之吉)

吳時者(離神天一將軍遊擊使者犯之令兒驚腹痛用馬脯五寸於生處謝之吉又以白魚五枚並棗餅埋其生處吉)

大時者(兌神小時北斗使者犯之令兒腹脹下痢解之以酒脯於生處謝之又以大豆一升投井中吉)

犯月殺者(小兒驚啼用丹雄雞血於生處謝之吉)

犯白虎者(用稻米一升雞子三枚於生處謝之吉黍米亦得)

犯大夫者(用羊肝三枚及稻米一升於生處謝之吉又用雞羝羊皮黍米亦得)

犯日遊者(令兒口噤色變欲死者用三屠家肉麥飯於生處謝之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