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虛證是體內血液不足,肢體臟腑百脈失於濡養而出現的全身性衰弱證候的總稱。多因勞倦內傷、思慮過度、暗耗陰血、脾胃虛弱、氣血生化不足,或失血過多所致、久病不癒所造成,而溫病後期亦可出現血虛。
本證辨析血虛證可出現在多種疾病中,其臨床表現各具一定特點,主要症狀是:面白無華或萎黃、唇色淡、容易疲勞、少氣懶言、頭痛、頭暈目眩、心悸、失眠多夢、手足發麻、女子月經少,延後或經閉。舌質淡紅,脈沈細無力等症。
血虛證常見於「心悸」、「虛勞」、「眩暈」、「頭痛」、「痙證」、「血證」、「便秘」、「發熱」、「月經不調」、「閉經」、「不孕」等疾病中。
血虛證是常被運用的一種證候,與五臟互有關聯。心血虛的症狀是:心悸怔忡、健忘、失眠多夢、面色不華,舌淡、脈細或結代。肝血虛時,症狀是:頭暈、目眩、耳鳴、脅痛、心神不寧、月經不調、閉經、面色蒼白,舌質淡,脈弦細。
血虛證較多發生於婦人。因為月經、胎孕無不以血為本。主要症狀是:經期延後、月經量少、色淡、質清稀、小腹空痛、甚則閉經。還會出現血虛不孕、滑胎等病證。
年高體弱之人,亦常見血虛證,主要與年高精虧血少有關,主要症狀是:精神萎靡、面色無華、心悸失眠、頭昏眼花、耳鳴耳聾或便秘。
血為陰,氣為陽,血為氣之母,氣為血之帥,兩者相互依存,相互為用。氣有溫煦肌胺,化生精血,統攝血液的作用,而血有運載陽氣、濡養肌胺等作用,二者關係密切,故血虛證在其病機演進過程中常伴隨「氣血兩虛」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