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備要》~ 卷一 證治 (1)
卷一 證治 (1)
1. 脈候
浮數之脈應發熱,其不發熱而反惡寒者,若有痛處瘡疽之證也。
洪大之脈,其主血實積熱瘡腫,凡洪大者,瘡疽之病進也。膿未成者宜下之;膿潰之後,脈見洪大則難治,若兼自利,尤為凶矣。
數脈主熱,浮而數者為表熱,沉而數者為裡熱。諸係數之脈應發熱而反惡寒者癰疽也。仲景曰,數脈不時,見則生惡瘡也。又曰,肺脈數者,生瘡也。凡諸瘡脈至洪數,其內必有膿也。
實脈主邪盛,邪氣盛則實也,瘡疽得此,可下之;若久病虛人,則最忌之,以正不勝邪也。
滑脈為陽,或為熱,或為虛。瘡疽得此,膿未成者可內消;膿已潰者宜托裡。所謂始為熱,終為虛也。
散脈為血虛,有表無里也。凡瘡毒膿潰之後,脈見洪滑粗散而煩痛不除者,難治。以其正氣虛,邪氣實也。又曰,肢體沉重,肺脈大,則斃。謂其浮散無根也。
長脈主陽氣充實。傷寒得之,將欲汗解也。長而緩者胃脈也,百病得之皆愈。故曰長則氣治也。
芤脈主陰虛血虛。膿潰後得之為宜,以脈病相應也。
弦脈主肝邪。瘡疽論曰,弦洪相搏,內寒外熱,欲發瘡疽也。
緊脈主切痛積闢。凡瘡疽得此,則氣血留滯,邪結不散,多為痛也。
短脈主虛。經曰短則氣病,以其乏胃氣也。瘡瘍脈短真氣虛也,諸病見之皆為難治,尤不可攻也。
澀脈主血虛氣澀,瘡瘍潰後得之,無妨。
沉脈為陰,瘡瘍得之,邪氣深也。
遲脈主陽氣不足,瘡瘍得之,潰後自愈。
緩脈無邪,長而緩者,百病皆宜,瘡瘍得此則易愈,以其有胃氣也。
弱脈主氣血俱虛,形精不足。大抵瘡家之脈,凡沉遲濡弱者,皆窒托裡。
微脈主虛,真氣復則生,邪氣勝則死。瘡瘍潰後,微而和者,將愈也。
細脈主陽衰。瘡腫脈細而沉者,裡虛而欲變證也。
虛脈空而無力。脈虛則血虛,血虛生寒,陽氣不足也。瘡瘍得之,只宜托裡養血補氣也。
軟脈少神,元氣弱也。凡瘡瘍之脈,但見虛遲軟弱者,悉宜補虛排膿托裡。
牢脈堅強,陰之虧也。凡瘰癧結核之類,診得牢脈者,皆不可內消也。
以上促之脈,凡陰衰則促,陽衰則結。大抵結促之脈,由氣血俱虛而斷續者居多。瘡瘍得之,多宜托裡。然有素稟結促者,又當以有力無力,辨其虛實,實者可下,虛者不可不補。
以上癰疽脈二十二種,大都微弱虛細遲緩短澀者,必氣血皆虛,形精不足,俱當用補用托,不可妄攻,無待言也。即如浮滑弦洪結促等脈,此中最有疑似,亦不得以全實論治,必須詳審形症,或攻或補,庶無誤也。
齊氏曰:瘡瘍之證,若不診候,何以知陰陽勇怯,血氣聚散。又曰,脈洪大而數者,實也;細微而數者,虛也。
河間曰:脈沉實者,其邪在臟;浮大者,其邪在表。
立齋曰:癰疽未潰,而脈先弱者,何以收斂。
2. 部分
毒見於背,見於腦,中屬督脈,傍屬足太陽經。見於鬢,屬手足少陽經。見於眉,屬手足太、少陽經。見於頤、見於髭,屬手足陽明。見於腮頜,屬手陽明經。見於顴,屬手太陽經。見於穿襠,屬督衛任三經。
見於腿外跗,屬足三陽,內跗屬足三陰。見於臂,從手背赤肉,屬手三陽;從手心白肉,屬手三陰。見於乳,內屬陽明;外屬少陽;頭屬厥陰。逐部推求,治療自驗。
諸經惟少陽厥陰之瘍,理宜預防,以其氣多血少也。其血本少,肌肉難長,少陽更有相火,遞用驅毒之劑,禍不旋腫。
訣曰:「多血多氣君須記,手經大腸足經胃;多氣少血有六經,三焦膽腎心脾肺;多血少氣心包絡,膀胱小腸肝無異。」記此則知氣血多少之異矣。
3. 五指經脈所屬
大指屬肺,食指屬大腸,中指屬心包,無名指屬三焦,小指內側屬心,外側屬小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