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和鼎整理自張介賓之論述

《宜麟策》~ 地利(地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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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利(地利一)

1. 地利(地利一)

地利關於子嗣,非不重也。有陰宅之宜子孫者,常見螽斯之多。有陽宅之宜子孫者,惟生氣天乙方為最吉。然吉地吉人,每多不期而會。所謂有德斯有人,有人斯有土,此其所致之由,自非偶然。故曰必先有心地而後有陰地,信非誣也。第其理深義邃,有非一言可悉。然宗枝攸系,誠有不可不知者。

此外如寢室交會之所,亦最當知宜忌。凡神前廟社之側,井灶塚樞之傍,及日月火光照臨,沉陰危險之地,但覺神魂不安之處,皆不可犯。倘有不謹,則夭枉殘疾,飛災橫禍,及不忠不孝之流,從而出矣。驗如影響,可不慎哉?

白話文:

關於子孫繁衍的地利問題,並非不重要。在陰宅方面,常常能看到子孫繁盛的情況。而在陽宅方面,只有得天方之氣的住宅纔是最吉祥的。然而,吉利的地方和吉利的人,往往能無意間相遇。所謂有德行才能吸引人,有了人就能擁有土地,這就是其產生的原因,當然不是偶然的。因此說必須先有心地,然後才會有陰地,這確實是真實的。只是這種道理深奧而意義深遠,無法用一句話概括。然而,家族的存續,確實有不可不知的道理。

此外,如臥室的交會之地,也是最需要瞭解宜忌的地方。凡是神明前、廟宇、社稷之旁,井、竈、墳墓、棺材之側,以及日、月、火光照射的地方,或是陰暗危險的地區,以及讓人感覺靈魂不安的地方,都不可侵犯。如果有所不謹慎,則可能會引發早逝、殘疾、意外災難,甚至出現不忠不孝之事。這都是事實,豈能不小心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