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和鼎整理自張介賓之論述

《宜麟策》~ 蓄妾(人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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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妾(人事二)

1. 蓄妾(人事二)

無故置妾,大非美事。凡諸反目敗亂,多有由之。可已則已,是亦齊家之一要務也。其若年邁妻衰,無後為大,則勢有不得不置者。然置之易而蓄之難,使蓄不有法,則有蓄之名,無蓄之實,亦仍與不蓄等耳。而蓄之之法,有情況焉,有寢室焉。

以情況言之,則主母見妾,大都非出樂從,所以或多嗔怒,或多罵詈,或因事責其起居,或假借加以聲色,是皆常情之所必至者,而不知產育由於血氣,血氣由於情懷,情懷不暢,則衝任不充,衝任不充,則胎孕不受,雖云置妾,果何益與?凡蓄妾之不可過嚴者以此。再以寢室言之,則宜靜宜遠,宜少近耳目者為妙。

蓋私構之頃,銳宜男子,受宜女人,其銳其受,皆由乎氣。當此時也,專則氣聚而直前,怯則氣餒而不攝,此受與不受之機也。然勇怯之由,其權在心。蓋心之所至,氣必至焉。心有疑懼,心不至矣。心有不至,氣亦不至矣,倘臨期驚有所聞,則氣在耳,而不及器矣。疑有所見,則氣在目,而不及器矣。

或忿或畏,則氣結在心,而不至器矣。氣有不至,則如石投水,而水則無知也,且如兩陣交鋒,最嫌奸細之偵伺,一心無二,何堪讒間以相離?閨思兵機,本無二致,凡妾室之不可不靜而遠者以此。雖然,此不過為錦囊無奈者設。

倘有高明賢淑,因吾言而三省,惟宗祧之是慮,不惟不妒,而且相憐,則愈近愈慰,而遠之之說,豈近人情?又若有恭謹良人,小心奉治,則求容已幸,又安敢有遠而敬之之念?其然其然,吾末如之何也已。

白話文:

無故納妾,並非好事。許多家庭不和睦,都由此而起。能避免就避免,這是齊家之道。但若年邁妻子衰老,又無子嗣,則不得不納妾。然而,納妾容易,養妾難。若沒有方法去養妾,即使名義上納了妾,實際上也等同於沒有納妾。養妾的方法,需要注意情況和寢室環境。

從情況來看,正妻見到妾室,大多不會樂意,所以可能會生氣、辱罵,或藉故責備妾室的起居生活,或用言語暗示妾室,這些都是常情。卻不知生育取決於血氣,血氣又取決於心情,心情不暢,則衝任二脈不通暢,衝任不通暢,則難以懷孕,即使納了妾,又有何益呢?所以,養妾不能過於嚴苛。再從寢室環境來說,應該選擇安靜、僻靜,少有耳目接觸的地方最好。

因為房事之時,男方需要積極,女方需要順從,這積極與順從都依靠氣息。此時,專注則氣息聚集而直達目的,膽怯則氣息衰弱而無法集中,這就是是否能受孕的關鍵。而勇氣與膽怯的關鍵,在於心態。因為心思所及,氣息必至。若心中有疑慮,心思就不會專注;心思不專注,氣息也就不會集中。如果臨近房事時,聽到什麼驚擾,氣息就會跑到耳朵,而達不到子宮;如果看到什麼令人不安的事物,氣息就會跑到眼睛,而達不到子宮。

如果憤怒或害怕,氣息就會滯留在心中,而達不到子宮。氣息達不到,就像石頭扔進水中,水卻無知覺一般;又如同兩軍交戰,最忌諱奸細的偵查,一心一意,怎能容忍讒言離間?閨房之事與軍事策略,本質上是一樣的,所以妾室居住的地方不能不靜僻。然而,以上這些只是針對不得已的情況而說。

如果遇到賢淑的妾室,能因我的話而反省,只專注於傳宗接代,不僅不嫉妒,反而互相體諒,那麼越親近越好,遠離的說法,豈不是違背人情?又如果遇到謹慎溫柔的丈夫,細心照料,那妾室就能順利獲得寵愛,又怎敢奢望遠離而敬重呢?這樣的情況,我也無可奈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