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和鼎整理自張介賓之論述

《宜麟策》~ 續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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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篇 (5)

1. 孕婦藥物忌(胎教十一)

蚖斑水蛭及虻蟲,烏頭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銀並巴豆,牛膝薏苡與蜈蚣。

三稜代赭莞花麝,大戟蛇蛻黃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牽牛皂角同。

白話文:

  1. 蚖斑、水蛭和虻蟲,烏頭、附子與天雄相配。

  2. 野葛、水銀和巴豆,牛膝、薏苡與蜈蚣。

  3. 三稜、代赭、莞花與麝香,大戟、蛇蛻、黃雌雄。

  4. 牙硝、芒硝、牡丹與桂,槐花、牽牛與皁角一同使用。

以上是藥物的組合方式,請根據自身身體狀況或在專業醫生指導下使用。

半夏南星與通草,瞿麥乾薑蟹甲爪。

硼砂乾漆兼桃仁,地膽茅根莫用好。

白話文:

在古代中醫方劑中,有以下這組藥物: 半夏、南星、通草、瞿麥、乾薑、蟹甲、硼砂、乾漆、桃仁、地膽、茅根。這組藥物的使用需謹慎,其中的地膽和茅根尤為忌用。

2. 附保命延生戒期

從來娶婦必期偕老,生子必望長成,乃人有伉儷極篤,而中道死亡,產育艱難,而半途夭折者,只因肆情縱欲,暗犯禁忌,而不自知也。道經云:男女交媾,最有避忌,若犯所忌,天奪其算,神降之殃,生子醜貌怪相,性行不良,殘疾夭札,實有明驗,故君子不獨外色鋤之務盡,即房幃之內,琴瑟之歡,俱有克治之道焉。

正月初(一名天臘玉帝下界,校世人祿命犯者,削祿奪紀。)初三(萬神都會,犯者奪紀。)初五(五虛)初六(六耗)初七(上會)初九(玉皇上帝誕,犯者絕嗣。)十四(三元下降,犯者減壽。)十五(天官誕)十六(三元下降)二十五(每月二十五為月晦日,犯者減壽。

白話文:

古人娶妻,皆期望能共度一生,生子則希望能夠長大成人。然而,世間不乏夫妻情深,卻不幸早逝,或是生育困難,孩子又早早夭折的悲劇。這些情況往往都是因為他們放縱情慾,違反了一些禁忌,卻未覺察到這一點。

道家經典指出,男女交合時,應當避免某些禁忌,如果觸犯了這些禁忌,就會受到天道的懲罰,遭受災禍。生出的孩子可能外貌古怪、品行不良,甚至有生理缺陷或短命,這些現象是真實存在的。因此,君子不僅在外貌選擇上要謹慎,即便是房事,也要遵循一定的規範和方法。

  • 正月初:這是天帝下凡,審查世人祿命的日子,如果犯錯,可能會被削去祿位,影響命運。
  • 初三:萬神會聚,犯錯者可能會失去壽命。
  • 初五:五虛之日,不宜進行重要事項。
  • 初六:六耗之日,財運可能受損。
  • 初七:上會之日,適合祈福。
  • 初九:玉皇大帝誕辰,犯錯者可能會絕後。
  • 十四:三元下降之日,犯錯者可能壽命縮短。
  • 十五:天官誕辰,適合祭拜。
  • 十六:再次迎來三元下降之日。
  • 二十五:每個月的二十五日為月晦日,犯錯者可能壽命縮短。

以上內容提醒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特別是在節日或特定日子,應當遵循一些傳統禁忌,以免帶來不利影響。

)二十七(北斗下降,犯者奪紀,每月如此。)二十八(每月二十八神人在陰,犯者惡疾。)三十(每月三十灶君奏事,犯者減壽,如逢月小即戒二十九,嗣後每月初三皆宜避忌。)

二月初一(犯者奪紀,每月如此。)初三(文昌帝君誕,又萬神教會,犯者削祿奪紀。)十五(犯者奪紀,每月如此。)十八(至聖先師孔子諱辰,犯者削祿奪紀。)十九(觀音大士誕,犯者奪紀。)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俱同前。)

三月初一(同前)初三(玄天上帝誕,犯者奪紀。)初九(牛鬼神出,犯者產惡胎。)十五(同前)十六(准提菩薩誕,犯者奪紀。)十八(中嶽帝誕),二十五,二十七(俱同前)二十八(東嶽帝誕,犯者削祿奪紀。)三十(同前。)

白話文:

「二十七」:北斗星下降,侵犯者失去規則,每個月都是這樣。

「二十八」:每個月的二十八日,陰間有神人活動,侵犯者會遭受惡疾。

「三十」:每個月的三十日,竈君上奏事情,侵犯者壽命減少,如果遇到小月份就避免第二十九日,從此以後每個月的初三都應當避忌。

「二月初一」:侵犯者失去規則,每個月都是這樣。

「初三」:文昌帝君誕辰,也是眾神集會的日子,侵犯者會被削去官職和規則。

「十五」:侵犯者失去規則,每個月都是這樣。

「十八」:至聖先師孔子的忌辰,侵犯者失去規則。

「十九」:觀音大士誕辰,侵犯者失去規則。

「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三十」:這些日期與前面的描述相同。

「三月初一」:與前面相同。

「初三」:玄天上帝誕辰,侵犯者失去規則。

「初九」:牛鬼神出現,侵犯者會生下畸形胎。

「十五」:與前面相同。

「十六」:準提菩薩誕辰,侵犯者失去規則。

「十八」:中嶽帝誕辰。

「二十五、二十七」:這些日期與前面的描述相同。

「二十八」:東嶽帝誕辰,侵犯者失去官職和規則。

「三十」:與前面相同。

四月初一(同前)初四(萬神善化,犯者失喑。)初八(佛誕,又善惡童子降,犯者血死。)十四(呂祖誕)十五(同前)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俱同前。)

五月初一(同前)初五(名地臘五帝考校生人官爵,犯者削祿奪紀。)自初五,初六,初七,十五,十六,十六,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此九日名九毒日,犯者天亡。十五子時,犯者男女三年內雙亡。十六為天地萬物造化之辰,最忌。)十三(關聖帝君成神日)二十八,三十(俱同前)。

六月初一(同前)十五(同前)十九(觀音得道)二十三(火神誕)二十四(關帝聖誕,又雷祖誕。)二十五

白話文:

四月初一:與之前相同。初四:萬神善行,違反者會失聲。初八:佛誕辰,有善惡童子現身,違反者會因血災而死。十四:呂祖誕辰。十五:與十四日相同。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三十:皆與之前相同。

五月初一:與之前相同。初五:命名為地臘五帝考校生人官爵,違反者會被削減俸祿和紀律。自初五、初六、初七、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這九日稱為九毒日,違反者會遭天亡。十五子時,違反者男女在三年內會雙亡。十六日為天地萬物造化的時辰,最忌諱。十三:關聖帝君成為神祇的日子。二十八、三十:皆與之前相同。

六月初一:與之前相同。十五:與之前相同。十九:觀音得道。二十三:火神誕辰。二十四:關帝聖誕,同時也是雷祖誕辰。二十五:無特殊說明。

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俱同前)

七月初一(同前)初七(名道德臘五帝校生人善惡)初十(陰毒日十五地官校籍,犯者奪紀。)十九(太歲誕)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同前)三十(地藏菩薩誕,犯者奪紀。)

八月初一(同前)初三(灶君誕,又北斗誕,犯者奪紀。)初十(北嶽帝誕)十五(太陰朝元焚香守夜)二十五(同前)二十七(至聖先師孔子誕,犯者削祿奪紀。)二十八,三十(俱同前。)

九月初一(同前)初九(鬥母誕,犯者奪紀。)十五(同前)十七(金龍四大王誕)十九(觀音出家,犯者困苦。)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俱同前。)

白話文:

  1. 七月的第一天(與之前相同);初七(被稱為「道德臘」、「五帝校生人善惡」);初十(陰毒日,十五由地官校籍,犯者會被剝奪紀錄);十九(太歲誕辰);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與之前相同);三十(地藏菩薩誕辰,犯者會被剝奪紀錄)。

  2. 八月的第一天(與之前相同);初三(竈君誕辰,也是北斗星誕辰,犯者會被剝奪紀錄);初十(北嶽帝誕辰);十五(太陰朝元,焚香守夜);二十五(與之前相同);二十七(至聖先師孔子誕辰,犯者會被削去俸祿,剝奪紀錄);二十八、三十(與之前相同)。

  3. 九月的第一天(與之前相同);初九(鬥母誕辰,犯者會被剝奪紀錄);十五(與之前相同);十七(金龍四大王誕辰);十九(觀音出家,犯者會遭受困苦);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三十(與之前相同)。

十月初一(歲臘)初五(下會)初六(天曹考察)初十(西天王降,犯者暴亡。)十五(水官校籍,犯者奪紀。)二十五(同前)二十七(北極紫微大帝誕)二十八,三十(俱同前。)

十一月初一(同前)十一(太乙救苦天尊誕)十五(同前)十七(阿彌陀佛誕,犯者奪紀。)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俱同前。)

十二月初一(同前)初七(犯者惡疾)初八,初旬戊日(名王侯臘)十五(同前)十六(南嶽帝誕)二十(天地交道,犯者奪紀。)二十四(司命上奏善惡)二十五(上帝下界考察)二十七,二十八(同前除夕諸神考察,犯者奪紀。)

白話文:

十月初一(歲臘):農曆十月初一,即歲末祭禮的日子。 初五(下會):農曆十月初五,是祭祀先人及神明的會期。 初六(天曹考察):農曆十月初六,天上神明考察人的善惡。 初十(西天王降,犯者暴亡。):農曆十月初十,西天王降臨,犯錯的人可能遭受突然死亡。 十五(水官校籍,犯者奪紀。):農曆十月初十五,水官審核人世間的事物,犯錯的人可能會失去靈魂或生命。 二十五(同前):農曆十月初二十五,與前面日期的相同意義。 二十七(北極紫微大帝誕):農曆十月初二十七,是北極紫微大帝的誕辰。 二十八,三十(俱同前。):農曆十月初二十八和三十,與前面日期的相同意義。

十一月初一(同前):農曆十一月初一,與前面日期的相同意義。 十一(太乙救苦天尊誕):農曆十一月十一,是太乙救苦天尊的誕辰。 十五(同前):農曆十一月十五,與前面日期的相同意義。 十七(阿彌陀佛誕,犯者奪紀。):農曆十一月十七,是阿彌陀佛的誕辰,犯錯的人可能會失去靈魂或生命。 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俱同前。):農曆十一月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和三十,與前面日期的相同意義。

十二月初一(同前):農曆十二月初一,與前面日期的相同意義。 初七(犯者惡疾):農曆十二月初七,犯錯的人可能會遭受重病。 初八,初旬戊日(名王侯臘):農曆十二月初八和初旬戊日,分別是祭祀名王侯的日子。 十五(同前):農曆十二月十五,與前面日期的相同意義。 十六(南嶽帝誕):農曆十二月十六,是南嶽帝的誕辰。 二十(天地交道,犯者奪紀。):農曆十二月二十,是天地交感的時刻,犯錯的人可能會失去靈魂或生命。 二十四(司命上奏善惡):農曆十二月二十四,司命會上奏人的善惡。 二十五(上帝下界考察):農曆十二月二十五,上帝會下凡考察人的善惡。 二十七,二十八(同前除夕諸神考察,犯者奪紀。):農曆十二月二十七和二十八,與前面日期的相同意義,也即在除夕夜,眾多神明會進行最後一次的考察,犯錯的人可能會失去靈魂或生命。

每歲二至之日,(夏至、冬至,乃陰陽相爭死生分判之時,宜禁欲事。二分春分雷將發聲,犯者生子五官四肢不全,父母有災。秋分殺氣浸盛,陽氣日衰,前後數日俱宜戒。)三元日,(犯之減壽五年。)四始二分二至社日,(犯之減壽四年)三伏日,弦日,晦日,(犯之減壽一年。

)庚申甲子日,祭祀前齋戒日,父母誕日,諱日,夫婦誕日,本命日,(犯之減壽一年。)丙丁日,(犯之得病。)白晝星月下,燈光下,(犯之損壽。)烈風雷雨日月薄蝕高山大川之上,(犯之損壽產惡胎。)酷暑嚴寒,(犯之得重疾。)寺廟之中,井灶坑廁塚墓屍柩之傍,(犯之惡人降胎。

白話文:

每年夏至和冬至之日,是陰陽力量交織、生死判斷的重要時刻,應當節制情慾。春分雷鳴將起,若在此時犯錯,生下的孩子可能會五官四肢不全,對父母也會帶來災禍。秋分時期殺氣漸濃,陽氣逐漸衰弱,在這幾天內應該避免犯錯。三元日,犯錯會折壽五年。四始、二分、二至、社日等特定日子,犯錯會折壽四年。三伏日、弦日、晦日,犯錯會折壽一年。

庚申日、甲子日,祭祀前的齋戒日,父母的生日,忌諱的日子,夫妻的生日,本命日,犯錯會折壽一年。丙丁日,犯錯會生病。白天在星月下、燈光下,犯錯會折壽。烈風、雷雨、日月蝕、高山大川之上,犯錯會折壽或導致惡胎。酷熱或極寒,犯錯會引發重病。在寺廟中、井竈、坑廁、墳墓、屍柩旁邊,犯錯會招致惡人降臨,導致胎兒不順。

)鬱怒,(大怒傷肝,犯之必病。)遠行,(行房百里者病百里,行房者死。)醉飽,(醉後入房,五臟反覆。)空腹,(犯之傷元神。)胎前,(犯之傷胎。)產後,(百日內犯之婦病。)天癸來時,(犯之男女俱損。)病後,(犯之變症。)一夕勿兩度,勿忍蓄不泄。竹蓆(竹性寒涼,犯之恐感寒氣。

)薄衾(犯之寒氣入骨)牖罅有風宜避,夜深就枕宜戒。

陳摶曰:上士異室,中士異床,下士異被,守此戒期者,非異室異床不可。謹按:《禮記月令》:日夜分,雷乃發聲。先雷三日,奪木鐸以令兆民。曰雷將發聲,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備,必有凶災。可知禁忌,自古有之。日長至則曰止聲色,毋或進。日短至則曰去聲色,禁嗜欲。

白話文:

  1. 生氣,大怒傷害肝臟,一旦這樣做就會生病。
  2. 長途旅行,房事超過百里的人會生病,進行房事可能會導致死亡。
  3. 醉酒後進行房事,會使五臟翻轉。
  4. 空腹進行房事,會傷害元神。
  5. 懷孕期間,犯錯會傷害胎兒。
  6. 分娩後的百天內,犯錯會使婦女生病。
  7. 在性激素來臨時,犯錯對男女都會造成損傷。
  8. 病後,犯錯可能會引發新病症。
  9. 一晚上不要進行兩次房事,避免憋著不釋放。
  10. 使用竹蓆(竹子具有寒涼性質),使用時可能引起受寒。
  11. 使用薄被,可能會讓寒氣進入骨髓。
  12. 房間有風口時應該避免,夜晚睡覺時要小心。
  13. 陳摶說,高級的人在不同的房間裡,中級的人在不同的牀上,低級的人在不同的被子上,遵守這些戒律的人,除非是不同的房間和牀,否則不行。
  14. 據《禮記月令》,當日夜均分,雷聲就會響起。在雷聲之前三天,用木鐸通知民眾。說雷聲將要響起,如果有不注意行為舉止的人,他們的孩子可能不健全,必定會有不幸的災難。這說明自古以來就有禁忌的存在。當白天最長時,則禁止娛樂活動,避免進食。當白天最短時,則禁止娛樂活動,禁止放縱慾望。

蓋冬夏二至,陰陽相爭之時,最難保護。前後數日,皆宜絕欲。語云:樂極生悲,縱欲成患。謹勸世人,須為長久之歡,弗逞暫時之樂。夫欲濃則暫,欲淡則長,其理不爽,其事不誣也。凡一切非地非時者,能不嚴戒乎?篤信之士,賢德之婦,每逢禁忌,必謹遵之。不特身其康強,自能多生好子矣。

白話文:

在冬至和夏至這兩個節氣,是陰陽力量互相衝突的時刻,這是最難保持健康的時候。在這段時間的幾天內,都應該避免房事。有句話說:快樂過頭會帶來悲傷,放縱情慾會導致問題。我謹慎地勸告大家,為了長期的幸福,不要只追求一時的快感。如果情慾太濃烈,那快感就會持續不久;如果情慾淡薄,那麼快感就會持續更長時間,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事實也沒有錯。所有不合適的時間和場合,都應當嚴格禁止嗎?那些堅定信仰的人,賢明的婦女,在遇到禁忌時,都會嚴格遵守。不僅對他們自己的身體有益,還能讓他們有更多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