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燾

《外臺秘要》~ 卷第三十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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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十五 (1)

1. 小兒方序例論一首

千金論曰,夫生民之道,莫不以養小為大,若無小卒不成大,故易稱積小以成高大。詩有厥初生民,傳云,聲子生隱公,此之一義,即是從微至著,自少及長,人情共見,不待經史,故今斯方,先婦人小兒,後丈夫耆老者,則是崇本之義也。小兒氣勢微弱,醫人慾留心救療,立功差難,今之學者,多不存意,良由嬰兒在於襁褓之內,乳氣腥臊,醫者操行英雄。詎肯瞻視,靜而言之,可為太息者矣。

小品方云,凡人年六歲以上為小,十六以上為少,三十以上為壯,五十以上為老,其六歲以下,經所不載,所以乳下嬰兒,有病難療者,皆為無所承據也,中古有巫妨者,立小兒顱囟經,以占夭壽。判疾病死生,世相傳授,始有小兒方焉。

逮於晉宋,江左推諸蘇家,傳習有驗,流於人間,齊有徐王者,亦有小兒方三卷,故今之學者,頗得傳授,然徐氏位望隆重,何暇留心於少小,詳其方意,不甚深細,小有可採,未為至秘,今博撰諸家及自經用有效者,為上下兩卷,可披而尋之,凡百居家,皆宜達茲養小之術,則無夭橫之禍也。(出第五卷中)

2. 小兒初生將護法一十七首

崔氏療小兒初生,便以綿裹指拭口中及舌上青泥惡血。此為之玉銜。一作衡,若不急拭,啼聲一發,即入腹成百病矣。

又療兒生落地不作聲方。

取暖水一器灌之,須臾自當啼。

又兒生不作聲者,此由難產少氣故也,可取兒臍帶向身卻捋之,令氣入腹,仍呵之至百度,啼聲自發。

又方

蔥白徐徐鞭之,即啼。

又方

小兒初生,即當舉之,舉之遲晚,則令中寒腹內雷鳴。乃先浴之,然後速斷臍,不得以刀子割之,須令人隔單衣物咬斷,兼將暖氣呵七遍,然後纏結,所留臍帶。當令長至兒足跌上,短即中寒,令兒腹中不調,常下痢,若先斷臍然後浴者,則臍中水,中水則發腹痛,其臍斷訖,連臍帶中若有蟲,宜急剔撥去之,不爾,當入兒腹成疾矣。

又兒中水及中冷,則令兒腹中絞痛,夭糾啼呼,面青黑。此是中水之過,兒尿清(一云糞青)者冷也。與兒臍中水即同方。

當灸粉絮熨之,不時治護,臍至腫者,當臍中隨輕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壯,若輕者臍不大腫,但出汁,時時啼呼者,但搗當歸末和胡粉敷之,仍灸絮日日熨之,至百日乃愈,以啼呼止為候。

又兒初生法。

宜用父故衣裹之,若生女宜以母故衣,勿用新帛,切須依之,令兒長壽。

又一晬之內,兒衣皆須用故綿帛為之善,兒衣綿帛特忌厚熱,慎之慎之。

又兒洗浴斷臍訖,䙀抱畢,未可與朱蜜,宜與甘草湯,取甘草可中指一節,捶碎,以水二合煮,取一合,以綿纏沾取與兒吮之,可得一蜆殼入腹止,兒當快吐,吐去心胸中惡汁也。如得吐,余藥更不須與,若不得吐,可消息計如飢渴,須臾復與之若前所服,及更與並不得吐者。

但稍稍與之,令盡此一合止,得吐去惡汁,令兒心神智慧無病也,吮一合盡都不吐者,是兒不含惡血耳。勿復與之,乃可與朱蜜,以鎮心神安魂魄也。

又小兒初生三日中,須與朱蜜,只不宜多,多則令兒脾胃冷,腹脹,喜陰癇氣急,變噤痓而死也,與朱蜜法。

以真經飛煉朱如大豆,以赤蜜一蜆殼和之,以綿纏沾取與兒吮之,得三沾止,一日令盡此一豆許,可三日與之,則用三豆許也,亦勿過,過此則傷兒,與朱蜜訖,可與牛黃如朱蜜多少也,牛黃益肝膽,除熱,定精神,止驚避惡氣,除小兒百病,三日後應開腸胃,助穀神可研米作厚飲如乳酪厚薄,以大豆粒多與嗍之。嗍三豆許止,日三與之,滿七日乃可與哺也。

又兒生十日,始哺如棗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彈丸,百日如棗,若乳汁少,不得依此法,當用意少少增之,若至二十日而哺者,令兒無病,兒若早哺之及多者。令兒頭面身體喜生瘡,愈而復發令兒尫弱難長,乳兒不用太飽,飽則令吐。候兒吐者,乳大飽也,當以空乳乳之,即消。

夏不去熱乳,令兒嘔逆,冬不去寒乳,令兒咳痢,乳母奶兒,當先以手按散其熱氣,勿令乳汁奔出。以令兒噎,如噎即便奪其乳,令得氣息定,復乳之。如是十反五反,視兒飢飽以節度之,一日之中,幾乳而足,以為常准,又常捉去宿乳也,乳母與兒臥,當以臂與兒枕之,使乳與兒頭平,乃可乳之,令兒不噎,母欲睡即奪去其乳,勿令填兒鼻口,乳不知飢飽,忌之。

又兒初生著口噤不開不收乳方。

赤足蜈蚣半枚,去足炙令焦,末研之絹篩,以豬乳二合和之,分三四服與之瘥。

又兒著口噤體熱者方。

竹瀝二合,分四五服之。

又兒新生,慎不可逆灸,灸之忍痛,動其五脈,因喜成癇,是以田舍小兒,任其自然,皆無此夭也。

又兒初生有鵝口者,其舌上有白屑如米,劇者鼻外亦有。療之法。

以發纏筯頭,沾井花水撩拭之,三旦如此便去,不者,可煮慄荴汁令濃,以綿纏筯頭沾拭之,無慄荴,煮慄木皮如井花水法。(千金同並出第十上卷中)

文仲療兒生有連舌,舌下有膜如石榴子,中隔連其舌下。漸漸喜令兒聲不發不轉法。以爪摘斷之,微有血出無害,若血出不止,可燒發作末以敷之,即止。(千金同)

又兒初生六七日後,血氣收斂成肉,則口舌喉頰裡清淨也,若喉里舌上有物,如蘆蘀盛水狀者,若懸癰有脹起者,以綿纏長針,留刃處如粟米許大,以刺決之,令氣泄,去青黃赤血汁也,一刺之止,消息一日若不消,又刺之,不過三刺自消,或余小小未消,三刺之亦止,自然消也,有著舌下如此者,名重舌,有著頰裡及上齶如此者,名重齶,有著齒齦上者,名重齦,皆刺之去血汁,瘥止。(千金同)

又療兒初生出腹,骨肉未斂,肌肉猶是血也,血凝乃堅成肌肉耳,其血阻(一作沮)敗。不成肌肉,則使面目繞鼻口左右悉黃。而啼(一作不啼)閉目,聚口撮面口中乾燥,四肢不能伸縮者,皆是血脈不斂也,喜不育,如此者,宜與龍膽湯方,在客忤部中十味者是也。(千金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