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用藥研究》~ 卷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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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1)

1. 卷上

2. 總論

凡說藥品,昉於《神農本草》;中於李當之、陶弘景;下則及於唐、宋、元、明諸家本草。品物至千有餘數,而其說縱橫百出矣。然則措焉不論乎?曰:否。凡極事物之理,雖尚至廣至遠,而唯驅廣遠,而不知約之,則事而無不惑焉,物而無不疑焉。夫疾病之狀態,雖不一,而均於傷其常則一也。

以是乎備其品物也,不可不先約之施用,而推弘其才能矣。但設千有餘數之藥品,而不為推弘之才能,則不素生疑惑而已,不能必療其疾病也。夫穀肉果菜、鳥獸、鱗介者,皆養人之常者也,然其要在於節之矣。豈謂盡舉穀肉果菜、鳥獸、鱗介之數,而不食之,則不能養人之常,而遂不知節之,則不素無益而已,恐傷其常也。故藥品可約,而得以療其疾病焉;穀肉果菜、鳥獸、鱗介,可節而得以養其平常焉。李時珍於《本草綱目》,品物益多多,而說其主治也,亦彌紛冗。請舉其一言之:凡諸藥方有五甘草者,則盡取其證候,而以歸之於甘草一品之能。其他數類,亦皆無不然矣。

果其說之是乎?既足以一品普治眾病也,何俟品物千有餘數,而後療其疾病乎?嗟乎!其言之矛盾,如是甚矣!殆不知所適從矣。所謂唯驅廣遠,而不知約之者也。藥品不可不約以療其疾病;主治不可不統以取其要。此余之所以著《傷寒用藥研究》也。於《傷寒用藥研究》之撰,就品物千有餘數之中,約取其一百五十品,次主治之十百,而先品物之體與用也。蓋體也者,大體也;蔽一品之能之謂也。用也者,活用也;數味相據,而為效用之謂也。按古人亦有言體用者;雖然,充其體以氣味,充其用以效用,故體用畫其域,而為兩斷也。余意則不然。夫體用者,猶經緯然矣。

體以貫用,用則出於體;經以貫緯,緯則繫於經。體用經緯,其義之似也如此。然則體與用,統一於效用而言之也,豈為配氣味與效用乎?不可不考焉。或曰:「吾子鑿鑿乎論體用之異同;雖然,尚效之於古,而以氣味與效用,亦無害而已。何則?氣之於寒、熱、溫、涼、平,味之於甘、苦、辛、酸、鹹、淡、澀、斂,皆自然之性也。品物之用,無一不出於自然之性矣。夫既性以出用,則氣味與效用,固一其歸,豈兩斷乎哉?如吾子之言,可謂勉而好違古。」曰:「不然矣!體用者,皆以藥之才能言之也。氣味者,藥之性,而非才能也。譬之音與藥,則音者體也,樂者用也。夫蓋音之性,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也;樂之性,乃音之相和也。是雖異其性,而於有其聲之可聽,則音樂同一矣。然則聲者,音樂之才能,而非性也。故藥之才能,猶音樂之於聲也。豈以氣味與效用,得充體用乎哉?」曰:「體用之具品物,既受教;雖然,

白話文:

[總論]

談到藥物,起源追溯至神農本草,中興於李當之與陶弘景,再往下則涉及唐、宋、元、明各時代的本草著作,品種累計超過一千多種,各種學說紛至沓來。然而,我們是否該忽略這些呢?答案是否定的。追求事物的真理,固然應廣泛深入,但如果只求廣度深度,卻忽略了整合歸納,那麼對於事情的理解必然會產生困惑,對於物質的認知也會充滿懷疑。疾病的表現雖然各不相同,但都歸結於破壞了身體的正常運作。

因此,我們在準備各種藥材時,必須先歸納其使用範疇,再進一步推廣其功能。如果擁有上千種藥材,卻不去推廣它們的功能,不僅會產生疑慮,更無法確切地治療疾病。穀物、肉類、水果、蔬菜、禽類、魚類等,都是我們日常營養的來源,但關鍵在於適量攝取。並非完全排除這些食物,就不會維持健康,但若不控制攝入量,可能反而對健康造成傷害。

因此,藥材可以歸納整理,以便治療疾病;食物則需適量食用,以保持健康。李時珍在其《本草綱目》中收錄的藥物越來越多,對於各藥物的主要功效描述也越來越繁雜。以甘草為例,任何含有五味甘草的藥方,都會把所有的症狀歸因於甘草的功效。其它藥物也是如此。

如果這些說法是正確的,那麼單一藥物就能治療各種疾病,何必再收集上千種藥物呢?唉,這樣的說法實在自相矛盾,讓人難以選擇。這正是隻求廣泛深遠,卻不懂得歸納的結果。藥材必須歸納整理,以利治療疾病;主要功效也應統整,以抓住核心。這就是我著手進行《傷寒用藥研究》的原因。

在《傷寒用藥研究》中,我從上千種藥材中選取了一百五十種,再根據藥物的主治病症進行歸類。首先,我分析了藥物的特性和用途。特性指的是藥物的基本能力,而用途則是藥物的靈活應用,即多種藥材組合後產生的效果。古人也曾提到特性與用途的概念,但他們將特性與氣味、用途與效果相結合,導致特性與用途被割裂。

然而,我認為特性與用途就像緯度與經度一樣相互聯繫。特性貫穿於用途之中,用途則源自特性。就像緯度貫穿經度,經度依附緯度。特性、用途、緯度和經度的意義相似。因此,特性與用途應統一在效果上討論,而不是將氣味與效果結合。我們必須仔細考量。

有人可能會說,你如此詳細地討論特性與用途的區別,雖然遵循古人的觀點,將氣味與效果結合也無妨。為什麼呢?因為寒、熱、溫、涼、平的氣質,以及甘、苦、辛、酸、鹹、淡、澀的氣味,都是藥物的自然屬性。藥物的用途都源自其自然屬性。既然屬性能夠產生用途,那麼氣味與效果本質上是相同的,怎麼可能割裂開來呢?

我的回答是:特性與用途都是描述藥物能力的詞語,而氣味只是藥物的屬性,並不代表其能力。以音樂為例,音符是特性,樂曲是用途。音符的屬性包括金、石、絲、竹、匏、土、革、木等,而樂曲的屬性則是音符之間的協調。儘管音符和樂曲的屬性不同,但在創造悅耳音樂方面,它們的作用是一樣的。然而,聲音纔是音樂的能力,而不是屬性。因此,藥物的能力就像音樂中的聲音,不能將氣味與效果混為一談。

有人可能會問,既然特性與用途涵蓋了藥物,那在實際應用藥物時,根據脈象和症狀來判斷主要病症,是否可以清晰地看出藥物的特性與用途呢?根據藥物的特性與用途來診斷脈象和症狀,是否會顯得模糊不清?有清晰的脈象和症狀,事情就會順利;若沒有,事情就不會順利。你有什麼看法嗎?

我的回答是:脈象和症狀雖然清晰可見,但如果不分辨虛實的界限,就無法區分主次和疑似。如果無法區分主次和疑似,僅憑外在的脈象和症狀,開出的藥方很可能會出錯。這就是從有形到無形的轉化。為了了解虛實的界限,必須區分主次和疑似。區分主次和疑似的方法,是從內部推測脈象和症狀,找到其根本原因。脈象和症狀的根本原因,在於血液、神經和氣的失調。因此,脈象和症狀是衡量血液、神經和氣失調的標誌。瞭解血液、神經和氣的狀況,並將其歸納為特性與用途,那麼根本原因就會恢復,標誌也會隨之消失。就像劈竹子一樣,只要刃口接觸到竹子的一端,末端就會自動分離。這個道理值得我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