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論篇》~ 卷四 (17)
卷四 (17)
1. 過經不解
法四條,附三陰經後。
過經不解者,由七八日已後,至十三日已後,病過一候、二候猶不痊解也。然邪在身中日久,勢必結聚於三陽:太陽為多,少陽次之,陽明又次之。及至三陰,則生死反掌,不若此之久持矣。
辨,原缺九字。陽用大小柴胡兩解一法
(1)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嘔不止,心下急,鬱郁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原文
過經十餘日,而不知太陽證有未罷,反二三下之,因而致變者多矣。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未有他變,本當行大柴胡兩解表裡,但其人之邪,屢因誤下而深入,即非大柴胡下法所能服,故必先用小柴胡,提其邪出半表,然後乃用大柴胡,始合法也。
辨過經不解,心下欲吐,微煩,微滿,用藥宜審一法
(2)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郁微煩,先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湯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原文
此條註解不得仲景叮嚀之意,茲特明之。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不吐,其人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郁微煩者,此有二辨;若曾經大吐、大下者,邪從吐解,且已入里,可用調胃承氣之法;若未極吐、下,但欲嘔不嘔,胸中痛,微溏者,是痛非吐所傷,溏非下所致,調胃之法,不可用矣。豈但調胃不可用,即柴胡亦不可用!以邪尚在太陽高位,徒治陽明、少陽而邪不服耳。
解太陽之邪,仲景言之已悉,故此但示其意也。若其人能嘔,則是為吐下所傷,而所主又不在太陽矣。
過經證屬可下,誤用丸藥增利,辨內實、內虛二法
(3)傷寒十三日,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小柴胡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原文
胸脅滿而嘔,邪在少陽表裡之間也。發潮熱,里可攻也。微下利,便未硬也。以大柴胡分解表邪,盪滌裡熱,則邪去而微利亦自止矣。若誤用丸藥,則徒引熱邪內陷而下利,表裡俱不解也。故先用小柴胡分提以解外邪,後加芒硝,以滌胃中之熱也。
(4)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原文
二條俱見微利之證,難辨其內虛內實。上條胸脅滿而嘔,邪湊少陽之表,故欲下之,必用柴胡湯為合法。若以他藥下之,表邪內入,即是內虛。此條原無表證,雖丸藥誤下,其脈仍和,即為內實也。
白話文:
[過經不解]
說明:
所謂「過經不解」,指的是疾病在經過七、八天之後,甚至到十三天之後,病情仍然沒有好轉,也就是說,經過了一個或兩個階段的病程,疾病依然存在。這種情況表示邪氣在體內停留時間較久,勢必會聚集在身體的「三陽」經脈上。其中,以太陽經脈最為常見,其次是少陽經脈,再來是陽明經脈。一旦邪氣進入「三陰」經脈,病情就非常危險,可能會危及生命,不像在三陽經脈那樣可以拖延較久。
辨別原則:
(原本文字遺漏九個字)處理陽證,可以使用小柴胡湯或大柴胡湯來同時解決表裡的問題。
(1) 太陽病,病程超過十天以上,反而用瀉藥治療二、三次,過了四、五天,仍然有柴胡證狀的處理方式:
如果太陽病已經超過十天,卻誤用瀉藥二、三次,之後四、五天仍有柴胡證狀,就應該先使用小柴胡湯來治療;如果出現嘔吐不止、心下覺得急迫、心煩意亂等情況,表示病情還沒有解除,應該用大柴胡湯來攻下,才能治癒。
說明:過經十多天,卻沒能判斷太陽病症狀還沒消失,反而用瀉藥二三次,導致病情變化。過四、五天,如果還有柴胡證狀,且沒有其他變化,應該用大柴胡湯同時處理表裡。但是因為病邪已經因誤用瀉藥而深入體內,大柴胡湯未必能有效,所以先用小柴胡湯,讓邪氣回到半表,然後再用大柴胡湯,這樣才合適。
辨別過經不解,出現心下想吐、輕微煩躁、輕微脹滿等情況,用藥需要謹慎。
(2) 太陽病,病程超過十天以上,心下溫溫的想吐,胸口疼痛,大便反而稀溏,腹部微微脹滿,輕微煩躁,如果之前有過劇烈嘔吐或腹瀉,則可用調胃承氣湯;如果沒有,則不可使用。
原文說明:如果太陽病過了十多天,心下感到溫溫的想吐但又沒有吐出來,同時胸口疼痛、大便反而稀溏、腹部微微脹滿、輕微煩躁,這種情況要區分為兩種:如果之前有過劇烈嘔吐或腹瀉,可能是邪氣從嘔吐排出,且已經入裡,可以用調胃承氣湯治療。如果沒有經歷過劇烈嘔吐或腹瀉,只是想吐但沒吐出來,胸口疼痛,大便微溏,那麼這種疼痛不是嘔吐引起的,腹瀉也不是瀉藥造成的,這時候就不能用調胃承氣湯。不只調胃承氣湯不能用,連柴胡湯也不能用!因為邪氣還停留在太陽經的高位,如果只治療陽明、少陽,邪氣是不會消除的。
太陽經的邪氣如何解除,醫聖張仲景已經說得很清楚,這裡只是提示重點。如果病人有嘔吐,表示曾經因嘔吐或腹瀉受傷,病症就不在太陽經了。
過經的病症適合使用攻下的方法,如果誤用丸藥會加重腹瀉。需要區分體內是實證還是虛證。
(3) 傷寒病十三天,胸脅脹滿想吐,每天下午發潮熱,之後出現輕微腹瀉。這本來是柴胡證,卻因為使用了瀉藥導致腹瀉,就知道醫生使用了丸藥來治療,這是錯誤的。
說明:胸脅脹滿想吐,表示邪氣在少陽經的表裡之間。發潮熱,表示體內可以攻下。出現輕微腹瀉,表示大便沒有變硬。這時可以用大柴胡湯來同時解決表邪和裡熱,這樣邪氣就會消除,腹瀉也會停止。如果誤用丸藥,只會導致熱邪內陷,導致腹瀉,表裡都無法解決。因此,應該先用小柴胡湯來將邪氣引到表層,再加入芒硝來清除胃部的熱。
(4) 傷寒病十三天沒有好轉,病程過長出現胡言亂語,這是因為體內有熱,應該用湯藥來攻下。
原文說明:如果小便順暢,大便應該會變硬,但是反而出現腹瀉,且脈象平和,就知道醫生使用了丸藥,這是錯誤的治療。如果自己出現腹瀉,脈象應該會很微弱;現在反而平和,這是體內有實熱,應該用調胃承氣湯來治療。
這兩條都提到腹瀉的情況,很難分辨體內是虛證還是實證。前一條,因為胸脅脹滿想吐,是邪氣在少陽經的表面,要攻下就應該用柴胡湯才合理。如果用其他藥物來攻下,表邪會跑到體內,就變成了虛證。這一條,原本就沒有表證,雖然誤用丸藥,但脈象仍然平和,表示體內有實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