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聚方》~ 凡例
凡例
1. 凡例
始我先生之編類聚方也。軌在左右。躬受其凡例。此書之就成也。軌之所錄。其凡之例。亦已備矣。乃不敢私之。敢措諸卷首。以布諸同志之士。乃我先生之編類聚方也。凡例如下。
一昔者張氏之書。其散軼也久矣。晉大醫令王氏叔和。集為之次。至今學者受其賜矣。雖然。叔和其識之未優也。加以私言。珷夫燕石。俄然收之。而後之讀之。亦不知擇焉。見以為一圭一璧。此盡希世之寶也。嗚呼可悲夫。乃今悉取其空言虛語也。臆說理義也。痛極刪削。然後。譬之崑崙玄圃。無非圭璧者。此所以為仲景雪冤。而為學者發贗也。
一仲景之書。蓋一而已。岐為二三。別病頒方。抑亦後人之撰乎。夫醫之處方也。隨證以移。惟其於同也。萬病一方。惟其於變也。一毒萬方。故雞壅豕零。時為帝也。堇及桔梗。互為宰也。奇乎正乎。縱橫取捨。醫師之術也。此書本不別病也。不頒方也。亦其志之所存乎。
一蓋方之所貴也。不在古今。期於治疾。論之所貴也。不在新故。期於有事。故方能治疾也。不問古今。論若繫於事也。不在新故。惟是所以汲汲於治疾也。
一諸方以類就位。又以類之變。猶八卦之旋為六十有四乎。其慎斯術也以往。其方之用。與藥之能。可得而言矣。
一原文有舉脈之例。而措病之證焉。有稱病之名。而略形之狀焉。凡今學者。宜以此推彼矣。
一諸方或無其證也。證或無其方也。則據傍例攟摭之。加諸為則之按焉者。以異於其舊。蓋皆不苟用私說也。於藥徵乎見之。
一仲景之書。方之與證。其所載也。散在諸篇。如睹其證之全也。固非急索焉而所能得矣。今之於薈萃也。無有孑遺矣。
一諸方而在於諸論之中。無一不載焉。其空言虛語。臆說理義。既已非夫疾醫之事。則域焉而異之。所以燭乎昧行之徒也。亦惡其辭而域焉。終沒其證也。是故。有域焉而刪焉者。有域焉而指擿焉者。凡其學者。其能詳之矣。
一凡其不試者。十有八方也。附之於後。以俟後世之君子。不敢空斷矣。又不敢撰次矣。
門人,藝陽,藤利軌謹記
白話文:
這是我老師開始編纂整理各種藥方的過程。我親身經歷了這些基本規則的形成,這本書得以完成,都是遵循這些規則。我不敢私自保留,而是把它們放在卷首,向所有有共同理想的同仁公開。這是我的老師開始編纂整理各種藥方的過程。以下是具體的規則:
一、以前張氏的醫書,早已散失。晉代的大醫王叔和將其重新整理。到現在,學習的人都得到了他的恩惠。然而,即使如此,王叔和的理解未必全面。他加入了個人的看法,如同將燕石當作美玉收集起來。後世讀者也沒有選擇,將其視為珍貴的圭璧。可悲的是,現在我們要將所有空洞的言詞和臆測的理論全部刪除,這樣,就像崑崙山中的玄圃,無一不是珍貴的圭璧。這就是我們為仲景洗刷冤屈,並為學者揭露偽劣的原因。
二、仲景的書,原本只有一部。後來被分割成兩三部,分門別類地列出了病症和藥方,這可能是後人的編纂。醫生開方,會根據病情變化。對於相同的病症,可能會使用同樣的藥方;對於不同的病症,可能會使用不同的藥方。因此,治療方法可以因人而異。這本書本來並沒有分門別類地列出病症和藥方,這是作者的初衷。
三、藥方的價值不在於古與今,而在於能否治病。理論的價值不在於新與舊,而在於是否適用。因此,只要能治病的藥方,就不問其古與今;只要適用的理論,就不問其新與舊。我們急切地尋找能夠治病的方法。
四、各個藥方按照類別歸類,再根據類別的變化,就像八卦演變為六十四卦一樣。如果能慎重地使用這種技術,就能清楚地瞭解藥方的使用方法和藥物的功效。
五、原書中有脈象的例子,並舉出病症的症狀;有病症的名稱,但略去了形狀的描述。現在的學習者,應該從這些例子推導出其他的情況。
六、有些藥方可能沒有列出症狀,有些症狀可能沒有對應的藥方,那麼我們就會根據相關的例子來補充,並加上註釋,以區別於原來的內容。我們不會輕易地使用個人的猜測,而是通過藥物的效果來驗證。
七、仲景的書中,藥方和症狀的記錄,分散在各篇章中。如果不仔細查找,很難得到完整的病症信息。現在,我們已經把所有相關的信息都匯總在一起,沒有任何遺漏。
八、在各論述中,所有的藥方都被詳細記載。那些空洞的言詞和臆測的理論,既然對治病無益,我們就將其標記出來,以便讓那些盲目跟隨的人明白。我們也反感那些詞藻華麗卻無實際意義的描述,最終將其刪除。因此,有的地方我們進行了刪除,有的地方我們進行了批評。所有學習者都能詳細地瞭解這些。
九、有十八個藥方,我們尚未實踐過,將其附在書後,留待後世的君子來驗證。我們不敢輕易判斷,也不敢輕易編排。
這是門人藤利軌謹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