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高

《醫論拾遺》~ 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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痰論

1. 痰論

人身無痰。痰者,津液之所聚也。散則還為津液,非經絡臟腑中別有邪氣穢物,號稱痰者,以為身害,必先去之而後已也。夫上焦沖氣不足,則津液為痰,聚於胸膈,喉間梗梗,鼻息喘急。中焦營氣不足,則血液為痰,壅塞脈道,變幻無常,為病莫測。下焦衛氣不足,津液遂滯,則為悍痰,四末之間,麻木壅腫。

治本則補之益之,然宜先治其標,則化之有法。痰如稠而不清,則用澄之之法。散而不收,則用攝之之法。下虛上實,上壅下塞,則復之墜之。何謂澄之之法,如白礬有卻水之性,既能澄濁流,豈不足以清痰乎?然不可多用。阿膠亦能澄清。蓋濟水之性,清勁能穴地流,煮而為膠,最能引膈上之痰下行,此用之所謂澄之之法也。

何謂攝之之法?益智一味,有安三焦,調諸氣,攝涎唾,固脫滑之妙,最能建功。古醫方每以治多唾者,專取其辛而能攝,非僅溫胃寒而已。此所謂攝之之法也。何謂復之之法?腎間真氣不能上升,則水火不交,則氣不通,而津液不注於腎,敗濁而為痰。宜用八味丸,地黃、山藥、山萸以補腎精,茯苓澤瀉以利水道,肉桂附子以潤腎燥。

桂、附燥熱之藥,何以能潤?《經》不云乎「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則氣自通也,所謂復之之法也。何謂墜之之法?如痰涎聚於胸膈之間,為嗽為喘,為膈為噎,為眩為暈,或大便時秘不通,宜與養正丹靈砂丹,質重性險之劑以引之,所謂墜之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