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璆、張致遠

《嶺南衛生方》~ 募原偶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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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原偶記 (6)

1. 募原偶記

殆乎妄誕矣。《甲乙經》三焦募,即任脈石門穴。然而三焦有名無形,《難經》曰:心主與三焦為表裡,俱有名無形。蓋三焦謂腎間原氣之別使,以營周身者。故秦越人呼腎曰三焦之原。詳見《八難》及《六十六難》。然則帷幕三焦者,即周身者皮膚耳。乃知三焦不位石門之分,募穴亦不可以帷幕喻也。

《內經》諸篇所載十二經募穴,豈盡幕穴之訛乎。又以為從脊骨間而輸出,故謂之腧穴者,恐非。蓋五臟六腑之腧穴,各在背部。或曰心腧,或曰肺腧,皆謂某穴主治某病。滑伯仁云:在背為陽,則謂之腧。腧,《史記扁鵲傳》作輸。尤委輸之輸,言經氣由此而輸於彼也。而諸腧悉系背部足太陽一經。

即是經氣之所輸也,豈有從脊骨間而輸出乎?滑伯仁又云:在腹為陰,則謂之募。尤募結之募,言經氣聚於此。此足以解募穴之義。竊謂:募穴之募,莫故切,音暮。募原之募,未各切,音𠢓。猶胞字包、拋二音。子宮、膀胱所指各異。又《正字通》膜字注云:模韻,音𠢓。

蓋與募古通。多紀氏暮糢混同為一音,故致訛如此。而歸罪於先哲之不考,豈不冤乎?

此他後世諸家釋募原者,多牽強迂謬之說。茲舉其一二如左。

所謂諸家釋募原者,馬玄臺、張介賓、張思聰、《百病始生篇》及《舉痛論》注。張思聰、高世栻、《瘧論》注,吳又可《溫疫論》,高鼓峰《四明心法》、王子接《古方選注》,蔣示吉《醫意商》、劉奎《溫疫論類編》是也。然眾說迂怪,難以信據,已見《募原考》,此不復贅。

案:考以上諸說,募原二字。曰:為皮裡膜外。曰:為鬲胸之原。曰:為募穴原穴。曰:為腠理。曰:為膏膜。曰:為衝任脈。曰:為胸中支膜之原野。其不一定如此。然因《瘧論》所言而揆之,其地即在形層之內,臟腑之外,俠脊之界。吳又可謂之半表半裡者似是。但其言未清晰,是可惜耳。其餘數說,未免歧誤,學者勿見眩惑焉。

按。多紀氏亦未免歧誤,徒加繁冗,令後學亡羊。程子注《大學親民》云:親當作新,不敢改本文。此從來傳注之法也。今改肝募作肝幕,膽募作膽幕,殆乎武斷害經。其將求勝於經耶?抑未達耶?

募原二字,聚訟紛然,竟無明解。按:張介賓注《痿論》云:凡肉理臟腑之間,其成片聯絡薄筋,皆謂之膜。所以屏障血氣者也。凡筋膜所在之處,脈絡必分,血氣必聚。故又謂之膜原,亦謂之脂膜。

此說明了,足以破紛紛之惑矣。今解剖禽獸,亦肉間臟理,薄膜聯絡,此即募原也。諸家無悟此義。《募原考》引張說,亦不及此。枉費思索,適足以惑後學耳。或問,原字作何解?曰:張注所謂,所在之處,是原字之解也。《素問》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又云:大谷小溪。

白話文:

關於募原的記載,實在是太荒誕了。《甲乙經》說三焦的募穴是任脈上的石門穴。然而三焦有名無形,《難經》說心包與三焦互為表裡,兩者都是有名無形的。所謂的三焦,其實是腎間元氣分出來的通道,用來運行全身。所以秦越人稱腎為三焦的根源,詳細記載在《八難》和《六十六難》。那麼,所謂的遮蔽三焦,指的就是全身的皮膚。由此可知,三焦並不是位在石門穴,用帷幕來比喻募穴也是不恰當的。

《內經》各篇記載的十二經募穴,難道都是把「幕穴」誤寫成「募穴」嗎?又有人認為募穴是從脊骨間輸出的,所以稱之為「腧穴」,恐怕也不對。五臟六腑的腧穴,都位於背部,例如說心腧、肺腧,都是指某個穴位可以治療某種疾病。滑伯仁說,背部屬陽,所以稱之為「腧」,《史記·扁鵲傳》中把「腧」寫成「輸」,就是運輸的「輸」,意思是指經氣從這裡輸送到其他地方。這些腧穴都屬於背部足太陽經。

既然是經氣輸出的地方,怎麼會從脊骨間輸出呢?滑伯仁又說,腹部屬陰,所以稱之為「募」,就是聚集的「募」,意思是指經氣在這裡聚集。這足以解釋募穴的含義。我認為,「募穴」的「募」字,讀音應該是「莫故切」,發音是「暮」;而「募原」的「募」字,應該是「未各切」,發音是「𠢓」,就像「胞」字有「包」和「拋」兩種讀音一樣,分別指子宮和膀胱。另外,《正字通》註解「膜」字時說,讀音是「模」的韻母,發音是「𠢓」。

可見,「膜」字在古代與「募」字是相通的。多紀氏把「暮」和「糢」混同為一個音,所以才會造成這樣的錯誤。把錯誤歸咎於前人沒有考證,難道不冤枉嗎?

後世許多人解釋募原的說法,大多牽強附會,而且迂迴錯誤。現在舉幾個例子如下:

這些解釋募原的,包括馬玄臺、張介賓、張思聰、《百病始生篇》和《舉痛論》的註解,張思聰、高世栻的《瘧論》註解,吳又可的《溫疫論》,高鼓峰的《四明心法》,王子接的《古方選注》,蔣示吉的《醫意商》,以及劉奎的《溫疫論類編》等等。然而,這些說法大多怪誕,難以相信,這在《募原考》中已經有所論述,這裡就不再贅述了。

綜觀以上各種說法,關於募原這兩個字,有的說是皮膚內膜之外,有的說是膈胸之間的根源,有的說是募穴的根源,有的說是腠理,有的說是膏膜,有的說是衝任脈,有的說是胸中支膜的原野,說法各不相同。但從《瘧論》的說法來看,募原的所在位置應該在身體的形體結構之內,臟腑之外,靠近脊椎的地方。吳又可把它說成是半表半裡,似乎比較接近。但他的說法還不夠清楚,實在可惜。其餘幾種說法,難免有歧異錯誤,學者不要被迷惑了。

多紀氏的說法也難免有誤,只是徒增繁瑣,使後學者迷失方向。程子註解《大學·親民》時說:「親」應該寫成「新」,但不敢更改原文。這是歷來註解的原則。如今卻把「肝募」改成「肝幕」,「膽募」改成「膽幕」,這幾乎是武斷地傷害經典。難道他想超越經典嗎?還是他沒有真正理解呢?

關於募原這兩個字,爭論紛紛,沒有明確的解釋。張介賓註解《痿論》時說:「凡是肌肉紋理和臟腑之間,那些成片連貫的薄筋,都叫做膜,是屏障血氣的。」凡是筋膜所在之處,脈絡必定分佈,血氣必定聚集。所以又把膜叫做膜原,也叫做脂膜。

這個說法足以解除種種疑惑。現在解剖禽獸,也可以看到肌肉和臟腑之間,有薄膜相互連繫,這就是募原。各家都沒有領悟這個道理,《募原考》引用了張介賓的說法,也沒有提到這一點。枉費心機地思考,反而會迷惑後學者。有人問,「原」字該如何解釋?我說:「張介賓的註解中,凡是『所在之處』,就是『原』字的解釋。」《素問》說:「肌肉的大會合處叫做谷,肌肉的小會合處叫做溪。」又說:「大谷和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