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正義》~ 緒言
緒言
1. 緒言
本草編次之例,自陶貞白集成《神農本經》、《名醫別錄》兩種,各分上、中、下三品,三品之中,各以玉石為首,而唐宋以後諸家本草,則皆以玉、石、草、木、鳥、獸、蟲、魚等各自為類,蓋《本經》、《別錄》所收藥物各止三百六十味,分類自可從簡。而後人採集漸多,不得不分別部居,不相雜廁,欲其易於檢索也。
惟各家編次,猶多以玉石為冠,則循《本經》舊例,是遵守古訓,不忘其本之意。壽頤竊考本草命名之義,古人已謂藥有玉、石、草、木、禽、獸等類,而云本草者,以諸藥中惟草為最多之故,是以近人著述,亦間有以草類居首者,義即本此。
白話文:
草藥書籍的編排方式,最早是由陶貞白整理了《神農本草經》和《名醫別錄》兩種,並將它們分成上、中、下三品,每一品都以玉石為首。而唐宋之後的各種草藥書籍,則將藥物按照玉、石、草、木、鳥、獸、蟲、魚等各自分類。這是因為《本草經》和《別錄》中收錄的藥物只有三百六十種,分類很簡單。但是後人不斷收集新的藥物,數量越來越多,不得不將它們分門別類,避免混雜在一起,方便查找。
雖然很多草藥書籍都依舊以玉石為首,遵循了《本草經》的傳統,表示不忘本之意。但我認為,古人早就說藥物有玉、石、草、木、禽、獸等類別,而稱之為「本草」是因為草藥數量最多。因此,近人撰寫的草藥書籍,有時也會將草類放在最前面,這是遵循古人原本的道理。
壽頤謂,今世所用藥物,草木最為多數,而玉石之應用者寥寥無幾,茲為適用計,爰以草部為各藥之冠,而木、果、蔬、谷次之,金、石又次之,鳥、獸、蟲、魚又次之,終之以人類為殿,仍用唐宋以來之舊例云。
是稿也,肇始於甲寅之秋,襄助吾師同邑朱閬仙先生創立黃牆中醫學校於家塾,編纂以作講堂課本,越六載而遊浙之蘭溪,忝任醫校講席,重訂舊稿,印刷講授,今又一星終矣,再為潤飾,付之手民。蓋距屬稿之初,歷十八寒暑,回想當年,恍如夢景,吾師已久赴道山,而壽頤亦齒豁頭童,年周甲子矣,成之之難如此,能不感喟系之。
時在壬申仲秋嘉定張壽頤山雷甫三訂舊稿於蘭江寓次
白話文:
現今醫藥中,草藥佔大多數,玉石則很少使用。為了方便應用,將草藥列為各藥之首,木、果、蔬、谷次之,金石再次之,鳥獸蟲魚又次之,最後以人類為末。此乃沿用唐宋舊例。
這篇稿子,始於甲寅年秋季,當時我協助同鄉朱閬仙先生在家塾創辦黃牆中醫學校,編寫此稿作為講堂教材。六年後,我到浙江蘭溪任教醫校,重新修改舊稿,印刷講授。如今又過了一年,再次潤飾此稿,交付給學生們。從初稿至今,已歷經十八個寒暑,回想起當年,恍如夢境。我的老師早已去世,而我也老邁齒豁,年過七十了。完成此稿如此不易,怎能不感慨万千。
壬申年仲秋,嘉定張壽頤於蘭江寓所重訂舊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