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斷與斥醫斷》~ 斥醫斷 (10)
斥醫斷 (10)
1. 緒言
籲危矣哉。
治有四。汗吐下和是也。其為法也。隨毒所在。各異處方。用之瞑眩。其毒從去。是仲景之為也。(至)甚矣哉。其惑之也。
治法以汗吐下和為限者。張戴人之糟粕。而後藤氏之唾餘已。仲景之設法也。豈徒四而已哉。有溫經者。有溫里者。或利小便。或救里。治中州則曰建。曰理。治厥則為四逆。為通脈。攻心胸。有陷胸瀉心之分。或止利。去黃刺者。灸者。與水者。不與者。及內藥於鼻中者。
諸禁汗吐下者。觸類而長之。則何所不有之有乎。其它後世治術。可取法者猶多焉。以四者限之。術亦拙哉。
人性之所好惡不同。稱口腹者為宜。不稱者為不宜。古者養精以穀肉果菜。未嘗言禁宜也。(至)不亦左乎。
古人設禁忌甚嚴矣。傷寒論桂枝湯方後云。禁生冷黏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又烏梅丸下云。禁生冷滑物臭食等。其餘各方下云。將息及禁忌。內經所論。千全外臺所序。慎房室。戒口腹。且聖人鄉黨之教。何言古者未嘗言禁宜也。作此諛言。取容於世。可謂陋矣。
銖兩升斗。古昔所用甚密矣。雖然年世悠久。不可得而悉也。(及)夫以殺性之藥。作如此小劑。(至)故不為也。
度量衡三者。聖人所制。經濟所先。古今沿革。史書可以徵也。豈為不審耶。此書舉二而失一。亡乃不可歟。醫若不詳之。則今古方藥分數。何由准之。夫度量衡之原。以秬黍起數。見漢書。本邦之制。大抵從唐朝制。據杜氏通典。度量衡三倍於漢。以本邦今通行者考之。大抵衡三倍於漢。
量十倍於漢。度以貨泉大為一寸。醫當由此准之。出入和劑。以彼准此。依物作證。何不詳之有。李時珍曰。今古異制。古之一兩。今用一錢可也。古之一升。即今二合半也。此亦以明秤量准漢制者歟。凡古之方藥。劑大而服小。以傷寒。外臺。千金等。疾差停後服。不必盡劑。
或服不盡劑。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等語而可知也。故內經曰。能毒者。以厚藥。不能毒者。以薄藥。此劑之輕重。因病為之也。余有考證。附醫叢中。彼曰殺性之藥作如此小劑。不經殊甚。不勝捧腹。
產蓐之法。方土所習各殊。(至)若血暈欲以參耆之劑防之妄矣。宜審證治也。又妊娠腹帶之法。中華古無之。(云云)非常法也。
臨蓐之法。醫所當審密看察也。豈可必效習谷乎。產後血暈。必要參蓍。庸醫所為。守株刻舟之屬已。產帶之法。雖華人有之。為初胎設。不聞如此邦產帶習為常而其法亦差異。奚囊便方曰。初胎四五個月前後。用軟絹或帛闊七八寸。自背纏至腹。以針線縫住。如兜肚樣。晝夜不解。
倘胎長大覺胸中有氣急狀。方可線三分或五分。不可滿寸。漸以調之。則肌肉有所束縛。不使胎長極。大便於產也。此方不特宜於初胎者。雖慣胎亦可。知非通行者也。吾門亦有產帶法。產後枕法。不贅於此。
白話文:
緒言
唉,危險啊!
治療方法有四種:汗、吐、下、和。其方法是,根據毒邪所在部位,分別施用不同的處方,用藥後出現瞑眩反應,毒邪就會隨之排出。這就是仲景的治療方法。唉,真是太令人迷惑了!
認為治療方法僅限於汗、吐、下、和的,是張仲景的糟粕,更是後藤氏的剩餘廢物。仲景的治療方法,怎麼可能只有這四種呢?還有溫經的、溫里的,或者利小便的,或者救里的;治療中焦就稱為建中、理中;治療厥逆就用四逆湯、通脈四逆湯;治療心胸疾患,則有陷胸湯、瀉心湯的區分;還有止瀉的、去黃疸的、針刺的、灸法的、用水藥的、不用水藥的,以及將藥物放入鼻中的等等。
凡是禁止使用汗、吐、下法的,如果類推下去,那還有什麼是不存在的呢?其他後世治療方法中,可資借鑒的還有很多。如果僅僅局限於這四種方法,那醫術也太拙劣了吧!
人性的喜好不同,適合的就稱之為宜,不適合的就稱之為不宜。古代養生以穀物、肉類、水果、蔬菜為主,從未說過禁止或宜忌。說古代從未言及禁宜,這不也是偏頗之言嗎?
古人對於禁忌規定得非常嚴格。《傷寒論》中桂枝湯方後就說,禁食生冷、黏滑、肉類、五辛、酒酪、臭惡等食物;烏梅丸方後也說,禁食生冷、滑利、臭腐等食物;其他各方後也都有關於調養和禁忌的說明。《內經》所論及的,千金要方、外台秘要所記載的,都要慎房事、戒口腹,而且聖人鄉黨的教誨,又怎麼能說古人從未談及禁宜呢?寫出這種諂媚逢迎之言,以求取世人歡心,實在是太淺薄了!
古代所用的銖、兩、升、斗等計量單位非常精確,儘管年代久遠,但已無法全部掌握。用殺性藥物卻劑量如此之小,真是不可思議,所以才不這樣做。
度量衡三者,是聖人所制定的,是治國安邦的根本。古今的演變,史書上都可以查到,怎麼能說不清楚呢?這本書只提到了兩種,卻遺漏了一種,這怎麼可以呢?醫生如果不了解這個,那麼古今方藥的分量,怎麼能準確掌握呢?度量衡的起源,是由秬黍開始計算的,見於《漢書》。我國的制度,大多沿襲唐朝的制度,據《杜氏通典》記載,度量衡是漢朝的三倍。根據我國現行的制度考證,衡是漢朝的三倍,量是漢朝的十倍,度則以貨泉的大小作為一寸的標準。醫生應該以此為準,推算古今方劑的劑量,以古證今,依物作證,有什麼不清楚的呢?李時珍說,古今制度不同,古時的—兩,現在可以用一錢來代替;古時的一升,相當於現在的二合半。這也是說明用秤量來推算漢朝制度的啊!凡是古代的方藥,劑量都比較大,服用時卻不必服用全部劑量。根據《傷寒論》、《外台秘要》、《千金要方》等書記載,疾病好轉後服藥,不必服用全部劑量。
或者服用時沒有服用完,或者服用一劑後病症還在,再繼續服用,等等,這些都是可以了解到的。所以《內經》說:「能致毒的藥物,用大劑量;不能致毒的藥物,用小劑量。」這是藥物劑量的輕重,要根據病情來決定。我有考證,附於《醫叢中》。那些說殺性藥物劑量如此之小的,真是荒謬至極,實在令人哭笑不得。
產科的治療方法,各地風俗習慣不同。……如果因為血暈就用參、耆等藥物來預防,那就錯了,應該仔細審察病情治療。又妊娠時用腹帶的習慣,中國古代沒有。……這都是非常規的方法。
接生的方法,醫生應該仔細觀察,怎麼能照搬慣例呢?產後血暈,非得用參、耆不可,這可是庸醫所為,就像守株待兔、刻舟求劍一樣。雖然華人有產帶的做法,是為了初產婦準備的,但沒有聽說像這個國家一樣,產帶是習俗,而且方法也有所不同。奚囊便方說,初產婦懷孕四五個月前後,用柔軟的絲綢或布,寬七八寸,從背部纏繞到腹部,用針線縫好,像兜肚一樣,晝夜不取下。
如果胎兒長大,覺得胸中有氣悶的感覺,才能把線鬆開三分或五分,不能鬆開一寸,逐漸調整,這樣肌肉受到約束,使胎兒不至於過大,便於生產。這個方法不只是適合初產婦,即使是經產婦也可以使用。這不是通行的做法,我們這裡也有產帶的方法,產後枕法,這裡就不再贅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