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斷與斥醫斷》~ 斥醫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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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醫斷 (10)

1. 緒言

籲,危矣哉!

治有四:汗、吐、下、和是也。其為法也,隨毒所在,各異處方。用之瞑眩,其毒從去,是仲景之為也。甚矣哉,其惑之也!

治法以汗、吐、下、和為限者,張戴人之糟粕,而後藤氏之唾餘已。仲景之設法也,豈徒四而已哉?有溫經者,有溫里者,或利小便,或救里。治中州則曰建,曰理。治厥則為四逆,為通脈。攻心胸,有陷胸瀉心之分。或止利,去黃,刺者,灸者,與水者,不與者,及內藥於鼻中者。

諸禁汗、吐、下者,觸類而長之,則何所不有之有乎?其它後世治術,可取法者猶多焉。以四者限之,術亦拙哉!

人性之所好惡不同,稱口腹者為宜,不稱者為不宜。古者養精以穀肉果菜,未嘗言禁宜也,不亦左乎?

古人設禁忌甚嚴矣。《傷寒論》桂枝湯方後云:「禁生冷黏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又烏梅丸下云:「禁生冷滑物臭食等。」其餘各方下云:「將息及禁忌。」《內經》所論,《千金外臺》所序,慎房室,戒口腹。且聖人鄉黨之教,何言古者未嘗言禁宜也?作此諛言,取容於世,可謂陋矣!

銖兩升斗,古昔所用甚密矣。雖然年世悠久,不可得而悉也。夫以殺性之藥,作如此小劑,故不為也。

度量衡三者,聖人所制,經濟所先。古今沿革,史書可以徵也,豈為不審耶?此書舉二而失一,亡乃不可歟?醫若不詳之,則今古方藥分數,何由准之?夫度量衡之原,以秬黍起數,見《漢書》。本邦之制,大抵從唐朝制,據杜氏《通典》。度量衡三倍於漢。以本邦今通行者考之,大抵衡三倍於漢,量十倍於漢,度以貨泉大為一寸。醫當由此准之,出入和劑,以彼准此,依物作證,何不詳之有?李時珍曰:「今古異制,古之一兩,今用一錢可也。古之一升,即今二合半也。」此亦以明秤量准漢制者歟?凡古之方藥,劑大而服小,以《傷寒》、《外臺》、《千金》等,疾差停後服,不必盡劑。

或服不盡劑,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等語而可知也。故《內經》曰:「能毒者,以厚藥;不能毒者,以薄藥。」此劑之輕重,因病為之也。余有考證,附醫叢中。彼曰殺性之藥作如此小劑,不經殊甚,不勝捧腹。

產蓐之法,方土所習各殊。若血暈欲以參耆之劑防之,妄矣,宜審證治也!又妊娠腹帶之法,中華古無之,云云非常法也。

臨蓐之法,醫所當審密看察也,豈可必效習谷乎?產後血暈,必要參蓍,庸醫所為,守株刻舟之屬已。產帶之法,雖華人有之,為初胎設。不聞如此邦產帶習為常,而其法亦差異。《奚囊便方》曰:「初胎四五個月前後,用軟絹或帛闊七八寸,自背纏至腹,以針線縫住,如兜肚樣,晝夜不解。

倘胎長大,覺胸中有氣急狀,方可線三分或五分,不可滿寸,漸以調之,則肌肉有所束縛,不使胎長極大,便於產也。此方不特宜於初胎者,雖慣胎亦可。」知非通行者也。吾門亦有產帶法、產後枕法,不贅於此。

白話文:

緒言

唉,危險啊!

治療方法有四種:汗、吐、下、和。其方法是,根據毒邪所在部位,分別施用不同的處方,用藥後出現瞑眩反應,毒邪就會隨之排出。這就是仲景的治療方法。唉,真是太令人迷惑了!

認為治療方法僅限於汗、吐、下、和的,是張仲景的糟粕,更是後藤氏的剩餘廢物。仲景的治療方法,怎麼可能只有這四種呢?還有溫經的、溫里的,或者利小便的,或者救里的;治療中焦就稱為建中、理中;治療厥逆就用四逆湯、通脈四逆湯;治療心胸疾患,則有陷胸湯、瀉心湯的區分;還有止瀉的、去黃疸的、針刺的、灸法的、用水藥的、不用水藥的,以及將藥物放入鼻中的等等。

凡是禁止使用汗、吐、下法的,如果類推下去,那還有什麼是不存在的呢?其他後世治療方法中,可資借鑒的還有很多。如果僅僅局限於這四種方法,那醫術也太拙劣了吧!

人性的喜好不同,適合的就稱之為宜,不適合的就稱之為不宜。古代養生以穀物、肉類、水果、蔬菜為主,從未說過禁止或宜忌。說古代從未言及禁宜,這不也是偏頗之言嗎?

古人對於禁忌規定得非常嚴格。《傷寒論》中桂枝湯方後就說,禁食生冷、黏滑、肉類、五辛、酒酪、臭惡等食物;烏梅丸方後也說,禁食生冷、滑利、臭腐等食物;其他各方後也都有關於調養和禁忌的說明。《內經》所論及的,千金要方、外台秘要所記載的,都要慎房事、戒口腹,而且聖人鄉黨的教誨,又怎麼能說古人從未談及禁宜呢?寫出這種諂媚逢迎之言,以求取世人歡心,實在是太淺薄了!

古代所用的銖、兩、升、斗等計量單位非常精確,儘管年代久遠,但已無法全部掌握。用殺性藥物卻劑量如此之小,真是不可思議,所以才不這樣做。

度量衡三者,是聖人所制定的,是治國安邦的根本。古今的演變,史書上都可以查到,怎麼能說不清楚呢?這本書只提到了兩種,卻遺漏了一種,這怎麼可以呢?醫生如果不了解這個,那麼古今方藥的分量,怎麼能準確掌握呢?度量衡的起源,是由秬黍開始計算的,見於《漢書》。我國的制度,大多沿襲唐朝的制度,據《杜氏通典》記載,度量衡是漢朝的三倍。根據我國現行的制度考證,衡是漢朝的三倍,量是漢朝的十倍,度則以貨泉的大小作為一寸的標準。醫生應該以此為準,推算古今方劑的劑量,以古證今,依物作證,有什麼不清楚的呢?李時珍說,古今制度不同,古時的—兩,現在可以用一錢來代替;古時的一升,相當於現在的二合半。這也是說明用秤量來推算漢朝制度的啊!凡是古代的方藥,劑量都比較大,服用時卻不必服用全部劑量。根據《傷寒論》、《外台秘要》、《千金要方》等書記載,疾病好轉後服藥,不必服用全部劑量。

或者服用時沒有服用完,或者服用一劑後病症還在,再繼續服用,等等,這些都是可以了解到的。所以《內經》說:「能致毒的藥物,用大劑量;不能致毒的藥物,用小劑量。」這是藥物劑量的輕重,要根據病情來決定。我有考證,附於《醫叢中》。那些說殺性藥物劑量如此之小的,真是荒謬至極,實在令人哭笑不得。

產科的治療方法,各地風俗習慣不同。……如果因為血暈就用參、耆等藥物來預防,那就錯了,應該仔細審察病情治療。又妊娠時用腹帶的習慣,中國古代沒有。……這都是非常規的方法。

接生的方法,醫生應該仔細觀察,怎麼能照搬慣例呢?產後血暈,非得用參、耆不可,這可是庸醫所為,就像守株待兔、刻舟求劍一樣。雖然華人有產帶的做法,是為了初產婦準備的,但沒有聽說像這個國家一樣,產帶是習俗,而且方法也有所不同。奚囊便方說,初產婦懷孕四五個月前後,用柔軟的絲綢或布,寬七八寸,從背部纏繞到腹部,用針線縫好,像兜肚一樣,晝夜不取下。

如果胎兒長大,覺得胸中有氣悶的感覺,才能把線鬆開三分或五分,不能鬆開一寸,逐漸調整,這樣肌肉受到約束,使胎兒不至於過大,便於生產。這個方法不只是適合初產婦,即使是經產婦也可以使用。這不是通行的做法,我們這裡也有產帶的方法,產後枕法,這裡就不再贅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