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豐

《時病論》~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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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1. 凡例

一、是書專為時病而設。時病者,乃感四時六氣為病之證也,非時疫之時也。故書中專論四時之病,一切溫疫概不載入。倘遇瘟疫之年,有吳又可先生書在,茲不復贅。

一、諸論皆本《內經》、諸賢之說,毫不杜撰。但內有先宗其論,後棄其方,或先駁其偏,後存其法,非既信又疑,蓋欲擇善而從。豐即偶有一得,亦必自載明白,俾閱者瞭然,並以寓就正之意。

一、諸法皆豐所擬,乃仿古人之方稍為損益。所用諸藥,僉細心參究,不敢隨意妄用以誤人。每法之後,又詳加解釋,俾學者知一藥有一藥之用。

一、諸方悉選於先哲諸書,以補諸法所不及。但其中有過汗者過下者,偏寒偏熱者,不得不附敝意於後,非豐之敢妄議古人,誠恐學者泥古方,醫今病,不知化裁,致膠柱鼓瑟之誚。

一、諸案系豐臨證時所筆者。每見古人之案,載危病多,載輕病少。不知輕者危之漸,故聖人有不忽於細、必謹於微之訓,所以危病輕病並載,使醫者病者,預知防微杜漸耳。

一、是書以《陰陽應象大論》八句經旨為綱,集四時六氣之病為目,總言之先聖之源,分論之後賢之本,餘論附於卷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