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豐

《時病論》~ 卷之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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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 (2)

1. 溫毒

溫毒者,由於冬令過暖,人感乖戾之氣,至春夏之交,更感溫熱,伏毒自內而出,表裡皆熱。又有風溫、溫病、冬溫,誤用辛溫之劑,以火濟火,亦能成是病也。其脈浮沉俱盛,其證心煩熱渴,咳嗽喉痛,舌絳苔黃,宜用清熱解毒法,加甘草桔梗治之。然有因溫毒而發斑、發疹、發頤、喉腫等證,不可不知。

蓋溫熱之毒,抵於陽明,發於肌肉而成斑,其色紅為胃熱者輕也,紫為熱甚者重也,黑為熱極者危也,鮮紅為邪透者吉也。當其欲發未發之際,宜用清涼透斑法治之;如斑發出,神氣昏蒙,加犀角、元參治之。《心法》云:疹發營分,營主血,故色紅。《棒喝》云:邪郁不解,熱入血絡而成疹。

疹亦紅輕紫重黑危也。雖然邪郁未解,熱在營分,但其溫毒已發皮毛,與斑在肌肉為大異。蓋肺主皮毛,胃主肌肉,所以古人謂斑屬足陽明胃病,疹屬手太陰肺病,疆界攸分,不容混論,鞠通混而未別,虛谷已駁其非,洵非謬也。當其欲發未發之時,速用辛涼解表法,加細生地、綠豆衣治之,甚者加青黛連翹治之。

又有溫熱之毒,協少陽相火上攻,耳下硬腫而痛,此為發頤之病,頤雖屬於陽明,然耳前耳後,皆少陽經脈所過之地,速當消散,緩則成膿為害,宜內服清熱解毒法,去洋參、麥冬,加馬勃、青黛、荷葉治之;連面皆腫,加白芷漏蘆;腫硬不消,加山甲、皂刺;外用水仙花根,剝去赤皮與根鬚,入臼搗爛,敷於腫處,干則易之,俟膚生黍米黃瘡為度。又有溫熱之毒,發越於上,盤結於喉,而成腫痹。

《內經》云:「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痹。」一陰者,手少陰君火也;一陽者,手少陽相火也。二經之脈,並絡於喉,今溫毒聚於此間,則君相之火併起。蓋火動則生痰,痰壅則腫,腫甚則痹,痹甚則不通而死矣。急用玉鑰匙以開其喉,繼以清熱解毒法,去洋參、麥冬,加殭蠶、桔梗、牛蒡射干治之。

溫毒之病,變證極多,至於斑、疹、頤、喉,時恆所有,故特表而出之。

2. 晚發

晚發者,亦由冬令受寒,當時未發,發於來年清明之後,夏至以前,較之溫病晚發一節,故名晚發病也。其證頭痛發熱,或惡風惡寒,或有汗無汗,或煩躁,或口渴,脈來洪數者是也。亦當先辨其因寒因風而觸發者,始可定辛溫辛涼之法治之。但其曩受之伏寒,必較溫熱之伏氣稍輕,峻劑不宜孟浪。

如無風寒所觸者,仍歸溫病論治。此宜清涼透邪法,加蟬衣、梔、殼、治之。如有變證,可仿諸溫門中及熱病之法治之。但是病與秋時之晚發,相去雲泥,彼則夏令之伏暑而發於秋,此則冬時之伏氣而發於春,慎勿以晚發同名,而誤同一治耳。

或問曰:細考風溫、春溫,發於大寒至驚蟄;溫病、溫毒,發於春分至立夏,界限雖分,然與《內經》先夏至日為病溫,不相符節。何獨晚發一病,發於清明之後,夏至以前,偏與《內經》拍合何也?答曰:大寒至驚蟄,乃厥陰風木司權,風邪觸之發為風溫;初春尚有餘寒,寒邪觸之發為春溫;春分至立夏,少陰君火司令,陽氣正升之時,伏氣自內而出,發為溫病、溫毒;晚發仍是溫病,不過較諸溫晚發一節也。以上五證,總在乎夏至之先,誠與《內經》先夏至日為病溫,皆不枘鑿矣。

3. 擬用諸法

辛溫解表法,:治春溫初起,風寒寒疫,及陰暑秋涼等證。

防風(一錢五分),桔梗(一錢五分),杏仁(一錢五分,去皮尖,研),廣陳皮(一錢),淡豆豉(三錢)

蔥白五寸煎。

是法也,以防風、桔梗,祛其在表之寒邪;杏子、陳皮,開其上中之氣分;淡豉、蔥白,即蔥豉湯,乃《肘後》之良方,用代麻黃,通治寒傷於表。表邪得解,即有伏氣,亦冀其隨解耳。

涼解裡熱法,:治溫熱內熾,外無風寒,及暑溫冬溫之證。

蘆根(五錢),大豆卷(三錢),天花粉(二錢),生石膏(四錢),生甘草(六分)

新汲水煎服。

溫熱之邪,初入於胃者,宜此法也。蓋胃為陽土,得涼則安。故以蘆根為君,其味甘,其性涼,其中空,不但能去胃中之熱,抑且能透肌表之邪,誠涼而不滯之妙品,大勝尋常寒藥;佐豆卷之甘平,花粉之甘涼,並能清胃除熱;更佐石膏,涼而不苦,甘草瀉而能和,景岳名為玉泉飲,以其治陽明胃熱有功。凡寒涼之藥,每多敗胃,惟此法則不然。

清熱解毒法,:治溫毒深入陽明,劫傷津液,舌絳齒燥。

西洋參(三錢),大麥冬(三錢,去心),細生地(三錢),元參(一錢五分),金銀花(二錢),連翹(二錢,去心)

綠豆三錢,煎服。

此法治溫熱成毒,毒即火邪也。溫熱既化為火,火未有不傷津液者,故用銀、翹、綠豆,以清其火而解其毒;洋參、麥冬,以保其津;元參、細地,以保其液也。

卻熱息風法,:治溫熱不解,劫液動風,手足瘛瘲。

大麥冬(五錢,去心),細生地(四錢),甘菊花(一錢),羚羊角(二錢),鉤藤鉤(五錢)

先將羚羊角煎一炷香,再入諸藥煎。

凡溫熱之病,動肝風者,惟此法最宜。首用麥冬、細地,清其熱以滋津液;菊花、羚角,定其風而寧抽搐;佐鉤藤者,取其舒筋之用也。

祛熱宣竅法,:治溫熱、濕溫、冬溫之邪,竄入心包,神昏讝語,或不語,舌苔焦黑,或笑或痙。

連翹(三錢,去心),犀角(一錢),川貝母(三錢,去心),鮮石菖蒲(一錢)

牛黃至寶丹一顆,去蠟殼化沖。

是法治邪入心包之證也。連翹苦寒,苦入心,寒勝熱,故瀉心經之火邪;經曰:「火淫於內,治以鹹寒,」故兼犀角鹹寒之品,亦能瀉心經之火邪;凡邪入心包者,非特一火,且有痰隨火升,蒙其清竅,故用貝母清心化痰,菖蒲入心開竅:更用牛黃至寶之大力,以期救急扶危於俄頃耳。

辛涼解表法,:治風溫初起,風熱新感,冬溫襲肺咳嗽。

薄荷(一錢五分),蟬蛻(一錢,去足翅),前胡(一錢五分),淡豆豉(四錢),栝蔞殼(二錢),牛蒡子(一錢五分)

煎服。如有口渴,再加花粉。

此法取乎辛涼,以治風溫初起,無論有無伏氣,皆可先施。用薄荷、蟬蛻,輕透其表;前胡、淡豉,宣解其風;葉香岩云:溫邪上受,首先犯肺。故佐蔞殼、牛蒡開其肺氣,氣分舒暢,則新邪伏氣,均透達矣。

清涼透邪法,:治溫病無汗,溫瘧渴飲,冬溫之邪內陷。

鮮蘆根(五錢),石膏(六錢,煨),連翹(三錢,去心),竹葉(一錢五分),淡豆豉(三錢),綠豆衣(三錢)

水煎服。

此治溫病無汗之主方,其伏氣雖不因風寒所觸而發,然亦有有汗無汗之分。無汗者宜透邪,有汗者宜保津,一定之理也。凡清涼之劑,涼而不透者居多,惟此法清涼且透。蘆根中空透藥也,石膏氣輕透藥也,連翹之性升浮,竹葉生於枝上,淡豆豉之宣解,綠豆衣之輕清,皆透熱也。伏邪得透,汗出微微。溫熱自然達解耳。

清熱保津法,:治溫熱有汗,風熱化火,熱病傷津,溫瘧舌苔變黑。

連翹(三錢,去心),天花粉(二錢),鮮石斛(三錢),鮮生地(四錢),麥冬(四錢,去心),參葉(八分)

水煎服。

此治溫熱有汗之主方。汗多者,因於裡熱熏蒸,恐其傷津損液,故用連翹、花粉,清其上中之熱;鮮斛、鮮地,保其中下之陰;麥冬退熱除煩;參葉生津降火。

清涼蕩熱法,:治三焦溫熱,脈洪大而數,熱渴譫妄。

連翹(四錢,去心),西洋參(二錢),石膏(五錢,煨),生甘草(八分),知母(二錢,鹽水炒),細生地(五錢)

加粳米一撮,煎服。

是法也,以仲聖白虎湯為主,治其三焦之溫熱也。連翹、洋參,清上焦之熱以保津;膏、甘、粳米,清中焦之熱以養胃;知母、細地,瀉下焦之熱以養陰。

潤下救津法,:治熱在胃腑,脈沉實有力,壯熱口渴,舌苔黃燥。

大黃(四錢),元明粉(二錢),粉甘草(八分),元參(三錢),麥冬(四錢,去心),細生地(五錢)

流水煎服。

陽明實熱之證,當用大小承氣,急下以存津液,但受溫熱之病,弱體居多,雖有是證,不能遽用是藥,故以仲聖調胃承氣為穩,且芒硝改為元明粉,取其性稍緩耳,合用鞠通增液湯方,更在存陰養液之意。

清涼透斑法,:治陽明溫毒發斑。

石膏(五錢,煨用),生甘草(五分),銀花(三錢),連翹(三錢,去心),鮮蘆根(四錢),豆卷(三錢,井水發)

加新荷錢一枚,煎服,如無,用乾荷葉三錢亦可。

凡溫熱發斑者,治宜清胃解毒為主。膏、甘治之以清胃,銀、翹治之以解毒。更以蘆根、豆卷,透發陽明之熱;荷錢者即初發之小荷葉也,亦取其輕升透發之意。熱勢一透,則斑自得化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