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熱逢源》~ 卷上 (3)
卷上 (3)
1. 詳註靈樞素問伏氣化溫諸條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臟脈,病日衰已矣。
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又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岐伯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相搏,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帝曰:善!治遺奈何?岐伯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矣。
帝曰:病熱當何禁之?岐伯曰: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又帝曰:其病兩感於寒者,其脈應與其病形何如?岐伯曰:兩感於寒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而煩滿;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言;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帝曰:五臟已傷,六腑不通,營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
又: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詒按:熱論謂人受寒邪,其為病必化熱。但隨時而發者為傷寒,其病自外而入內;久伏而發者為溫病,其病自內而達外。此論除篇末傷寒成溫一節論及溫病外,其餘所論,都屬傷寒。惟所列六經形證,傷寒與溫病,初無二致,故備錄之,以為臨證時分經認病之則。
又按:凡傷寒化熱,自表入里。初起之日,在三陽經者可汗:後三日,在三陰經者可泄。故不至於死。其兩感者,乃一臟一腑一陰一陽同時俱病,來勢迅速,不及措手,勢必陰陽交絕,營衛不通,而不免於死矣。刺熱篇所論,太陽之脈與厥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一段,即溫病中之兩感,與此節可以互證。
又按:食肉則復一節,論病後食復,溫病亦與傷寒相同。
又按:經言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是指冬邪春發者而言。此言凡病傷寒,則無論冬夏,凡有伏邪,均可發為溫病也。故夏至前後,異其時而同其病;曰溫曰暑,同其病而異其名也。又溫與暑病邪相同,而隨時異名。冬邪春發者,邪郁化熱,由里達外,邪隨汗去,多汗則傷陰,故汗多者當止之。
若至夏令,天時蒸熱,先已有汗,更有伏邪內動,汗泄愈多。但其汗之出也,邪機甫動,而汗即淋漓。若見汗多而遽止之,則邪機亦因之而窒矣。故特分別言之,而禁其止也。
刺熱篇曰: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臥,身熱。熱爭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不得安臥。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刺足厥陰、少陽。其逆則頭痛員員,脈引沖頭也。
白話文:
詳註靈樞素問伏氣化溫諸條
若非同時感受兩種寒邪,則病情發展如下:七天後,巨陽病勢減弱,頭痛稍減;八天後,陽明病勢減弱,發熱稍減;九天後,少陽病勢減弱,耳聾聽力微弱;十天後,太陰病勢減弱,腹瀉減少如常,開始想吃東西;十一天後,少陰病勢減弱,口渴減輕但仍不滿足,舌乾且打噴嚏;十二天後,厥陰病勢減弱,陰囊鬆弛,小腹微微下墜,呼吸困難消失,病情已痊癒。皇帝問道:如何治療?岐伯答道:針對各臟腑經脈進行調理,病情就會自然減弱痊癒。
若病程未滿三天,可用發汗療法;若已滿三天,可用瀉下療法。皇帝又問:熱病痊癒後,有時仍有後遺症,這是為什麼?岐伯答道:這些後遺症,是因為病情嚴重時強行進食所致。這是因為疾病雖已減弱,但熱邪仍殘留體內,與穀氣相互搏擊,兩種熱邪結合,所以留下後遺症。皇帝說:很好!如何治療後遺症?岐伯答道:觀察患者虛實,調整治療方法,使其痊癒。
皇帝問:熱病應禁忌什麼?岐伯答道:熱病稍有好轉,吃肉就會復發,多吃則留下後遺症,這就是禁忌。皇帝又問:同時感受兩種寒邪的病人,脈象和病症表現如何?岐伯答道:同時感受兩種寒邪,第一天巨陽和少陰同時患病,則頭痛、口乾且胸悶;第二天陽明和太陰同時患病,則腹脹、發熱、不想吃東西,神志不清;第三天少陽和厥陰同時患病,則耳聾、陰囊縮小且厥逆。無法進食飲水,神志不清,六天內死亡。
皇帝問:五臟受損,六腑不通,營衛運行受阻,這種情況下三天就會死亡,為什麼?岐伯答道:陽明經是十二經脈中最主要的經脈,其氣血旺盛,所以神志不清;三天後,陽明經氣血耗盡,所以死亡。
凡是因傷寒而轉化為溫病的,夏至日之前發病的稱為溫病;夏至日之後發病的稱為暑病,暑病應當讓汗液自然排出,不可阻止。
(後續為醫家詒的註解,闡述溫病與傷寒的區別及治療方法,以及對原文的理解和補充,此處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