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揚俊

《溫熱暑疫全書》~ 卷一·溫病方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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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溫病方論 (1)

1. 卷一·溫病方論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周注。溫病由伏邪自內發出。一達於外。表裡俱熱。熱勢既壯。郁邪耗液。故發而即渴。其表本無邪郁。內方喜寒。故不惡寒。延至三五日間。或腹滿。或下利者。即此證也。與傷寒之先表后里者大異。然獨系太陽。以未顯他經之證。明自少陰發出為表裡也。

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瘛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方注。灼熱。謂熱轉加甚也。風溫。謂於溫病有風也。

陰陽俱浮。太陽本浮。而風溫皆陽。故上下皆見浮也。自汗出。亦衛受傷也。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者。風擁則氣昏。熱甚則氣鬱也。小便不利者。太陽主膀胱。而風溫皆陽。下則反攻。徒亡其津液。而膀胱之氣傷也。直視者。太陽之筋。支者為目上綱。故不轉睛而上竄也。

失溲。言小便甚失其常度也。火。灸熨之類也。微。言攻之微。則變亦微。發黃者。火熱則土燥。故其色外奪也。劇。言攻之劇。則變亦劇。如驚癇時瘛瘲者。火盛熱極而生風也。熏。亦火劫也。一逆。言乍誤也。尚引日。言猶可俄延。再逆。言復誤也。促命期。言夭枉人之天年。

其致警之意深矣。

周注。此條緊承上文云。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是仍太陽病溫。誤發其汗。與更感於風者自是不同。然亦名風溫何也。既曰太陽。不即顯少陰證。惟誤汗則其證本溫。復以辛熱之藥汗之。則陰津外出。表裡增熱。脈必至尺寸俱浮。正以風與溫混。腎水不能獨沉。其證自汗身重。

腎本病也。多眠睡。鼻息鼾。語言難。腎本病也。始先太陽。因汗使少陰之候同時薦至。危且殆矣。古律垂戒云。風溫治在少陰。不可發汗。發汗者死。豈知太陽亦不可發汗。發汗則亦同於風溫之少陰乎。緣醫者誤認為傷寒。而用正汗藥也。若不汗而誤下者。傷膀胱之氣化。

小便不利。津液大傷。直視失溲。一腑一臟。同時兩絕矣。至誤被火劫者。微則熱傷營氣。而熱瘀發黃。劇則熱甚風生。而驚癇瘛瘲。蓋因亂其神明。擾其筋脈也。然則於三者之中。一逆已待斃。再犯則立危矣。喻嘉言論內經刺熱論溫。首引太陽之脈色榮顴骨。榮未交。曰今且得汗。

待時而已。與厥陰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其熱病內連腎。少陽之脈色榮頰前。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少陰脈爭見者死。互言得汗。非發汗也。故聖人專論穀氣。腎中精勝。乃汗則生。腎中虛甚。更熱則死。其旨至矣盡矣。仲景復出不盡之臟。更視膀胱以緯之。

視小便不利。則膀胱傷甚。直視失溲。命門所藏之精不能照物。神髓涸矣。瞳子高為太陽不足。戴眼為太陽已絕。已絕者。其足不可屈伸。是以中風暴病。多絕膀胱。不識人者。風溫扼要。首視膀胱。未有膀胱不絕。而腎水先絕者也。

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者。與黃芩湯。若嘔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

周注。黃芩湯。治溫本藥也。明言太少二陽。何不用二經藥。非傷寒也。傷寒由表入里。此則自內發外。無表何以知太少二陽。或脅滿。或頭痛。或口苦引飲。因不惡寒而即熱。故不得謂之表也。如傷寒合病。皆表病也。今不但無表。且有下利里證。傷寒協熱利。必自傳經而入。

不若此之即利也。溫何以即利。外發未久。內郁已深。其人中氣本虛。豈能一時盡泄於外。勢必下走作利矣。

黃芩湯

黃芩(三兩),甘草(二兩炙),芍藥(二兩),大棗(十二枚擘)

上四味。以水一斗。煎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若嘔者。加半夏半升。生薑三兩。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

黃芩(三兩),甘草(二兩),芍藥(二兩),大棗(十二枚擘),半夏(半升),生薑(三兩)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

周注。黃芩滌熱。故為溫利主藥。以能泄熱也。然用芍藥者。性酸寒,深入陰分。一泄一收。熱去而利止耳。取甘、棗者。和中也。膀胱與膽。二腑既病。胃無獨安之理。至有嘔。明有痰飲結聚。非薑、半不除。薑、半辛燥。非伏氣所宜。而去嘔則有殊功也。況以芩為君。又何畏乎。

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

方注。太陽脈浮。陽明脈大。關上乃少陽之部位。故曰三陽合病。但欲眠睡者。熱聚於膽也。目合則汗者。少陽少血。虛則不與陽和。寐屬陰。故盜汗出也。

周注。溫氣發出。乃至三陽皆病。其邪熱溷實。不言可知。故其脈浮大也。憶邪伏少陰時。則尺脈亦已大。今因由內發外。由下達上。而浮大見於關以上。故曰上關上也。邪雖上見陽位。少陰之源未靖。則欲眠尚顯本證。而目合則汗。即為盜汗。又顯少陽本證。何以獨見少陽。

因母虛子亦虛。而少陰邪火與少陽相火。同升燔灼也。所以稍異熱病者。但目合則汗。不似熱病之大汗不止也。然何以不言太陽陽明二經證。以浮為太陽經脈。大為陽明經脈也。治法當以小柴胡人參、薑、半。加芍藥為主。

師曰。伏氣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內。欲有伏氣。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若脈微弱。當喉中痛似傷。非喉痹也。病人云。實咽中痛。雖爾。今復欲下利。

周注。於伏氣之時。見伏氣之病。而脈得微弱。則是少陰脈也。其人腎氣虛者。不及於陽。而即發於陰。以少陰脈本循喉也。故將發必咽痛。至發後則痛極似傷矣。豈可認為痹證。而誤治耶。然咽痛勢已發於上。殊不知腎司開闔。陰熱上升。豈遂盡泄。故必疾趨後陰。而下利可預知也。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瘥者。與桔梗湯

周注。伏氣發出少陰之經。必咽痛者。不必言矣。先與甘草湯。以緩其上升之勢。更與桔梗湯。以開其怫鬱之邪。亦不必言矣。但伏氣為重證。少陰為至虛。仲景輕輕先試。不用黃芩本湯者。夫豈無故。以才發少陰。止見咽痛。無胸滿心煩等症也。無下利嘔渴等症也。欲用他藥。

從何入手。故二三日間。姑就咽痛。連舉二湯。使服之痛止。則少陰之邪。先已去其大半。後有證見。隨之投藥。此聖人明示不可妄治之道也。

甘草湯

甘草(二兩)

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七合。日二服。

周注。少陰之脈循喉嚨。邪熱客之。能無痛乎。正挾少陰之火上升也。主甘草者。甘能治熱火也。

桔梗湯

桔梗(一兩),甘草(二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溫再服。

周注。設服前湯而不除。非藥之不勝病也。正以少陰之火挾邪上攻。則並其母亦病。故加桔梗開之。而自無不愈矣。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

周注。伏邪未發。津液先已暗耗。今得之二三日以上。雖陰火不升。未見咽痛等證。而心煩不臥。已知陰血消耗。故令芩、連祛熱。膠、芍滋陰。兩得之矣。

黃連阿膠湯

黃連(四兩),黃芩(二兩),芍藥(二兩),雞子黃(二枚),阿膠(三兩)

上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內入膠。烊盡小冷。內雞子黃。攪令相得。溫服七合。日三服。

周注。裡熱當祛之。內燥須滋之。然滋之而即得其潤。祛之而適滌其熱。惟聖人合宜也。心煩故主黃連。佐以黃芩。則肺胃之邪俱清。然熱甚以消少陰之水。水源既燥。津液有不匱乏者乎。雞子黃、阿膠。深益血分之味。以滋其陰。連、芩得此。功莫大焉。況加芍藥以斂消爍之心氣。兼以入肝。遂使煩者不煩。不臥者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