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發微論》~ 卷下 (1)

回本書目錄

卷下 (1)

1. 卷下

2. 論表裡虛實

傷寒治法,先要明表裡虛實。能明此四字,則仲景三百九十七法,可坐而定也。何以言之?有表實,有表虛,有裡實,有裡虛,有表裡俱實,有表裡俱虛。予於表裡虛實歌中,嘗論其事矣。

仲景麻黃湯類,為表實而設也;桂枝湯類,為表虛而設也;裡實,則承氣之類;裡虛,則四逆理中之類是也。

表裡俱實,所謂陽盛陰虛,下之則愈也;表裡俱虛,所謂陽虛陰盛,汗之則愈者也。

嘗讀魏志華佗傳,有府吏倪尋、李延共止,俱頭痛身熱,所苦正同。佗曰:「尋當下之,延當發汗。」或難其異。佗曰:「尋外實,延內實,故治之宜殊。」此所謂能明表裡虛實者也。

白話文:

論表裡虛實

治療傷寒的方法,首先要清楚分辨表證、裡證、虛證、實證。若能明白這四個關鍵,那麼張仲景所提出的三百九十七種治法,便能輕易掌握。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病症可分為表實、表虛、裡實、裡虛、表裡俱實、表裡俱虛等類型。我曾在《表裡虛實歌》中討論過這些內容。

張仲景的麻黃湯類方劑,是為表實證而設;桂枝湯類方劑,是為表虛證而設;裡實證則用承氣湯之類的方劑;裡虛證則適合四逆湯、理中湯這類的方劑。

表裡俱實的情況,即所謂「陽盛陰虛」,用瀉下法治療即可痊癒;表裡俱虛的情況,即所謂「陽虛陰盛」,用發汗法治療便能好轉。

曾讀《三國志·華佗傳》記載,有兩位官員倪尋和李延一起求診,兩人都有頭痛、發熱的症狀,病情看似相同。華佗卻說:「倪尋應當用瀉下法,李延則應當發汗。」有人質疑為何治法不同。華佗解釋:「倪尋是外實,李延是內實,所以治療方式應有區別。」這就是能清楚辨別表裡虛實的例子。

3. 論桂枝肉桂

仲景桂枝湯。用桂枝者。蓋取桂之枝梢細薄者爾。非若肉桂之肉厚也。蓋肉桂厚實。治五臟用之者。取其鎮重也。桂枝輕揚。治傷寒用之。取其發散也。今人例用之。是以見功寡。

白話文:

《論桂枝與肉桂》

張仲景的桂枝湯中使用桂枝,是選取肉桂樹枝末端細薄的部分,並非像肉桂那樣厚實的樹皮。肉桂質地厚實,用於治療五臟疾病時,是取其沈穩厚重的藥性;而桂枝質地輕揚,用於治療傷寒時,是取其發散表邪的功效。現在的人不加區別地使用這兩種藥材,因此難以見到顯著的療效。

4. 論滑脈

仲景云:翕、奄沉,名曰滑。沉為純陰,翕為正陽,陰陽和合,故名曰滑。

古人論滑脈,雖云往來前卻,流利展轉,替替然與數相似,曾未若仲景三語而足也。

翕,張也,言脈升而開張也;忽焉而沉,言脈降而復也。奄,言奄忽之間,與奄觀銍艾同義。仲景論滑脈,可謂諦當矣。然其言雅,恐淺識者未易曉。

白話文:

論滑脈

張仲景說:「翕、奄沈,稱為滑脈。」「沈」代表純陰,「翕」代表正陽,陰陽相互調和,所以稱為「滑」。

古人談論滑脈時,雖然說它往來流暢、起伏自如,如同珠子滾動般與「數脈」相似,但都不如張仲景用這三句話來得精闢。

「翕」是張開的意思,指脈搏上升而擴展;「忽焉而沈」,則是描述脈搏下降而回復。「奄」是指短暫的時間,與「奄觀銍艾」中的「奄」意思相同。張仲景對滑脈的論述,可說是非常準確。然而他的用詞較為文雅,恐怕見識淺薄的人不易理解。

5. 論用大黃藥

大黃雖為將軍,然盪滌蘊熱,推陳致新,在傷寒乃為要藥,但欲用之,當爾。大柴胡湯中不用,誠脫誤也。王叔和云:「若不加大黃,恐不名大柴胡。」須是酒洗生用為有力。

昔後周姚僧坦名善醫,帝因發熱,欲服大黃,僧坦曰:「大黃乃是快藥,然至尊年高,不宜輕用。」帝弗從,遂至危篤。

及元帝有疾,召諸醫,咸謂:「至尊至貴,不可輕脫,宜用平藥,可漸宣通。」僧坦曰:「脈洪而實,此有宿食,非用大黃,必無差理。」元帝從之,果下宿食而愈。此明夫用與不用之異也。

白話文:

論用大黃藥

大黃雖有「將軍」之稱,能清除體內積熱、促進新陳代謝,是治療傷寒的重要藥物,但使用時必須謹慎。在大柴胡湯中若未加入大黃,實屬疏漏。王叔和曾說:「若不加大黃,恐怕不能稱為大柴胡。」且大黃須以酒洗後生用,藥效才更強。

從前北周名醫姚僧坦醫術高明,當時皇帝因發熱想服用大黃,姚僧坦勸諫:「大黃藥性峻烈,陛下年事已高,不宜輕易使用。」但皇帝未聽從,結果病情加重。

後來元帝患病,召集眾醫會診,多數醫者認為:「帝王尊貴,不可冒險,應以溫和藥物慢慢調理。」唯獨姚僧坦主張:「脈象洪實,顯示腸胃積滯,若不用大黃,必定無法痊癒。」元帝採納其建議,果然排出宿食而康復。由此可見,大黃該用或不該用,關鍵在於辨證是否精準。

6. 論陰不得有汗

仲景第四卷十七證云: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

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

又云:脈陰陽俱緊,而又汗出,為亡陽,此屬少陰。

大抵陰虛者多汗,而此言陰不得有汗,何也?

余嘗深究虛汗之證,亦自有陰陽之別。

陽病自汗有九證,皆有治法。

唯陰毒則額上手背有冷汗,甚者如水洗,然此是陽虛陰盛,亡陽而將脫也,其死必矣。

仲景此篇,方論半在表,半在裡,故先曰汗出為陽微,此則虛汗,陽微故也。

非陰證無汗,不得有汗也;有汗則九死一生。

由是言之,陽得有汗,陰不得有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

白話文:

主題:《論陰不得有汗》

張仲景在第四卷第十七證中提到:脈象雖然呈現沈緊,但不能斷定為少陰病。原因是陰證本不應有汗,若出現頭部汗出,便可排除少陰病。他又說:若脈象陰陽俱緊並伴有汗出,屬於亡陽,這才是少陰病的特徵。

一般來說,陰虛者容易多汗,但此處卻說陰證不應有汗,這是為何?我曾深入研究虛汗症狀,發現汗證也有陰陽之分。陽病自汗有九種證型,各有對應治法。唯獨陰毒證會出現額頭和手背冒冷汗,嚴重者冷汗如水流,這是陽虛陰盛、陽氣將脫的表現,必死無疑。

仲景這篇論述,病機半在表半在里,因此先提出"汗出因陽氣微弱",此屬虛汗,源於陽氣衰微。並非陰證完全無汗,而是本不該有汗;若陰證見汗,則九死一生。由此可知,陽證可有汗,陰證不應有汗,理解此中深意,方能掌握要領。

7. 論林億疑白虎有差互

仲景稱傷寒,若吐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又云: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不可與白虎湯。

又云:脈浮滑,此以表有熱裡有寒,白虎湯主之。

國朝林億校正,謂仲景於此表裡自差矣,是大不然。

大抵白虎能除傷寒中暍,表裡發熱,故此前後二證,或云表裡俱熱,或云表熱裡寒,皆可服之宜也。

中一證,稱表不解不可服者,蓋以脈浮無汗發熱,此全是傷寒表證,宜麻黃葛根之類也,安可用白虎?

億但見所稱表裡不同,便謂差互,是亦不精不思之過也!

白話文:

論林億疑白虎有差互

張仲景提到,傷寒病若經過催吐或瀉下治療後,七八天仍未痊癒,且熱邪積聚在體內,造成表裡皆熱的症狀,此時應以「白虎加人參湯」為主方治療。

他又說:傷寒患者若脈象浮、發熱卻無汗,表示表證未解,此時不可使用白虎湯。

另有一條記載:脈象浮滑,代表表有熱而裡有寒,此時則適合以白虎湯治療。

宋朝林億在校訂醫書時,認為張仲景在這幾條論述中對「表裡」的界定前後矛盾,這種看法其實並不正確。

白虎湯主要用於治療傷寒或中暑引起的表裡俱熱症狀,因此前述兩種情況——無論是「表裡俱熱」或「表熱裡寒」,其實都適合服用此方。

至於其中提到「表證未解不可服用」的條文,是指患者出現脈浮、無汗、發熱等純粹的傷寒表證時,應當使用麻黃湯或葛根湯等方劑,怎能誤用白虎湯?

林億僅因文句提及的「表裡」描述看似不同,便斷言內容矛盾,這是由於他未能深入考究、細心思辨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