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叔微

《傷寒發微論》~ 卷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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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2)

1. 論桂枝湯用赤白芍藥不同

仲景桂枝加減法。凡十有九證。但云芍藥。聖惠方皆用赤芍藥。孫尚方皆用白芍藥。聖惠乃太宗朝命王懷德等編集。孫兆為累朝醫師。不應如此背戾,然赤白補瀉。極有利害。常見仲景桂枝第四十七證云。病發熱。汗出。此為榮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宜桂枝湯。蓋風傷衛而邪乘之。

則衛強。榮雖不受邪終非適平也。故衛強則榮弱。仲景以桂枝發其邪。以芍藥助其弱。故知用白芍藥也。榮既弱而不受病。乃以赤芍藥瀉之。決非仲景意。至於小建中。為尺遲血弱而設也。舉此皆用白芍藥。而仲景亦止稱芍藥。可以類推矣。

2. 論傷寒慎用圓子藥

仲景論中。百一十三方。為圓者有五。理中、陷胸、抵當、麻仁、烏梅是已。理中、陷胸、抵當。皆大彈圓。煮化而服之。與湯無異。至於麻仁治脾約證。烏梅治濕䘌證。皆欲必達下部。故用小圓。其它皆欲入經絡。逐邪毒。破堅癖。導瘀血燥屎之類。須憑湯劑以滌除也。余見俗醫用小圓藥巴豆以下邪毒。

而殺人者。不可勝數。蓋巴豆止導食積。而不能去熱毒。既下之後。藏氣虛。而邪毒宛然猶在。更再以大黃朴硝下之。鮮不致斃。大抵下藥。欲其必中。必當一服而止也。故不可不慎歟。

3. 論桂枝麻黃青龍用藥三證

仲景論表證。一則桂枝。二則麻黃。三則青龍。桂枝治中風。麻黃治傷寒。青龍治中風見寒脈。傷寒見風脈。此三者人皆能言之。而不知用藥對病之妙處。故今之醫者不敢用仲景方。無足怪也。且脈浮而緩者。中風也。故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仲景以桂枝對之。脈浮緊而澀者。

傷寒也。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仲景以麻黃對之。至於中風脈浮緊。傷寒脈浮緩。仲景皆以青龍對之。何也。予嘗深究三者。審於證候。脈息相對。用之無不應手而愈。何以言之。風傷衛。衛、氣也。寒傷榮。榮、血也。榮行脈中。衛行脈外。

風傷衛。則風邪干陽氣。陽氣不固。發越而為汗。是以自汗而表虛。故仲景用桂枝以發其邪。用芍藥以助其血。蓋中風則病在脈之外。其病稍輕。雖同曰發汗。特解肌之藥耳。故桂枝證云。令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離。病必不除。是知中風不可大發其汗。大發其汗。

則反動榮血。邪乘虛而居其中。故不除也。寒傷榮。則寒邪干陰血。而榮行脈中者也。寒邪居脈中。則非特榮受病也。邪自內作。則並與衛氣犯之。久則浸淫及骨。是以汗不出而煩冤。仲景以麻黃大發其汗。又以桂枝辛甘。而其發散。欲捐其內外之邪。榮衛之病故爾。大抵二藥皆發汗。

而桂枝則發其衛之邪。麻黃並與榮衛而治之。固有淺深也。何以驗之。仲景桂枝第十九證云。病嘗自汗出者。以為榮氣和。榮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榮氣諧和故耳。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又第四十七證云。發熱汗出者。此為榮弱衛強。

故使汗出。欲救邪風。宜桂枝湯。是知中風汗出者。榮和而衛不和也。又第一卷云。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是知傷寒浮緊者。榮衛俱病也。麻黃中。並桂枝而用。此仲景之意歟。至於青龍。雖治傷寒見風脈。

傷風見寒脈。然仲景云。汗出惡風者。服之則筋惕肉瞤。故青龍一證尤難用。必須形證諦當。然後可行。王實止以桂枝麻黃各半湯代之。蓋慎之者也。

4. 論兩感傷寒

仲景論兩感傷寒云。凡傷於寒熱。雖甚。不死。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又云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裡。本自不同。既云必死。又云治有先後。何也。大抵此病表裡雙傳。臟腑俱受。得此者十不全一。故云必死。然仲景豈以己見而重誣後人哉。故有發表攻裡之說。以勉後世。恐萬世之下。一遇大聖而得之者。不欲絕望於後人也。則仲景仁心可知矣。

5. 論傷寒以真氣為主

傷寒不問陰證陽證。陰毒陽毒。要之真氣完壯者易醫。真氣虛損者難治。諺云傷寒多死下虛人。誠哉是言也。蓋病人元氣不固。真陽不完。受病才重。便有必死之道。何也。陽病宜下。真氣弱則下之多脫。陰病宜溫。真氣弱則客熱便生。故醫者難於用藥。非病不可治也。主本無力也。

素問稱岐伯云。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乾以煩冤腹滿死。能(能音耐)。冬不能夏。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慄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能夏不能冬。黃帝曰。調此二者奈何。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蓋陽勝而汗不出者。

傷寒也。陰勝身寒而汗出者。中風也。二者須知七損八益而已。蓋女子二七天癸至。至七七止。男子二八精氣溢。至八八而止。婦人月事以時下。故七欲損。男子精欲滿而不竭。故八欲溢。如此則男子女人身常無病也。自身無病。真氣完固。雖有寒邪。易於用藥。故曰二者可調。

是知傷寒以真氣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