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總病論》~ 卷第一 (3)
卷第一 (3)
1. 敘論
華佗治法云:傷寒病起自風寒入於腠理,與精氣分爭,榮衛痞膈,周行不通。病一日至二日,氣在孔竅皮膚之間,故病者頭痛惡寒,身熱,腰背強重,此邪氣在表,隨證發汗則愈。
龐曰:凡發汗,須如常覆腰以上,厚衣覆腰以下,以腰足難取汗故也。半身無汗,病終不解。凡發汗後,病證仍存,於三日內,可二三發汗,令腰腳周遍為度。若病不解,便可下之。設令下後不解,表裡邪亦衰矣,足觀脈證調治,七日內可期正汗為善也。發汗後不可再行汗者,始發熱惡寒,今不惡寒,但倍發熱而躁;始脈浮大,今洪實,或沉細數;始惺靜,今狂語;此胃實陽盛,再行汗藥即死,須當下之。有人始得病變陽盛之證,須便下之,不可拘日子深淺次第也。
病三日以上,氣浮上部,填塞胸膈,故頭痛胸中滿,或多痰涎,當吐之則愈。
龐曰:若虛損及新產人不能吐者,可服枳實散。(枳實細末,米飲調二錢,日可三四服。)若有虛寒,手足冷及脈微弱者,枳實二兩加桂枝一兩,同末之,如前服。
病五六日以上,氣結在臟腑,故腹滿身重,骨節煩疼,當下則愈。若小便少,手足心並腋下不滋潤,尚未可攻之,當消息其候,不可亂投湯藥,虛其胃氣也。(以上解華佗治法。)
白話文:
敘論
華佗的治療方法提到:傷寒病起因於風寒侵入皮膚肌理,與人體正氣相抗,導致氣血運行不暢、經脈阻塞。發病一至二日時,病邪停留在毛孔與皮膚之間,患者會出現頭痛、怕冷、發熱、腰背沈重僵硬的症狀,此時邪氣尚在體表,依照症狀發汗即可痊癒。
補充說明:發汗時,上半身需如常覆蓋衣物,下半身則需加厚保暖,因為腰部以下較難發汗。若僅半身出汗,病情難以完全解除。若發汗後症狀仍在,三日內可反覆發汗,直到腰腳部位完全出汗為止。若仍未緩解,便可使用瀉下法。若瀉下後病情仍未解除,表示表裡邪氣已減弱,此時應觀察脈象與症狀調理治療,七日內以能正常發汗為佳。
發汗後不宜再次發汗的情況包括:起初發熱怕冷,現在只剩高熱且煩躁;脈象原為浮大,現轉為洪實或沈細數;原本神志清醒,轉為胡言亂語——這些是胃熱亢盛的表現,再發汗可能致命,應立即瀉下。有些人一發病就出現陽盛證候,則無需拘泥病程長短,可直接瀉下。
發病三日以上,邪氣上升堵塞胸膈,導致頭痛、胸悶、痰多,此時催吐即可痊癒。
補充說明:若體質虛弱或產後不宜催吐者,可服用枳實散(枳實研細,米湯調服二錢,每日三至四次)。若兼有虛寒、手腳冰冷及脈搏微弱者,可將枳實二兩與桂枝一兩混合研末,依前述方式服用。
發病五至六日以上,邪氣積聚在臟腑,出現腹脹、身重、關節疼痛,此時瀉下即可好轉。但若小便量少、手心腳心及腋下乾燥,則不宜強攻,需謹慎觀察病況,避免胡亂用藥損傷胃氣。(以上為對華佗治法的解釋。)